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警察,装备那么多长枪,真的是因为手枪太贵吗|驳壳枪

在民国时期,警察装备长枪的比例远比现在要高。以1936年的浙江省公安局警队为例,当时他们共装备各类手枪1612支,步枪874支,马枪54支,长枪的比例达到了1/3。而在一些贫穷省份,长枪的比例更高。

网上有些人说民国时期警察装备那么多步枪,是因为手枪太贵,不过其实这并不准确。

确实网上有个说法,说民国时期的驳壳枪价格昂贵,是步枪的三倍之多,不过实际上驳壳枪没那么贵。

比如说1912年9月, 北洋政府陆军部从德国进口了200支驳壳枪,每支枪配备500发子弹,总共花了11600两白银,大约是16000银圆,折算下来每支驳壳枪加500发子弹是80元。而1024年进口的警用短管驳壳枪,加上500发子弹以后每支只有70元,还要便宜10元。而同时期汉阳造的毛瑟步枪大约是43元一支,扣除子弹的价格,两者相差不大。

更何况这是国外进口的原装毛瑟手枪,价格比较贵,实际上国产的驳壳枪价格不过在20到40元左右而已。至于其他自动手枪,造价就更加便宜,只有20元而已,都比步枪便宜不少。

但是民国时期时局动乱,经济萧条。而各路军阀为了争权夺利,都大肆扩张军队,买武器时都是优先考虑部队所需,至于警察那是排在后面的,大多只能用一下军队里淘汰的旧货。

而对于军队来说,除了连发驳壳枪可以充当小型冲锋枪,在战场上还有一定作用外,其他手枪只有军官用得上,这么一来淘汰的枪支自然也是以步枪为主。警察装备的步枪多也就不奇怪了。

只有部分富裕地区,才可以根据警察的实际需要,购买武器装备警队。不过就算如此,也很难做到装备统一。

比如还是以前面说的1936年浙江公安局警队为例,他们装备的1612支手枪中,光自动手枪就有毛瑟、自来得、白朗宁三个品牌,其他还有各式左轮手枪,型号繁杂,显然没有财力实现装备统一,更别说按照需要购买装备了。

另外大量装备步枪也是当时的现实需要。

在民国时期由于时局混乱,匪类众多,民间各种地方武装也多,还有大量火器流散民间。这些武装虽然武器庞杂,有不少更是只有土枪土炮,但是显然比一般的罪犯要强得多。

这种情况下,警察如果只装备手枪,显然不可能和这些游杂武装缴获,因此警察不仅装备了步枪,甚至还有机枪。这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武装警察,只不过因为时局混乱,民国时期这种武装警察相对多一些而已。

还要说一句的是,民国时期还有不少打着警察旗号的特殊武装。

比如说宋子文搞的税警总团,名义上是税警,实际上确是按照军队编制而来,装备比普通军队还强。还有抗战后的交警总队,是军统下属的忠义救国军等武装改编而来,自然装备也和军队相差无几。

这些部队虽然严格说起来不算警察,只是因为政治原因挂了警察的旗号。 但是毕竟比较有名,而且挂着“警”字存在了很长时间,因此也在这里说明一下。

总体来说,民国时期警察的装备是手枪、步枪兼有,而装备那么多步枪,也是时代的特殊性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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