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重疾险定义的变化,不足以影响我们配置重疾险的计划。既没有必要去死抠变化细节,更不要搁置本来的重疾配置计划。像我这样已经配置的差不多,短期内本来也没有追加需求的,那就静观其变就好了。未来需要加的时候,实行的是新规或旧规,也不重要。为什么这么说?到底重疾定义变化有什么影响?我们一个个来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20年3月31号,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把各种重疾的定义重新捋了一遍,有增有减,如果落地,以后的重疾险条款和理赔标准,就以此为准了。因为之前的重大疾病定义是2007年版本的,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原有的定义没有及时的「与时俱进」,有些定义老百姓不满意,有些定义保险公司也负担很重,所以在各方声音的推动下,进行了修改。No,目前还只是「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最终版本,并且即使最终敲定了,到真正实施也会一段时间。不建议大家现在做过多解读,了解个大方向就行了,终稿出来再研究也来得及。而且,《意见稿》也说了,原则上,至少每 5 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开展修订工作。假设未来新的使用规范落地了,并不会影响以前的重疾险产品条款。打个比方,新的使用规范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那么在这一天之前设计报批的重疾险,还是按老的规定来。从这一天往后设计报批的重疾险才按照新的规定来。以条款为准就好,跟你什么时候买的,实施的是新规旧规没关系。如果出现理赔,也按照条款的具体规定处理。
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针对旧保单进行条款升级,或者另作说明。但这一可能性极小,涉及监管和销售多方面因素,还是会以出新产品为主。咋样,我严谨不?
整个《修改稿》的修改内容对比表长达16页,变化细节特别多,不能一刀切。以前只规定了25种重疾,《意见稿》则有28种重疾+3种轻症。原版的定义要求:实际实施了 开胸进行 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意见稿》则改为:实际实施了 切开心脏 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原版的定义中,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也就属于重大疾病。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也就不算重大疾病。以前大多数产品把「原位癌」算作轻症,能给到20-45%的赔付;《意见稿》直接把原位癌踢出了轻症范围,啥也赔不到。👆这对于我们来说,其实合理,但以后就占不到这个「便宜」了。但是不代表一定会降价,因为产品定价除了重疾定义,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这么说吧,重疾定义带来的价格变化,大概率还没有现在市场竞争导致的价格区别大。只要你现在没有100万以上的医疗险保额+30万以上的重疾险保额,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呢,就别在这儿瞎琢磨了。肚子还饿着,甭管下顿是海参还是鲍鱼,先来碗白米饭垫垫是真的。大家一定要明确一个事实:疾病和意外风险,不是未来才有的,是此时此刻就存在的。那些检查出癌症、心脏病突发、或者发生意外的人,在确诊、发病、事故发生的前一秒,都未必觉得自己身处风险之中。
如果我知道40岁那年会得重疾,那我39岁买不就好了吗?
可风险讨厌的地方,不就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吗?
在这个行业这么多年,最不愿看到的情况就是:
明知道保险有用,也准备要买,但是觉得自己年轻、觉得自己健康。
什么疾病啊意外啊,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所以不着急,总想等更好的。
结果呢,体检出问题,买不了了。
——这还是影响小的
还没等买就得病了,或者等待期内出险,我们见过的太多了。
这种案例我属实不想再看见了👉我最害怕的事,今天发生了
而且,《意见稿》中的一些变化——「原位癌」没了,恶性肿瘤的标准变严格了,三种高发轻症赔付比例最多不能超过20%——确实是目前的产品会比较占优势。
理想的操作是,
1、基本的保障:甭管规定变化,现在赶紧做,有个托底起码心里不慌;
2、整体的保障:随着人生的变化,不断调整组合,别指望一张保单这辈子就完事儿了,新老搭配才完美。
看完以上的问题和答案,你踏实了点没有?我没有去细抠具体的疾病定义,但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提出来一起讨论。
同时,推荐一部剧,《我是余欢水》。
郭京飞主演,正午阳光出品,一共12集。
如果你看过《都挺好》和《龙门镖局》,会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
郭京飞饰演一位名「麻木的社畜」余欢水,特窝囊、特惨。
业绩不好,总被上司刁难;妻子嫌弃,儿子看不起;朋友借钱不还;老家的父亲打电话张嘴就要5万块钱给弟弟娶媳妇。
结果还检查出胰腺癌晚期。
人在这种绝境里会做什么?
当余欢水彻底放弃了所有希望,变得无所畏惧的时候,心态和行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又阴差阳错的卷到了一些离奇的事件中,产生奇妙的效果,以及十足的笑料。
卡司很给力,演技全员在线。
剧情虽然在逻辑上戏剧化效果有点重,但是也并没有践踏观众的智商。
我们两口子一口气看了6集,欲罢不能,哈哈大笑,意犹未尽。
我很喜欢官方海报中的这句话,「未来的模样,都会藏在你日复一日的努力里」。借花献佛,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