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和传统雇佣模式的差异

灵活用工在人力成本上的降本增效作用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但也由于其流动性大和管理难度较高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灵活用工和传统雇佣模式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且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更加变通了!“找合伙”平台为人才端打造专属就业服务,提供高效便捷、安全信任、长期稳定的就业环境,促进人才职业生涯的长期稳定发展。

管理模式:传统企业的管理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固定的方式进行考勤,但这种管理模式无法适用灵活用工。灵活用工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是不固定的,所以更适合以工作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方式。

用工关系:在当下,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工作观念发生改变,更倾向于追求高自由度的弹性工作模式,灵活就业越来越受欢迎。相对应的,也越来越多的企业适应并调整用工模式,传统雇佣模式下的劳动关系逐渐被变革,灵活用工将传统的劳动用工关系转变为平等的合作关系,并有效规避用工风险。“找合伙”平台通过将“就业合伙”与“人才就业”有机结合,提出“合伙式就业”的新思维,建立企业与人才之间的“合伙搭档”关系。

在灵活用工平台,员工直接与灵活用工公司签订合同,并不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将风险转移给灵活用工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将不必承担劳务风险。 灵活用工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员工与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用人单位一般只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个人缴纳。找合伙通过帮助年轻人达成合伙式就业,充分发挥个人职业价值,实现职业生涯的高效管理与突破。

用工成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同意征收。这意味着企业需要负担起全部基层员工的社保,用工成本变高。

灵活用工可将员工转化为个体工商户解决个税和社保的问题,员工享受个税优惠,工资上涨,企业用工成本降低,实现双赢。以劳动力密集的餐饮行业为例,人员流动性大,将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采用灵活用工模式,解决企业突增的、巅峰期的、季节性的人员需求,打破用工地域、用工时间的限制,从根源上解决企业用工难和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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