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的语感:he和she

前几天收拾院子,引得邻居家的狗很不安,隔着篱笆一直在追着我叫。邻居家的女主人大概有些不好意思,大声地劝阻她的狗,说“Don’t bother him(不要打扰他)”。嗨,我是一个人在干活,又不出声。两家之间的篱笆很密,除非扒在缝隙上才能看到隔壁的情况,也不知隔壁的女主人怎么知道是一个“he”在这边干活儿的。

这就是英语的麻烦了,如果换了汉语,一个“TA”就搞定了。汉语书面语里面分男“他”和女“她”也是五四时期才从西文舶来的,口语里并不分,而且更关键的是,说话人的大脑里也不分。

中国人学英语最大的问题是把语言的第一特征即语言的交际性特征给“谋杀”了,把一个好好的人类语言肢解成了词汇、语法等没有交际生命的“砖瓦”去死记,也不知最终到底有几个人通过死记没有交际意义的“砖瓦”最后搭成了英语的“楼房”的。到了语法上,又来个先入为主的说法,说汉语是孤立语,时、态、性、数、格的变化一律没有,所以又只能去走死记的路了。实际上,现有的汉语语法框架本身是舶来品,汉语语法没有得到有效研究,像“了”和“过”是表达“态”的有效手段、数的表达有“们”、格有“……的”,这些显然都是抽象的语法表达手段,套西文套不出个所以然来而已。

从纯粹语法形式的角度看,汉语里没有的应该是“性”,可是巧合的是英语里也没有。英语不像其他许多西语,不在词尾上出现阴性和阳性的变化。英语里唯一用语法手段表达“性”的地方就是单数第三人称的代词“he”和“she”,分了男女。立足于大量统计数据得出的第二语言习得进程的研究结果里,“he”和“she”不在困难点之列,习得需要的平均时间不长,因为对于母语是俄语或是西班牙语的学习者来说这个语言点可能根本就不在话下。可是对于汉语是母语的人来说,就不那么简单了。可以说基本上我听到中国人说的英语里,这两个代词的使用都要出现混乱的。而且即使是我自己的英语,也会在这个地方露出破绽,大概几百次里要出那么一次问题。现在揪我这个尾巴的主要就是上一年级的儿子,大概在他的英语语言系统里完全不能容忍这样的混淆。

没有儿子揪尾巴以前,出现这样的偏误自己往往会不知道,交际中因为有上下文的存在,意思不出现混淆一般不会碰到太大的麻烦。我自己知道碰到麻烦的会是这么一种情况,同时在说两个(或几个)人,有男有女,说着说着he和she乱掉了,导致听者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这个时候交际才会被迫停止重来。也正是这个碰不到麻烦使得交际顺利完成的因素使得这个语言点的不掌握暴露不出来,也就不容易得到改正。

我第一次有意识地注意到这两个代词的用法是这么一个情形,我在跟当时的同学讲述一对夫妻做的什么事情,因为后来他们两个的做法出现了分歧,因此我的讲述里就要特别注意把两个人分别表达出来,这样“husband and wife”的表达就在反复出现,做句子的主语。从言语交际的角度看,一个名词做主语,出现一、两次后就要转变为代词或是干脆省略掉,不然听者就会觉得很烦了。而当时的我要把夫妻二人分开,所以又不愿意用“they”。我最幸运的地方是周围的老师同学都是应用语言学的专业人士,对这些语言现象特别敏感,当时就有人巧妙地替我说了一个“He and she ……”,我这才意识到是可以这样来表达,既把男女二人区别开,又保证了言语交际的效率。汉语没有这个语法功能,所以在此之前我是没有能力甚至根本没有意识这样来使用英语的。

说起来只要是合理年龄的学习者,比如中学生或更成熟的人,这个男he女she的道理一讲就通,要是去对付考试,不论是完形填空还是多项选择,应该都不难。可是要达到能用“he and she ……”这样的表达描述一对男女的行为这样语感,却是很多汉语作为母语的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事情。我们的大脑里根本就不去做这样的区分。而这样的语感,不论怎么去死记、不论考多少试都不可能建立起来。

回到邻居女主人的话,这就让我费解了,她是猜测在院子里做事的就一定是男的,还是因为狗叫得凶她贴着篱笆缝看过了?反正一定要把he或she的男女点出来,在这个语境里是个麻烦。有趣的是今天早上我又在继续收拾院子,隔壁的狗又叫了。这一次是男主人劝阻它:“Don’t bark at ourneighbors.(别冲着我们的邻居叫)”。这个句子就高明多了,把代词换成了名词,这样就回避掉了代词里的男女,或许他完全不知道我这边是男是女还是不止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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