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子:莎士比亚哪儿又不对了?

遠山之巔,星穹之下。
邂逅君子,温其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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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子:莎士比亚哪儿又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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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宗子,河南光山人,198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1988年秋自费赴美,学习英美文学。现住纽约。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发表诗歌作品,九十年代以后,写作以散文和读书随笔为主,作品见于《读书》、《散文月刊》、《书屋》、《财新周刊》和“腾讯大家”等报刊和网络媒体。出版有散文集《垂钓于时间之河》、《空杯》、《一池疏影落寒花》和《梵高的咖啡馆》,读书随笔集《书时光》、《不存在的贝克特》、《往书记》、《花屿小记》和《此岸的蝉声》,另有《张宗子诗选》和译作《殡葬人手记》等。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魔手》里有个叫梅根的姑娘,单纯,率性,男主人公杰里和她谈起学校的课程,她说她对很多课程都不喜欢,太多东西纯属“瞎讲”,比如历史,不同书上读到的都不同。杰里说,这正是历史的趣味所在。梅根接着谈其他科目,“再说语法,还有愚蠢的作文。再有雪莱写的那些废话,什么云雀叽叽喳喳乱叫了,还有华兹华斯,对那些傻里傻气的水仙那么迷恋,还有莎士比亚……”杰里好奇地问:“莎士比亚哪儿又不对了?”梅根说:“他爱弯弯绕,用那么难的方式表达事物,让人猜不透意思,但莎士比亚有些作品我还是喜欢的。比方说,我喜欢高纳里尔和里根。”高纳里尔和里根是李尔王的两个歹毒的女儿,杰里奇怪梅根为何喜欢她们?梅根说,“我也不清楚”,但她们变成那样子,一定是有什么事使她们变了。
    过些日子,梅根告诉杰里,她一直想这个问题,现在知道答案了:“是因为她们那个可恨的老爹老是要别人说奉承话。当你老是得说‘谢谢您’,‘您多仁慈’和所有那些话时,你觉得厌烦透了,盼着使一次坏来换换口味。当你逮到机会,你发现那个想法已经冲昏了你的头,你就会玩过火。老李尔十分可恨,不是吗?”
    听侦探小说里的人物畅谈莎士比亚,这是多么奇妙的事!读书常有意外的乐趣,此即其一。克里斯蒂喜欢在书里拿古典文学和艺术作品做点缀,尽管出自虚构人物之口的话不一定代表她本人的观点,但那些坦率、俏皮、不无调侃之意的“评点”,往往别有妙趣。莎士比亚的语言确实富丽繁缛,张谷若译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举例说,菲尔丁写到苏菲亚伤心痛哭,发议论道:没看到愁怨中的美人,不能领略其最光辉照人的美丽。这句“最光辉照人的美丽”,张谷若为了一展六朝骈文式的繁缛,译为“红愁绿惨,翠颦黛敛,梨花带雨,海棠含露。”后文一个普通单词“泡影”,张先生也扩展为“镜花水月,电光泡影”,差不多把《金刚经》的六喻凑全了。据此,我们就很可理解梅根为什么说莎士比亚“弯弯绕”了。
    梅根评判高纳里尔姐妹,固然有个人身世引发的同情,因为她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但也说明一个人所共知的道理,人是环境的产物,造成高纳里尔姐妹之恶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李尔的昏聩和情感上的索取无度。
    我喜欢莎士比亚,大部头的莎评,不免让人昏昏欲睡,像梅根这样的随口之说,反而能启发我们像杰里一样,去想想那些从来没有留意过的方面。中国的很多典籍,如要读懂读通,非读好多种集注集解不可,西方的典籍如莎士比亚亦然。近代甚至二十世纪的书,我们以为可一览而过的,如乔伊斯的《都柏林人》,不看注释,终究隔膜。然而多数译著是没有注的,即使有,也是“亚历山大·蒲柏,18世纪英国诗人”之类,对读者几无助益。很多时候,我们得靠读杂书以好玩的方式获得必要的知识。
    前面说到《汤姆.琼斯》,亨利.菲尔丁熟悉莎士比亚,他这部英国十八世纪最伟大的长篇小说里,就很有几处,能帮助我们理解莎士比亚。比如第七卷第七章,苏菲亚告诉女仆昂纳阿姨,她宁可自刎,也不愿遵父命嫁给无耻的卜利福,昂纳劝告她,千万别起“这样万恶的念头”,一个人自杀了,“不能照基督教的规矩安葬,就得把尸身埋在大道上,还得用一根大木桩从身上穿透了。”张谷若注:“英人自杀,除在法律上为犯罪外,宗教方面,对之更严厉。不许这种人在教堂奉献过的坟地里埋葬,牧师不给他举行葬仪。他须赤身无棺,埋于十字路口,且胸部穿一木桩。”《哈姆雷特》中,奥菲丽亚投水而死,她哥哥雷欧提斯不满葬礼草率,教士解释说,奥菲丽亚的葬礼已经超过“应得的名分”,按例该把她葬于圣地之外才是,“我们不但不应该替她祷告,还要用砖瓦碎石丢在她坟上。可是我们现在允许给她处女的葬礼,用花圈盖在她身上,替她散播鲜花,鸣钟送她入土,这还不够吗?”挖墓穴的小丑也对奥菲丽亚享受特权不满,出言讽刺。那么,按当时的习俗,自杀者该如何安葬呢?除了不能享受基督徒的葬礼,其他情形并不清楚。读了《汤姆.琼斯》,我们才从阿姨那里弄明白。昂纳阿姨还举了例子:一个绰号 “半便士”的农夫,自杀死后被埋在公牛十字路口,身上钉了木桩,就像好莱坞电影里对待吸血鬼一样。
    世上的事情,真是无独有偶。我小时候,赶上元宵节,漫山遍野的坟头都点上一盏小灯,然而村外的小路口,也有人插上蜡烛,问人,说这是给自杀的亲人点的。自杀者大概被认为有罪把,故要埋在路口,让人踏踩。
    再如《哈姆雷特》第一幕,老王的鬼魂现身,守夜军官马西勒斯让霍拉旭上前对鬼魂说话,另一军官勃拉多也说,鬼魂希望我们对他说话,因为他有话要说。霍拉旭将此事告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首先就问:你们有没有和他说话?霍拉旭回答,说了,鬼魂将要开口,雄鸡啼鸣,把他吓走了。这里为什么反复提到主动和鬼魂搭话?《汤姆.琼斯》第十一卷第二章给出了解释:苏菲亚路遇弗兹派崔克太太,同行良久,互不搭言,走完三英里,苏菲亚才主动打招呼。“另外那一位,像个鬼魂那样,只等别人先开口,他才能说话。”译注说,英国旧时有一种迷信观念,鬼魂遇人,必须人先对他说话,他才能对人说话。
    像这些地方,中译《哈姆雷特》都应当加注。
    2019年5月17日 原载《财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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