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回答这些问题,就说明他已经将《易经》研究透彻了

翻开《易经》,我们就能够知道它的内容主要是六十四个卦,古代的筮官就是依据六十四卦来论断吉凶休咎的。《易经》是卜具的集合。这样,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当卜师将以卦象作为论断吉凶休咎时是否比使用龟甲和兽骨上的裂纹(即兆)更具有合理呢?

我们可以断言,兆与日常生活中的疑难疑问之间不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使用兆论断吉凶休咎是骗人的鬼把戏,兆之所以被古人信任完全由于人们对神明的敬畏、恐惧,以及古代巫师的故弄玄虚。
难道卦象与所问所卜的事物之间就存在着某个必然的因果关联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卦象究竟是什么?它是如何画制的?如何命名的?卦象符号究竟代表什么意义?
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诊病用药的依据是某个理论。诊断是否正确,用药是否有效,取决于这个指导理论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人体生理和病理的客观规律 。这个理论的便是医学这门学科;行星在天空中的位置可以预测,预测它的依据也是某个理论,预测是否准确和精确,取决于这个理论是否符合行星运动的客观规律,这个理论就是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
客观事物独立于我们的意识和经验之外,我们对它们加以研究的过程,总是先在理性的范围内构造一个由概念和假说组织起来的逻辑体系,即理论。理论建立起来以后,我们将某个条件代入理论,由该理论合乎逻辑地推导出的结论将接受观观察的检验。
如果该结论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观测结果,我们称该理论为正确的理论,符合事物的事实,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反之,我们就称该理论为错误的理论。从逻辑上讲,对于同一事物的研究可以有多个不同的理论形态产生,并且都能够导出与客观事物实际观测结果相一致的结论。比如中医学与西医学,尽管它们的理论形态截然不同,它们的概念和假说也毫不相容,但却都能适用于人类诊疾愈病的实践。
所以,从实质上讲,思想和理论都属于主观的存在,尽管有时主观的理论所推导的结论与客观事物的观测结果符合的很好,也不能断定存在着一个绝对的客观规律本身。主观的存在试图理解客观的存在时,总是要使用主观的假设去虚构它,并将这个虚构作为它的解释。
原始宗教、自然神的信仰、图腾崇拜、近代宗教、近代哲学、甚至近代自然科学都是人类思维主观制造的产物。这是人类思维的特殊功能。人类的大脑有自我意识并且能够制造思想,这也是人类文明现象的客观基础。
近代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给人们以这样的假象,似乎理性之所以存在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认识客观事物本身。如果这个结论成立,我们就无法理解其它文明形态存在的合理性。例如,社会组织、政治、宗教、文学、艺术等。理性文化和自然科学是近代晚出的事物,它仅是文明范畴内的一个分支。
当古代的先民将卦象用作论断事物的吉凶休咎的依据时,这里面必然包含了古人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某个虚构。这个虚构就是卦象用作论断吉凶休咎的时所使用的原理。这个原理包含了哪些具体内容?这些内容中是否包含真理性知识?我们研究《易经》必须要回答这些问题。
后世的学者给予《易经》以崇高的地位,幻想它可能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并宣称它包含有宇宙的奥秘。但对这些问题却视而不见,他们满足于吹嘘易理的伟大,却从来不正面回回答什么是易理。
研究《易经》归根结底的问题还是要回答《易经》究竟讲什么的问题。这些包括,卦象是如何画制的?卦象符号代表了什么意义?它们是如何命名的?卦辞和爻辞究竟在说什么?卦辞与爻辞依据怎样规则来论断吉凶休咎?研究《易经》不首先搞清楚这些问题,那只是盲人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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