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头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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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虎阜禅寺山门即虎丘山寺的山门,俗称头山门。位于虎丘山下、山塘河边。原山门只有中间一门,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寺僧祖善主持开了两侧门。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僧人祖通主持建造了隔河照墙。咸丰年间,山门在战乱中全毁。民国七年(1918年),住持中照重修头山门。1979年和1982年,头山门落地翻修。1981年,重修照墙。
于2016年08月30日11:22,苏州虎阜禅寺山门
据说康熙帝曾四次游虎丘。最后一次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还在山上行宫住了一夜。他为虎丘山寺题写雅名“虎阜禅寺”。从此虎丘寺改称虎阜禅寺,金匾至今高悬于头山门。尽管虎丘寺被乾隆帝改称虎阜禅寺,但据我观察,现在苏州人还是喜欢称其为虎丘寺山门或头山门。
如今,与头山门隔河相望的照墙上嵌有中照题写的“海涌流辉”,山门前有古井两口,名双泉。山门开三门,左右门额分别题为“山清”、“水秀”,内悬康熙皇帝的御笔“虎阜禅寺”竖匾。内壁有关于虎丘的古碑多方,嵌于墙中。
在头山门内西壁。连额高2米、宽0.73米。碑文34行,计1480多字。清乾隆二年(1737年),元和县、长洲县、吴县勒石。碑石碎裂,碑面剥蚀,碑文漫漶。据碑上可认之字,尚能看出苏州官方对虎丘山塘开设染坊污染水质发出禁令的概况。清雍正年间,虎丘山前开设染坊,排出大量废水,“满河青红黑紫”,“渐致纠壅河滨,流害匪浅”。居民和染坊不断“滋生事端”,且虎丘为南巡行宫所在,三县知县乃接受虎丘山前百姓108人吁请保护河水免受污染的联名上书,奉苏州知府批示,勒石永禁在山塘一带开设染坊。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河流水质保护法,也是世界上较早的河流水质保护法,比英国1833年的“水质污染控制法”早96年,比美国1899年的“河川港湾法”早162年。
申禁放生官河网捕碑,高1.16米,宽0.56米。清嘉庆三年(1798年)立。
为禁止重利盘剥事碑,连额高1.1米,宽0.55米。清嘉庆八年(1803年)元和县、长洲县、吴县立。
严禁私开小押为盗贼销赃事碑,高1.1米,宽0.5米。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江苏提刑按察使司立。
严禁地保差仵借尸骚扰事碑,高1米,宽0.5米。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江苏提刑按察使司立。
钦命江南江苏等处理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驿传事碑,高1米,宽0.5米。
为清理山塘河各捐户台衔及河工经费收支明细碑,4石。民国十四年(1925年)立。
民国时期虎阜禅寺山门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