【姓氏志】长阳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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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举凡谈及长阳章姓,民间往往言及“马连章氏”。这是因为:据史料记载,马连章氏迁入长阳时间最早,旧祠亦建在长阳境内,且县内分布广泛、人口众多,因而成为长阳章氏的代名词。本文所述长阳章氏,即为马连章氏。

△光绪四年《章氏族谱》中的始祖士端公茔图

据清光绪四年(1878年)《宜昌府长阳县章氏族谱》记载:章氏始祖章士端,字方臣,别号直夫,原籍江西吉安府吉水县第五都大栗树土地,元末明初时(一说元末至正年间)避兵乱,初迁长阳桑木山,复家于马连北岸株木厂(今属鸭子口乡静安村),配向氏,生子三:章福、章禄、章祯,后裔遂衍于此,至今相传24代,数千人。明代时,后裔即开始分处株木厂、马连溪、火石山、青岗坪等处,均在今鸭子口乡境内。明末清初,因长阳迭遭兵燹,加之人口渐多,部分后裔又分迁至县内磨市、雎溪(即居溪)、中梁山,当阳县易家总、宜都县善溪铺等处。至于现代,迁居范围更广,但仍以长阳东、中部为聚居地。章氏派语(第三世始)为:

文人君国良,金贤一火廷,章正大光明,兴开永富贵,懋德宏先志,荣发绍宗邦,昭宪家泽远,万年启吉昌。

△光绪四年《章氏族谱》中的祠堂图

章氏堂名,曰“敬宗堂”,取敬宗睦族之义。原章氏宗祠,光绪年间建于株木厂,其前身是雍正癸卯年(1723年)建于马连古镇街首的章氏家庙。按族谱中所绘之图,祠堂为两进院落式建筑。前为门楼,门额上挂“章氏宗祠”牌匾,门旁对联为:“诗书世业;孝友家风”,门两旁白墙绘有瑞兽图案。跨过门楼,为庭院,系族人集会场所。继进,为一“四水归池”的天井,前厅应为议事、休息场所,正厅(后堂)应为供奉祖先神主及春秋二祭场所,两旁的围屋应为厨房、储藏室等设施。四周围墙环立,墙外古木参天,祠虽不甚大,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章氏始祖士端公墓原在州衙坪沙沱南岸王家岭,昔有同治元年阖族重修墓及碑志。

明清时期,家族是最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类似全国其他姓氏宗族,清代民国时期,章氏家族内部建有完备的家族事务管理体系,依次设置有户首、房长、族长三级家族职务,以家法家规,分级分情况处理家族事务。除干犯国法、忤逆大恶外,一般性违反封建道德的事件和家族内外矛盾纠纷,均由族务人员处置。其特别强调,族人不得越级反映问题。“族人有事投祠者,务先向就近房长、户首说明情节。如果房长、户首依理剖断,各宜服从,不必多生枝节。倘未向就近房长、户首说明,遽向族长呈词理论,无论情节虚实,决不理会。”同时强调,族务人员处理问题纠纷必须共同讨论,秉公处置。这一制度安排,是古代基层治理智慧的体现,虽近苛刻,现实操作中因为个人素质高低、道德水准差别未必会做到公平公正,但对于消减社会矛盾、大事化小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清代章氏家规,尤足称道。虽然这个家规主要是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主要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制订的,现在看来,里面不乏封建落后思想,但其中不少有关修身、齐家的规定,仍属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同时期长阳一些姓氏家族的家规相比,显得更为开明和与时俱进。

