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最大的敌人是谁?


律师最大的敌人是谁?不是你的对方当事人,而是你自己的当事人!
我已记不清听过多少回这样的话了,但我却清楚的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初听不以为然,甚至有些惊讶,自己当事人不就是自己客户吗?客户不就是上帝吗?怎么就成了敌我之间的矛盾,搞得你死我活的样子。
直到自己经历了很多,也见到了很多,我渐渐开始信了,尤其是最近发生在湖南长沙的一起案例,让我更加的信了!
真实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位朋友给律师介绍了一件大业务,诉讼标的额高达1500多万元,根据收费规定,最低可收律师费40多万元,就是交到法院的诉讼费,不打折也要10多万元。
可这位律师碍于朋友的面子,竟然只收五千块,而且还是包干价,只想说,这位朋友的面子也太值钱了。五千就五千呗,自己要的价,哭着也要做啊!关键这五千块,当事人自始至终都不给,不给也就罢了,结果还把律师给投诉了。
司法部门和律协一查,倒不是律师有问题,而是收费有问题,什么问题呢?收得太少,结果对律所和律师都给了警告的行业处分。
我不知道这位当事人这样干是出于什么心态,但我知道,他就是律师的天煞孤星,其非一般的品行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要我说,最应该处罚的是当事人,要求其补足律师费差额部分!当然,律所和律师被罚也不冤,谁叫你热脸硬要去贴冷屁股呢?
所以有时候当事人问我律师费可不可以打点折,往往都被我无情地拒绝了。不是我心狠,更不是我见钱眼开,而是不收以及少收,我都是要挨处分的!
同样是湖南,2018年6月22日中午,湖南省南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钟律师在所内被杀身亡,嫌疑人竟然也是他的当事人,疑因发泄不满,就迁怒于律师。而有关部门调阅金律师的办案档案,是尽职尽责了的。
还有的当事人,在微信上咨询律师,给了几十百把块红包表示感谢,结果也把律师给投诉了,说私自收费;也有当事人,在找律师时,哭爹求娘,胸脯拍得砰砰响,说愿意用人格担保,多少律师费都给,只要官司赢回来,结果你相信了他的人格,穷尽心力,官司赢了,钱款执行了,当事人却消失不见了。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他人,这句话,放在这些当事人身上,同样适用。
很多律师在将做律师之时,总是在担心一个问题,是不是做律师要挨打?我当时也有这样的担心,这个问题看似有些傻白甜,实际是不无道理的。当然这种担心,主要是来自对对方当事人的顾忌,因为律师总是在替委托人跟对方对抗,对方可能会把对委托人的怨怒转嫁到律师身上,认为都是律师在背后使坏。
这种情况是时有发生的,比如在法庭上被对方和对方亲属辱骂、抓挠、吐口水(代理离婚官司发生概率尤其大),我做律师时间不长,被威胁、恐吓,声称要我命的也是有的。
我记得我们在实习培训时,教官就专门教了大家擒拿功夫,我甚至还专门买了甩棍、强光电筒 ,但我从来就没有用过,单凭我这个的身板,如果遇到劫色,我也就从了;如果遇到要打我的,我不从也只有挨打的份了。
但谁能想到,不仅对方当事人可能对你不利,你自己的当事人,或许 也深藏一颗害你之心呢!
所以我们常常说做律师很苦呢,在外人听来,还总觉得矫情,其实真不是!什么五加二五白加黑,不是在接案就是在办案,不是在会见就是在开庭,那不都是努力工作的样子吗?
稍微可以闲下来,终于回到家里可以葛优躺了,还得一手搓着头上不多的几根头发,一手拿起刚刚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真钻研起来,没读上几页,顾问单位又 嗖嗖嗖从微信上砸来几个合同,让给马上改出来,明天就要,这些苦虽苦,但宝宝一直忍着不说,可自己当事人的不配合、不理解、不认可,最后还倒打你一耙,那才是真苦!那是一种被逼出内伤的苦,那是一种心碎了无痕的苦!
所以,我说,做律师,一要学会识人,二要懂得拒绝。要成为一个好律师,学会观察、学会识人是基本功,更何况律师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常常与人打交道的职业,三教九流,达官流丐,你都会接触,都要接触,时间不允许你有太多考虑,但他的言行举止,往往能暴露许多。
我现在跟当事人,不要说见面,哪怕电话五分钟,我对他的判断也是八九不离十的。学会了识人就要学会拒绝,那些得理不饶人的,那些要你找关系开后门的,那些小算盘打得啪啪响的,那些性格偏激情绪激烈的,那些把你呼来唤去当丫鬟门童使的,你一律不要接,接了,可能不会给你钱,还会要了你的命。
作为律师,连这样的风险都不能把控,那你还是不合格的。你做代理,不仅要拿捏住案,也要拿捏住人,把一切都拿捏得死死的,而不是被别人拿捏。

不过,话又说回来,白眼狼式的当事人毕竟还是少数,你不能因此把井绳都看作了蛇,也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遇到的当事人,大都是好的,甚至有的很好,最后成了朋友的也不少,不仅把案子交给你做,还把别人的案子也介绍给你做。我至今没遇到过背后捅刀子的当事人,也许是因为我会识人吧,也许更因为我从不给当事人承诺和保证。
在事情没有办结之前,永远不要给当事人过高的期望,甚至就不要给他期望,即使能打赢的官司,我都从没有说过百分百能赢这句话,更何况我们刚刚接手案件时,仅听了当事人一面之词和仅看了一些单个的证据,背后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前因后果,你怎么知道呢?中途突逆,半路反转的事还 少吗?
不但不能给当事人保证和承诺,还要多多为他分析对他不利的一面,可能的最坏的结果,以及他心理能够承受的范围。至于当事人问你有没有关系,朝里有没有人,你更不能说有,你只能告诉他,一切按照事实、法律和程序来,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争取尽可能的权益。所以,乱承诺,乱表态是律师的大忌,是你在自陷风险,自己把自己往刀口上送。
八 
有的律师反感当事人录自己的音,也反感当事人把跟自己的聊天记录截屏到处发,我从不反感,虽然他的这种行为有些不尊重律师,但,我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见得光的。相反,他说的话,你要做个书面笔录,让他签字确认。当事人似是而非、左右摇摆、临场反悔的事,也是经常有的。
不过更多的当事人,当你为他代理的案子了结后,你们就相忘于江湖了 。
很早就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了,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是怕当事人看见。
现在我倒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真正的当事人,是一定可以理解的,而那些不能理解甚至认为在说他们坏话的,我想也不会成为我的当事人,当然我也不希望成为律师同行您的当事人。
(本人作者:王仁根,前媒体人,现小律师,非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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