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张传官:汉简《苍颉篇》释读举隅
汉简《苍颉篇》释读举隅
张传官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本文以汉简《苍颉篇》的释读为中心,通过旧有材料的新释字、后出材料提供新释读、据后出材料辨析诸家异说三个方面共五个例子的讨论,考察在新材料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对旧有材料进行新释读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认为汉简(尤其是旧有材料)文字释读的突破点在于更为细致地分析字形和充分利用后出材料提供的新信息。本文所举例证的结论如下:《阜苍》C032 C033之“戠”实为“周”字;居延汉简282.1未释首字从“阜(阝)”,很可能是“陛”字;《水苍》C092之“秃央”当读为“秀英”;肯定《水苍》C047“胫”之释读;据新见削杮补证《敦煌汉简》639C“筭”之释读。
关键词:汉简 《苍颉篇》 旧有材料 后出材料 新释读
正文
,两相对比,摹本明显是错误的,不可据。从图版上看,该字左侧与“戈”的写法不合:其横笔未向右突出,又缺少“戈”的撇笔。笔者认为该字实际上就是“周”字:其中下方的
即“口”之残笔,而中部的
即“周”中部两横笔之残,
即“周”右侧
形笔画之残。“周”之右侧竖笔的写法,根据其下端收笔方向的不同,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向左弯曲,以近于撇笔的方式内收或直接写成竖钩,一是保留竖笔垂直向下,这两类都比较常见;[4]另一类则是向右弯曲,以近于捺笔甚至竖折的方式斜出,这类写法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并不影响文字构形或读者辨识;而且这种写法亦不乏其例,张家山汉简中就有如下“周”字:[5]
《算数书》146
《算数书》149
堂库府
”,[7]或未释。[8]在以往的著录书中,此字图版皆模糊不清,残存的左旁难以辨识。[9]直到新的红外线图版的公布,其残存的笔画才变得比较清晰,作:[10]
”。[11]按对比同简“府”字作
,可见该字左旁并非“人(亻)”旁。大概正是由于意识到这一点,中研院史语所简牍整理小组将此字录作全字不识的“□”。[12]这是审慎的做法。不过仔细辨识可以发现该字目前所存的残笔其实是“阜(阝)”旁,只是其起笔靠左并较长而已,这与该简文字的左侧笔画向左斜出较多(如上引“府”字撇笔)是一致的。而其竖笔与右侧类似于阿拉伯数字“3”形的笔画中间有一段因简面磨泐所导致的纵向空白处,从而使“阜(阝)”旁割裂成两部分,不易辨识。
所从。字与写作“秂”的“年”不是一字,只是同形关系[18])早期同时表示{秀}和{秃}这两个词,当时还没有分化成两个字;后来分化成两个字来分别表示这两个词,这一分化是通过“秂”的字形变化来实现的:一类变成下从“乃”、“弓”(二者形近易混)甚至更为表意的“引”等来表示{秀},最终固定为“秀”这个字形,这种变化与“光”字下部“人”形的相关变化是平行的;另一类则继续沿用字形“秂”表示{秃},最终固定为“禿”这个字形(其下之“儿”其实就是“人”的变形。其后“禿”又演变成“秃”,成为后世简化字的来源)。
甲种简13正贰
乙种简13
乙种简25壹
甲种简27正壹
《水苍》C050
《北苍》050
《敦煌汉简》2098
《阜苍》C025
”,胡平生先生写作“(?)”,[24]刘钊先生释为“胫”,[25]赵宁先生赞同其说;[26]《水苍》第159—161页则将该字释为“𦙤”,括注为“肫”,并据《说文》段注所引《史记》、《汉书》及其注文认为“肫”、“准”通假,指“面颊”。可见对此字的释读尚有分歧。不过,《水苍》C047公布了上述暂编号003的比较清晰的黑白图版,可以为消除误说提供一锤定音的证据。其中上引简文作:
,可见该字右旁就是“巠”,此字毫无疑问就是“胫”,刘钊先生之释至确。
胆(?)□……”[27]张存良、巨虹两位先生释为“……〔笥〕
(臀?)……”[28]按二家释文多误。《敦煌汉简》639ABCD为一枚抄录有三十例单姓单名的四棱觚,[29]学界或认为其内容属于《苍颉篇》“曰书人名姓”部分。[30]其中《敦煌汉简》639C有“唐筭耿
”一句,[31]将上引削杮与此句对照,可知其残存文字正对应其中的“筭耿
”三字,当据以改释。[32]
(下文以“△1”代替),前人多释为“美”;孙涛先生将汉简“筭”和“美”的写法各自细致地分为五类,在此基础上将△1改释为“筭”,并谓:
居延新简EPT58:100
居延汉简14.25
居延汉简232.9
敦煌汉简557
,上部所从即作“艹”形。再如,居延汉简139.13“登”字作
,亦将上部所从之“癶”变为“艹”形。因此,我们认为所谓的“唐美”当为“唐癸”。这样,不仅字形上与汉简中“癸”字相合,亦与汉人命名习惯相符。[34]
(下文以“△2”代替),虽仅存残字,却有两处值得重视的地方:首先,其左上方作
,这显然是“竹”旁的左部残笔,与孙涛先生文中“筭”之A、B、C三类写法的上部相合;而无论是“美”还是“癸”,汉代文字中皆无上部从“竹”的写法。其次,△2之中部明显尚有四笔横笔,这与孙涛先生文中“筭”之A、B两类写法的中部相合,而与“美”或“癸”除去上部“艹”形或“䒑”形之后一般或最多只有三横笔(少则仅存二横笔)不同。[35]因此,结合△1和△2来看,该字只能是孙先生所释之“筭”,而不是“美”或“癸”。
(《古玺汇编》[43]第0575号)
声字相通,[48]因此“筭”自然可以读为上述诸人名用字(读为“篡”可能性更大);但正如前文所述各种条件的限制,其取义究竟该以何为准,殊难断定(当然,这不是说“筭”不可以假借为其他字,更不是说作为人名的“筭”不能如字读)。[49]因此,先秦秦汉时期,某字能否作为单字名,由于其取义难断,实际上与人名释字关系不大:有其例可作补充证据,无其例亦难说必非,至少不能作为释字的反证。换句话说,许多单字名在辞例上的价值其实并不大,其释读的关键还是文字的形体而不是取义。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五个例子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汉简《苍颉篇》的释读还不够精细、准确,仍存在不少问题。汉简文字释读的难度可能主要不在于字形多么繁复、辨识难度有多大,而在于能否更为细致地分析、比较字形,能否将一笔一画一一落到实处(对残字或模糊字形来说尤其如此)。[50]对旧有材料的重新释读,是其中的重点之一,也是突破点之一。同时,在新资料层出不穷的情况下,也需要重视充分利用新资料(包括旧材料的新图版)提供的新信息对旧有材料进行新的细致的重新审视。
注释
