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都有了最新规定!
以人为本,充实用益物权体系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随着人们对财产控制能力的增强和对财产利用程度的加深,不仅导致产生新的用益物权,而且也使用益物权的权能发生变化,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民法典》第三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 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并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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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充实用益物权体系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随着人们对财产控制能力的增强和对财产利用程度的加深,不仅导致产生新的用益物权,而且也使用益物权的权能发生变化,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民法典》第三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 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并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