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中豪杰:南秋瑾,北青霞1
盛名传遍大江南北!
在辛亥革命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上,刘青霞与秋瑾并称为“南秋瑾,北青霞”,大江南北何人不知,谁人不哓!
刘青霞,这位“衔着金钥匙”出生的女子,没有甘于在深宅大院中享受富贵,而是以非凡的胆识和勇气,捐巨资支持革命、兴办教育,后来更是捐出全部家产,时人拿她与革命志士秋瑾相比,称“南秋瑾,北青霞”。
刘青霞故居
然而,在今天,可能由于秋瑾的诗词比较著名,为人熟知,便显得刘青霞的名气稍逊一些。
但是,名气和成就不一定就非得同上同下,名气稍小,但不代表成就和贡献微薄。
那么,不如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位女中豪杰。
刘青霞蜡像
出身富贵,其夫为“河南首富”
刘青霞,原名马青霞,安阳人,1877年生,清末两广总督马丕瑶之女,嫁到开封尉氏刘家,出嫁后随夫家姓刘。刘家号称“河南首富”,家族商号“七十二茂、八十二盛”遍布多个省份,当时有一句话概括了刘家的富有:“从北京到南京,不吃别家饭、不喝别家水、不住别家店”,仅田产就有20多万亩,在尉氏当地更有“刘半县”之称。
虽然富有,但刘家子弟大多不学无术、坐吃山空,从小吸鸦片烟。结婚7年后,刘青霞丈夫刘耀德因酷爱吸大烟,最终生了瘩背疮而死。那年,刘青霞刚满25岁。
曾被钦封“一品夫人”
因父兄思想开明,创办实业,受其影响刘青霞也很有管理才能。丈夫去世后,她接手留下的商铺,让自己家的财产不断增长。但因没有子嗣,刘氏族人想争夺她的财产。她曾用私产18万多两白银填补公账亏空,但家族中人仍不罢休,财产纷争持续多年。
与刘家人贪财好利不同,刘青霞乐善好施,并赈济灾民,光绪帝为此钦封她为“一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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