[1]本文据以引用的《苍颉篇》资料主要包括如下著作:阜阳汉简整理组:《阜阳汉简〈苍颉篇〉》,《文物》1983年第2期,第24—34页;初师宾等主编:《中国简牍集成》〔标注本〕,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4册“图版选(卷下)”第295—313页,第18册“河北省 安徽省(上)卷”第1655—1674页(下文合称此二书相关图版和释文为“《阜苍》”。其中,《阜苍》的编号和释文注释与《阜阳汉简〈苍颉篇〉》大同小异,本文据后出者)。张存良:《水泉子汉简〈苍颉篇〉整理与研究》,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伏俊琏教授),2015年6月(下文简称为“《水苍》”)。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下文简称为“《北苍》”)。本文所引录的汉简《苍颉篇》释文多据原著,并根据学者后出正确意见校改,除必要之处外,不再一一注明。为便于排版,本文也不尽采用原书的符号,而统一用“〔 〕”表示据残字补释的文字,用“……”表示数字不详的缺文。
[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
[3]需要说明的是,前引《中国简牍集成》第14册“图版选(卷下)”中,C32的图版实为《阜阳汉简〈苍颉篇〉》编号C032与C033所对应的两支残简拼合而成,“图版选”中则不再有编号C33的图版。
[4]参看佐野光一编:《木简字典》,东京:雄山阁,昭和六十年(1985年),第152—153页;《汉语大字典》字形组编:《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第88—89页。
[5]邱玉婷:《张家山汉简文字编》,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刘钊教授),2015年6月,卷二,第78页。
[6]参看徐正考、肖攀编著:《汉代文字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6年,第203—205页;臧克和主编:《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1年,第291—292页。
[7]劳榦:《居延汉简释文》,《居延汉简·考释之部》,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0年;劳榦:《居延汉简考证》,《居延汉简·考释之部》,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标注本〕》(第七册),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
[8]薛英群:《居延汉简通论》,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523—524页。
[9]劳榦:《居延汉简·图版之部》,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7年,第262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乙编图版贰壹叁。
[10]“历史文物陈列馆”制作小组编:《小学之道:从汉简看汉代识字教育》,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3年,第11页;“中研院”史语所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参〕》,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年。本文字形据后者。
[11]“历史文物陈列馆”制作小组编:《小学之道:从汉简看汉代识字教育,第11页。
[12]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参〕》。
[13]张存良:《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蠡测》,《出土文献研究》第9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0—75页。后发布于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13,2010年1月29日。
[14]胡平生:《读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064,2010年1月21日。后收入胡平生:《胡平生简牍文物论稿》,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第42—51页。此文为下列二文的合并修改版:胡平生:《读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4,2010年1月17日;胡平生:《读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之二》,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08,2010年1月21日。
[15]周飞:《〈苍颉篇〉综合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2017年,第158页。
[16]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第320、407页。
[17]关于“秀”与“秃”以及“秀”与“
”、“穗”等字的关系,请参看白于蓝:《释“褎”——兼谈“秀”、“
”一字分化》,《中国古文字研究》第1辑,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48—352页;又见白于蓝:《拾遗录——出土文献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279—284页。李学勤主编:《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32、761页。季旭昇:《说文新证》,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第572页。郭永秉:《关于“穗、秀”问题致白于蓝教授》,古文字微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官方公众号),2016年4月8日。张世超:《“
”、“秀”形音义新探》,《古文字研究(第28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510—513页。邬可晶:《释“穗”》,《文字·文献·文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10页。
[18]此例蒙魏宜辉先生提示,谨致谢忱(2020年6月21日)。
[19]方勇编著:《秦简牍文字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9页。
[20]王辉主编:《秦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1110页。另参看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天水放马滩秦简》,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2页图版二四;孙占宇:《天水放马滩秦简集释》,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36页。