△光绪《章氏族谱》封面

章氏最早订立家规,以为族之惩劝,始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当时以石碑形式刊立于马连家庙之中,只有数则条款,并未强制执行。光绪四年创修族谱时,订立正式家规,共二十八条,并辅之以家法,正式推广实行。该家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个人道德行为和家庭生活的约束。一是家人之间要互敬互爱,父母生养死葬要尽礼仪。二是要睦族,族人之间不得因小恩怨而互相残害。三是夫妇宜和,不得随意离婚。四是要友爱乡里,守望相助。五是遵守国法,不得“酗酒赌博、要盟结党、遇事生风、横行无忌”,不得“为窃为盗、充当贱役、苟图生活”,士子不得“唆人成讼”。六是要各务本业,勤俭节约,不得奢侈浪费。第二,是关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准则。如:子女婚嫁,不能希图钱财,而务择家声清白、门户相当者,联为婚姻。否则,联婚就会变成“联仇”。与外人争执,宜据理分解,同族人不得片面袒护。章氏出嫁之女在夫家应谨守妇道,等等。第三是对家族各项事务的规定。祠堂应谨守,祖墓应谨护,族谱应谨藏,春秋二祭应谨慎。对族内节孝妇女如何按例请旌、无子者如何继嗣,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家规要求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执行,每个人都要受到约束,并非只要求年少者、派卑者单方面执行。如:既强调子媳要善待继母,也禁止继母隔膜相视、藉分凌虐。既强调妇女要守妇道,又禁止丈夫不得因小事而休妻。既强调尊卑长幼,又禁止尊长挟分凌卑。这些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性,对协调人伦,确保家规长期执行奠定了基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章氏家族明显注重维护家族利益和形象,举家族之力,确保家族成员不被外人欺侮。如:族人有理而被人欺辱者,族户不得坐视。丧偶妇女如有被后族及一切宵小诱骗家财,族户须禀官严禁追办。章氏出嫁女如有被人嫁卖作贱及卖休退回者,务须公同禀官,勿得致辱门第。这些方面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族内弱势群体的利益,也无形中增强了家族的凝聚力。

纵观长阳旧县志及《章氏族谱》,与长阳不少氏族一样,长阳章氏历史上是一个典型的耕读传家的家族,也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家族,与其家规及以此反映出的家风、家教,应该是紧密相关的。因此,在明清民国乃至现当代,长阳章氏家族虽然没有涌现出轰轰烈烈、彪炳史册的大人物,但也不乏许多身正堪为示范、以身许国、造福乡邦的乡贤。清代乾隆年间的居溪人章廷宁,字孔安,以己酉科岁贡,授施南府利川县教谕,卒于任上,利川人仰其德,将其留葬于利川。嘉庆年间和同治年间,白莲教起义和田世珺起义先后在长阳爆发,相继有青岗坪章正举、火石山章明发等人,响应朝廷,组织地方团练,协助官军于黄柏山、株栗山剿灭匪徒,颇立军功。咸丰、同治之际,太平军蹂躏各省,青岗坪富绅章光纶、章明焕父子,捐巨资助军饷,章光纶被朝廷赏给卫守备职衔,敕封奉议大夫,章明焕被赏同知衔,敕封奉政大夫。清代时,凡长阳有修建文庙、城墙、书院等工程,章氏族人如章光贤、章光纶等,皆付以重资,鼎力捐助。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31年,鸭子口齐头山共产党员章开金被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后,被整了7天7夜,始终未暴露一个同志。临刑前,他高声朗诵:“枪对面前刀放颈,只能杀我一条命,头可断,血可流,土豪不打誓不休,宁丢妻儿父母亲,告诉党密不可能,作主起义无别个,就是老子章开金。”

△光绪四年《章氏族谱》中的马连古镇图

清江北岸的马连(现已淹没清江隔河岩库区水下),是一个清代古镇,古镇的建设发展,也与世居此地的章氏家族密不可分。仅据《章氏族谱》记载就有:道光年间,章光纶在马连开办纸厂,以舟贸易于沙市,不数载,获金巨万。火石山人章光圣,则利用马连一带的竹木,制为竹筏、木炭,贩卖于枝江、宜都、津市、沙市等地,一时间成为巨富。同治年间,章光贤又在马连溪东侧修建铺屋、榨坊数间,且“存公平心,泯欺诈念,寓济急于贸易中”,“人咸义之”。这些章氏人物,是晚清长阳工商业者的代表。

今长阳档案馆馆藏有清光绪四年《章氏族谱》(复印件),系2010年长阳磨市章家榜人、当阳市史志办公室退休干部章永典先生(已故)所捐赠。是谱,光绪四年共印发18部,章老捐赠的这一部族谱,编号睦字三号,当年为磨市章明诚、章明高二人领管。除卷首牌记残缺外,其余内容完整。该谱共15卷6册,其中卷首2卷3册,世系13卷3册。卷首中,除一般谱牒均有的序、传、图、记外,还专门用大篇幅内容刊登了《先贤嘉言》和《大清律例摘录》,其中大清律例为一厚册,这体现了昔日章氏家族以德治族和以法治族相结合的思想。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节,属于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一种文化传统节日。清明节凝聚着民族精神,传承了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抒发人们尊祖敬宗、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清明节历史悠久,源自上古时代的春祭活动,春秋二祭,古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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