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卧牛石乡傅乃超

傅乃超
傅乃超,原名傅连杰,1923年3月4日出生,法库县卧牛石乡麻子泡村人。青少年时期,先后在新民县文会初中、奉天师道学校本科读书。1942年,任法库县百子屯优级校教师。1943年,时逢伪满第三期征兵应征入伍。“八・一五”日本投降后,在沈阳文会高中补习班、东北大学先修班学习,1946年考入东北中正大学经济系学习。
1948年夏,学校迁移到北平后,由于接受进步思想的影响,7月5日参加了“反迫害、反饥饿”的东北学生运动。同年12月初自北京经天津、沧洲,通过国民党的封锁线赴老解放区正定华北大学学习。
1949年3月,从华北大学毕业,入华北合作干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华北供销合作总社、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又名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组导局秘书等职。195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供销合作总社工作期间,他撰写了《在城镇如何建立消费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的专题文章,登载在《人民日报》合作事业专栏和《中央合作通讯》的专刊上。专题论述合作事业工作经验的文章《河北省武安县供销合作工作的检查报告》,受到总社领导的好评。在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和每年春秋两季的下乡大检查工作中,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积极作用,深得领导的信赖。1952年和1954年两次参加由国务院内务部组织的有关部门参加的中央灾区视察组,先后到山东和苏北的一些黄河、淮河灾区调查灾区生产自救的工作,并在机关的职工大会上介绍到灾区工作的体会。
参加革命工作后,傅乃超一直享受供给制待遇,他习惯艰苦朴素的生活,并引以为荣。组织上曾动员其可以申请改为工资制,被他拒绝。直至1952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评定工资时,定为国家行政级17级。1954年、1956年两次评级中,分别提为16级和15级。
1957年“反右”斗争后,中央各机关选派1000多名适合做文教工作的干部分批分配到各省,1958年2月,傅乃超被分配到法库高中任副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1960年法库创办师范学校,调他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1962年任法库高中副校长,1964年兼党支部副书记。1970年在慈恩寺高中主持工作,后任学校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任法库县师训班副主任。1978年任法库二中党支部书记兼校长。1980年3月,任法库高中党支部副书记。1982年任法库高中校长。1983年2月任法库高中党支部书记。1984年提为14级(地师级待遇)。1986年9月离休。
1958年从事教育工作以来,傅乃超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踏实工作,恪尽职守。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和廉洁奉公的思想作风,重视并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调动党内外教职员的积极性,改善学校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1981年至1984年,法库高中党支部和学校被县委和县政府评为“先进党支部”和“先进集体”:1982年至1984年,被铁岭地委、行署和铁岭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党支部”、“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合格学校”、“文明学校”;1984年法库高中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称号(铁岭市唯一的),傅乃超为国家和高等院校培养大批人才,对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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