[21]见抱小:《北大汉简〈苍颉篇〉校笺(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644,学者评论第9楼,2015年11月17日。
[22]张存良、吴荭:《水泉子汉简初识》,《文物》2009年第10期,封二:2。
[23]张存良:《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蠡测》,《出土文献研究》第9辑,第60—75页。
[24]胡平生:《读水泉子汉简七言本〈苍颉篇〉》。按据该释文体例,疑“(?)”前有漏排一字。
[25]程少轩记录整理:《水泉子简〈苍颉篇〉讨论记录》,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058,2010年1月17日。
[26]赵宁:《散见汉晋简牍的搜集与整理》,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4年,第403页。
[27]汪涛、胡平生、吴芳思(胡平生执笔):《〈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斯坦因所获未刊汉文简牍〉补遗释文》,《出土文献研究》第15辑,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320—329页。
[28]张存良、巨虹:《英国国家图书馆藏斯坦因所获汉文简牍未刊部分》,《文物》2016年第6期,第75—79页。
[2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图版壹叁捌、释文第243页。张德芳:《敦煌马圈湾汉简集释》,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280页;
[30]按此说目前还难以断定,不过根据其内容、句式以及与英国国家图书馆藏《苍颉篇》削杮同出者亦有相关简文(如本文所引)等情况来看,这些内容属于《苍颉篇》这一系统的蒙书是无疑的,参看嘉峪关文保所:《玉门花海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简牍》,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编:《汉简研究文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4—25页;胡平生:《汉简〈苍颉篇〉新资料的研究》,《简帛研究》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341—345页。本文暂从旧说,将这一部分纳入讨论范围。
[31]关于此四棱觚的释读意见,参看张传官:《汉简〈苍颉篇〉人名校正二则》,《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8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279—288页。
[32]按上引二家释文中,前者末尾“□”之所在似无笔画,当据后者释文,删去此“□”。关于《敦煌汉简》639C的“
”字,孙涛先生已指出“
”属元部,“跟最后两句的押韵情况是相同的”(孙涛:《敦煌马圈湾汉简〈苍颉篇〉中的人名用字“筭”》,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912,2017年10月7日)。笔者亦曾谓:“此处为韵脚,‘
’正可押元部韵;而‘
’为鱼部字,于韵不合。”〔张传官:《汉简〈苍颉篇〉人名校正二则》,《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8辑,第279—288页。〕因此,削杮“
”之释读是不准确的。
[33]孙涛:《敦煌马圈湾汉简〈苍颉篇〉中的人名用字“筭”》,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912,
2017年10月7日。
[34]白军鹏:《读〈苍颉篇〉及相关文献札记(二则)》,中国文字学会第十届年会论文,河南郑州,2019年10月,第2—3页。
[35]除孙涛、白军鹏二文所引者外,另参看佐野光一编:《木简字典》,第582页、第556页,第512页;《汉语大字典》字形组编:《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第244页、300页、1055页。
[36]李青编订、施谢捷释文:《知还印馆藏古印》,平湖:平湖玺印篆刻博物馆钤印本,2020年。
[37]菅原石庐编著:《鸭雄绿斋藏中国古玺印精选》,大阪:アートライフ社(美术生活社),2004年。
[38]郭裕之藏集:《续齐鲁古印攈》,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
[39]湖南省博物馆编:《湖南省博物馆藏古玺印集》,上海:上海书店,1991年。
[40]汪启淑集印、徐敦德释文:《汉铜印丛》,上海:西泠印社,1998年。
[41]汪启淑编:《汉铜印原》,杭州:西泠印社,1996年。
[42]罗王常编:《秦汉印统》,新都吴氏树滋堂刊朱印本,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
[43]故宫博物院编:《古玺汇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年。
[44]庄新兴编:《古鉨印精品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45]庄新兴主编:《汉晋南北朝印风》,重庆:重庆出版社,1999年。
[46]罗振玉编:《赫连泉馆古印存》,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
[47]施谢捷、王凯、王俊亚编著:《洛泉轩集古玺印选萃》,京都:艺文书院,2017年。
[48]参看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06—707、955页;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202、1331页。
[49]此外,秦印有单字印“算”,属于私印(许雄志主编:《秦代印风》,重庆:重庆出版社,1999年,第122页);但此私印究竟是单姓印(汉印有“算利国印”〔罗福颐主编:《汉印文字征补遗》,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卷五第1页〕,即以“算”为姓氏)还是单名印,难以确定。若是后者,则正可与此处人名“筭”对照。
[50]汉代文字辨识看似简单,实存不少“陷阱”,因而尤其需要重视落实到每一笔。这一认识近年曾多次受教于陈剑先生,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