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康运金生:一念之差还是故意为之?
题记: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保参谋的【产品测评】系列,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找出来告诉你而已。无关褒贬,只看合同。
如果你对重疾险没概念,可扩展阅读:
01
概述
应微信公众号后台粉丝要求,今天测试的产品为:国华康运金生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产品的责任设定如下:
1- 首次发生重疾,赔付重疾[医疗]保险金;
2- 重疾发生后1年,赔付[剩余]的重疾保险金。
对于[重疾][医疗]保险金,这并不是一项非常有用的责任。首先任何一款普通的百万医疗,都会覆盖[重疾][医疗]保险金这个责任。其次,这个[医疗保险金]触发理赔的大前提是[重疾],这就大大增加了触发理赔条款的难度。
身故:含身故责任
重疾:50种,赔付2次
缴费期:10/15/20/30年
保障期限:终身
02
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
点评:[重疾][医疗]险,首先是医疗险。既然是医疗险就会涉及医院的定义。这款产品对医院的定义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这和普通百万医疗的设定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说这款产品的重疾医疗含私立医院、海外就医,那么这个责任多多少少还有点值得留念。如果和普通的百万医疗对[医院]的界定是一样的,那这个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还有什么用吗?
点评:作为[重疾][医疗]险,这款产品的[重疾]又是如何定义的呢?条款中明确给出了50个病种的定义。如果发生了这50种重疾之外的病呢?对不起,这款产品的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是没办法用的。而你随便闭着眼睛买任何一款普通的百万医疗,所涵盖的范围都要比这里面涵盖的责任要多的多。
点评:如果发生重疾,需要先发生[费用支出]才可以理赔,而且还必须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如果某个人发生癌症,打算出国治疗,那么这款产品的[重疾医疗险]是没办法赔付的。
点评:上面的责任拉拉杂杂那么多,说人话就是:
1-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包括:住院医疗保险金、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特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2-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报销方式为:有社保按100%比例报销,无社保则按70%的比例报销;
3-首次重疾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约定保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具体医疗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点评:
1-首次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包括:床位费、加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护理费、 膳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费、手术费。
2-首次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3-首次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包括: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排异治疗费、门诊手术费。
Ps:任何一款普通的百万医疗险保障责任,都比这个[重疾医疗保险金]责任实用。
03
二次重疾保险金
点评:重疾50种,其中有20种为统一规定,剩余30种为保险公司自行设定。那么,相比行业统一规定的25种重疾,这款产品漏掉了下面的5种高发重疾:
良性脑肿瘤
脑炎后遗症和脑膜炎后遗症
语言能力丧失
严重脑损伤
严重三度烧伤
点评:行业统一规定的25种高发重疾,都能漏掉1/5,真不知道这款产品的精算师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标新立异”需要靠“偷工减料”来完成吗?
点评:这款产品的二次重疾险赔付,是需要扣除首次已经给付了的[重疾医疗险]的。当然,在保额设定上,这款产品的重大疾病保额=2倍的基本保额。
04
身故责任
点评:身故约定如下
1-被保人18岁前身故,赔付已交保费;
2- 被保人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3- 身故/重疾,二赔一;
4- 如果理赔过重疾医疗保险金,身故赔付是需要扣除重疾医疗保险金后额度。
下面是这款产品的身故免责条款:
点评:这款产品的身故免责看上去是7条,其实不止7条。比如[酗酒][斗殴][机动车][武装叛乱][核污染]等免责,这款产品一个也不少。很多意外险条款才会出现的免责,都被纳入到了这款里面,实在是有点太苛刻了。
05
保费豁免
点评:由于这款产品是不含轻症的,而且这款产品首次赔付的[重疾医疗保险金],所以这里的豁免,只有[重症]豁免。
06
比一比
点评:
1- 康运金生,这种首次赔[重疾][医疗险],1年后赔[重疾险]的责任,和完美人生、康乐c这种直接给付型的产品是不一样的。
2- 就保参谋个人来说,是绝对不会选什么罹患重疾需要等[1年后]才赔付等重疾险的产品。就重疾那个条款的[苛刻]程度,谁晓得还有没有[命]扛过1年后这个时间。
3- 如果真的发生重疾,被保人需要的是立马给钱,拿着这些救命钱,全力以赴去[看病][治病][养病],哪还有什么心情和保险公司玩[1年后]的游戏。话说,你有那个兴致,我还没那个心情呢!
07
一念之差还是故意为之?
有人会说,这款产品很优秀啊。重疾的保障额度是2倍的基本额度,等于花1份的钱,就可以买翻倍的保障额度啊。难道被保人发生重疾,就不需要治病吗?先给治病的重疾[医疗险],再给[重疾险],多么棒的责任设计!
能编出这种“话术”的,保参谋也是无语。如果这款产品的精算师真的为了开发一款“优秀”的产品,真的为用户考虑,那他就把这两个责任换个位置:
1- 发生重疾,先直接给付重疾保险金。
2- 如果被保人1年后依旧生存,二次给付该重疾险的[医疗保险金]。
问题是,精算师为什么不这样处理呢?他是真不懂呢,还是装不懂呢!
Ps
另外
对于行业统一规定的25种重疾
记得下次升级的时候把责任补全了!
本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