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与故乡》是我拥有的第一本读库出品。它最吸引我的地方有两个:首先,书的写法为什么这么古怪;其次,为什么文不对题。这本书是挪威著名漫画家古尔布兰生在1934年,六十一岁时,写下的年少生活回忆录。原书名为“Es war einmal”,意思是“很久以前”。全篇以主人公四岁时的一个画面开头,二十九岁离开故乡前往慕尼黑的背影收尾。短短不足一百页,囊括了二十五年的故乡生活。你就知道它不可能是那种事无巨细、每天每周、板正无聊的回忆。确实如此。它的画风文风以及图文关系,和常见的连环画、漫画、绘本都不一样。全书有两百多个画面,但并不连贯,更像一帧一帧直接扔到你眼前的胶片定格;四十篇散文,也好像是随手记下的只言片语,没有页码、没有章节、没有题目,每篇开头画个圈,就算是表示分隔;文字与绘画交织在一起,分不出主次;钢笔手写手绘的风格,让读者好像能看到墨水的凝聚、触摸到纸张的凹痕。
翻开这本书,更像是不小心打开了某个人的日记,或者借用更新的概念,某个人的手帐。不过如果因为“手帐”这个词联想到当今流行的ins风,心怀精致甜美的期待,那恐怕会被古尔布兰生惊出一个跟头。作者的风格十分原生态,线条和语言朴素简约,像风吹出来的、雪堆出来的、割草伐木的刀斧劈出来的,爽直纯真到粗糙的地步。他尤其喜欢画肖像,抓住某个关键的动作、神态、情绪,极尽夸张地表现出来。在同时期装饰风格盛行的背景之下这样作画,令人佩服他的审美选择和勇气。即便放到今天,乍一看可能也会惊呼“这些人怎么能长成这样”,甚至直接嫌弃“怎么都这么丑”。但这样画却超乎寻常地精准——有限的线条描绘出的,竟然不仅有对象本身,还有台词、气质、氛围甚至整个故事。
握起拳头痛骂我的母亲,和我的囧样。
他还十分擅长于描绘故乡的景观。比如冬日树林里的影子,厚厚积雪被踩出一条长路,拉着木材的雪橇呼啸飞驰过山间,月光下湖上漂过一艘小船,一个人形单影只穿过密林……
粗野,笨重,冷峻,有大块的实体,有钝感的立体声……这是古尔布兰生用一支钢笔营造出的效果。他是写实的,但写实的关键不在于外形的相似度,而在于整体感官上的精准还原。这或许是故乡滋养出的风格。古尔布兰生的出生地挪威奥斯陆,面朝大海、背靠群山,最高气温很少超过二十五摄氏度,天然造就了密林、泥沼、积雪、淳朴粗犷的人民。故乡凉爽凛冽的气息长久留在古尔布兰生的艺术里。无论什么时候拿起这本书,都觉得它应该是从冬天的户外刚拿进屋来,就好像奇幻电影里的那种特效:打开书页,冷风扑面而来。但在画作带给人的感觉之外,这本书的写法:零散的、没头没尾的、只言片语的、隐去时间线索地理信息的,这样的呈现方式,带来的又是什么呢?我其实是体会不到的。要谈论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童年与故乡》,单说古尔布兰生是不够的。这本书在1934年的挪威和德国首次出版,如今的版本则是2010年读库版。这长长的大半个世纪之间,还有一段出版界的佳话。1936年,翻译家、出版人吴朗西先生在编辑《漫画生活》月刊时,初次向国人译介了这部作品。1951年,巴金先生创办的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正式推出这本书的中文版,翻译正是吴朗西,中文版的书名也是此时确定的。可贵的是,为了忠实还原原版“手写手绘”的韵味,出版社请来大画家丰子恺,用独具个人风格的钢笔行草抄写全文的译文,复刻出原书的意趣。原版书暖黄色的封皮,也采纳到装帧之中。所以1951中文版《童年与故乡》的形貌,是中外三位大家共同促成的。读一读吴朗西的《译者后记》和丰子恺的《写者后记》,能稍稍窥见当时文人的风貌。吴朗西说:“把本书呈献于读者之前,也总算了结我的一点心愿。……。惟我的译笔实在拙劣,这是应当向原作者,子恺先生及读者十分抱歉的。”丰子恺则说:“译文,朗西兄用很忠实的直译的笔法,但我书写的时候,为欲迁就中国语法的习惯,有几处把句法加以改造,……。但是,假使有失之不忠实之处,那是我的责任,谨在此声明。”他们对喜爱的作品珍而重之,对同行付出的努力抱有极大尊重,对自己的作品则充满谦逊。两个人似乎都怕辜负原作的完美,以及对方对原作的爱。半个世纪过去的2010年,这个版本早已绝版,二手书市场也很难找寻。读库几经周折再版《童年与故乡》,保留1951年版古尔布兰生作、吴朗西译、丰子恺书的所有元素,收录两位先生的后记,找到德文原版,把开本尺寸还原到原书大小,原书封面的两幅插画则印在2010年版的封底。
