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崎通散文——《同一律与诗思》(一)
哥德说:“我做为一个诗人的特点,不是力求去体现什么抽象的东西。我只是在内心中吸取印象,而且是感性的、鲜活的、可喜的、形形色色的、多姿多彩的的印象,一如我活跃的想象力所能提供的一切一切;我作为诗人要做的仅仅是,在心里对这些观感和印象进行艺术的整理加工,然后再生动地将其表现出来,以使其他人在听到或读到时也获得完全一样的观感和印象。”哥德的思考角度出自对诗人与诗歌创作的整体关系的理解。
就诗人与诗歌创作的整体关系而言,抒情诗是个别主体的自我表现,满足于运用极平凡的内容。这就是说,它所特有的内容就是心灵本身,单纯的主体性格,重点不在当前的对象而在发生情感的灵魂。诸如一纵即逝的情调,内心的欢呼,闪电似的无忧无虑的谑浪笑傲,怅惘,愁怨和哀叹。
总之,情感生活的全部浓淡色调,瞬息万变的动态或是由极不同的对象所引起的零星的飘忽的感想,都可以被抒情诗凝定下来,通过表现而变成耐久的艺术作品。
对于一首诗而言,真正抒情诗有其整一性。整一性在于主体的内心活动和掌握方式。事实上外在机缘以诗的方式所引起的特殊心情或一般观感才是中心点,不仅决定着全诗的色调,还决定着展现出来的各种特殊因素的范围,发展和联系的方式,决定着诗作为艺术作品所应有的坚实性和融贯性。
在某些诗里诗人也经常描述一些其它观点和心情,如警戒、安慰、振奋等等,尽管它们只是属于诗创作主体——诗人的,却正是它们使他决定某些方面应该写,某些方面应该删,以及对于有助于产生抒情效果的某些因素应该怎样阐明和贯串起来,达至抒情诗的整一性。
抒情诗的整一性的关键在于主体的内心生活。不过单纯的内心生活的整一性只能是自我与自我同一这种形式上的整一性。这种整一性可以分裂和分化成为观念、情感、印象和直觉等等互相差别的杂多状态,这些杂多因素唯一的贯串线索就是它们的共同容器,即自我。
自我如果具有即时的同一性,就要提供整篇抒情诗的贯串线索,它与具体定性的心情和情境相结合,使这些有特殊定性的因素和自我(主体)紧密结成一体,仿佛在这些特殊因素里感到自己和见到自己的形像。
只有这样,主体才能成为本身受到定性的主体方面的整体,才能表现由这种定性所突出的因素而且把它和自己结合起来。最完美的抒情诗所表现的就是凝聚于一个具体情境的心情。
诗人不是力求去体现什么抽象的东西,只是在内心中吸取印象,而且是感性的、鲜活的、可喜的、形形色色的、多姿多彩的的印象,一如活跃的想象力所能提供的一切一切。
作为诗人要做的仅仅是,在心里对这些观感和印象进行艺术的整理加工,然后再生动地将其表现出来,以使其他人在听到或读到时也获得完全一样的观感和印象。这样的观感和印象体现在诗里就是诗的主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