1934年德文版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个世纪再翻开这本有关故乡的书,对过往的回望是叠加的:书里描绘的场景、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的北欧;译文的语言风格和钢笔字的样子,来自二十世纪中叶的中国;而它的纸张、装帧,所有的触感,属于二十一世纪的出版业。或许唯有纸质书,能带给人这样多元丰富的时空体验。但即使是大家杰作,将书名译作“童年与故乡”,似乎依然是不太严谨的。毕竟写到最后一句,“我”确实已经二十九岁了,称不上童年了吧?吴朗西先生是不是太草率了。作为读者,我是说服不了自己的。距离第一次读2010版《童年与故乡》,已经过去十多年。它最吸引我的地方有两个:首先,书的写法为什么这么古怪;其次,为什么文不对题。我没有很执着地想要搞明白这两件事,不过当我开始学习做一个中年人,离故乡和年少时光足够远的时候,对这本书有了不同观感。再来读这本书,会发现它呈现的,恰恰是“回忆童年”时的感觉。
我四岁的时候,草比我高得多。别的东西我看见的很少,草里面却是很好玩的。
草里面有鸟儿。它们把草茎连拢来做巢。小鸟们还没有眼睛。我用我的手指触着巢的时候,它们以为它们的爹娘来了,便把嘴巴张开。我就把我的唾液涂在草茎上喂它们。我把草茎插进他们的嘴巴里去。
关于四岁时躲在草丛里的记忆,就是这样124个字。小时候的我们恰巧就是这样的视角:个头很矮,看到的东西跟大人不一样。作者画自己的时候是以上帝视角,而写下“草比我高”这句话时,才是第一人称视角最为直接准确的记忆。年少的自己或许错过了许多世界本来的样貌,却会发现很多大人忽略的东西——可能是有趣的,怪诞的,混杂着奥斯陆山区原始的力量、大自然的残酷与智慧、无论怎么睁大眼睛都看不够的新奇,纷纷以最高等级鲜明地留在记忆里。作者回到儿时那一端,把自己重新放进那个不知疲倦又似乎有些孤独的身体里,去看当时的故乡。但他毕竟已经六十一岁了。想起童年,就像是走在一片白雾里。忽然路过某时某刻,画面特别清晰、色彩斑斓,甚至可以看到衣服的颜色,闻到空气的味道;又走过一片回忆,不那么清晰,看到的只是影子,模模糊糊,细节隐去,甚至还会看错。这四十个看似无头无尾的零散片段,正是走在浓雾里被清晰看到的记忆。它们总跟人之为人最大的幸福和痛苦相关,也因此虽然可能忘了前情后事,但每个镜头和场景都特别鲜明:小时候受大孩子欺负的记忆、初初爱上一个人的记忆、突然被女生求婚的记忆、第一次喝酒酩酊大醉做出许多荒唐事的记忆、跟村子里的小朋友一起上厕所讨论关于“长大”这个话题的记忆、密林中灵异事件的记忆、与妻儿重逢的记忆、许多关于死亡的记忆……古尔布兰生写下这些时,距离离开故乡已经又过了三十多年,他笔锋冷峻,即使是最为突然的死亡,也只是平铺直叙,全篇看不到任何直白抒发的情感,更不用说宣泄。但写下这些时,记忆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描述得那样细致准确,活脱脱要从纸上跳出来。它们是大脑经过千淘万洗留下的生活截面,我们对世界、对自己最初的印象,就保留在这些截面之中。读着读着,你会发现作者记录下的片段越来越长,他逐渐长大,思维更加有逻辑、更加成熟和缜密,距离故乡也已经很远了。后来的故事,他进了军队、娶了妻子、有了孩子、学了手艺,最后经过熟人举荐,要去慕尼黑著名的杂志社工作了。最后一页,长着翅膀的他掐灭蜡烛,自此一生都没有再回到故乡奥斯陆。我从没想过一本怀旧怀乡的书可以是这样的。它并没有给认知中“这种书大多缠绵、黏腻、感伤”的刻板印象添砖加瓦。它通篇没有提“想念故乡”或是“怀念过往”,但又好像都直白地说了出来,云淡风轻,后劲不小。当我们再次回到故乡,总会觉得它变样了,气息不同了,但也许是我们自己变了。长大了,比草还高了,不能再发掘草丛里奇幻世界的时候,记忆里的那些瞬间会淡淡地闪回。这样闪回的体验多了,经年累月,人的感觉会出现偏差:因为童年总是跟故乡牵扯在一起,那个地方是那段时间唯一的物理承载,所以会以为在故乡的经历都是童年,究竟是几岁,反而完全不重要了。或许在人的潜意识里,这两样东西就是对等的,它们是同义词。“故乡”的空间中包含着时间,“童年”的时间中暗示着空间。我们对故乡依恋,并不是单纯想要回到那个地方,我们怀念童年,也不是单纯向往某段时光。“童年与故乡”是每个人的来处,描绘它,就是在回望那个有些孤独有些害怕,却有更多奇幻和无穷美好的,那时那刻的自己。牵强也好附会也罢,我很感谢这本书此时此刻呈现的样子——是它的原作、译作、新老版本的共同作用,所有这一切,让我对这本书,对童年和故乡,有了自己的感慨和解读。这本书以及其中关于童年与故乡的回忆,是这样结束的:作者长出了翅膀,留给故乡一个背影,和一段在我看来最为深情的话语。它似乎也是去国怀乡之人共同的自白。
最后,我坐在去闵兴的夜车里面。夜是长的。然而一下子也就天亮了。我走到走廊上去眺望。
我们就要到了,然而看不见什么南方的气象。
最后远远地现出两座尖塔的影子,这是圣母教堂。
但是没有椰子树的踪迹。
我完全定心了。这里到处是结冰的沼地,像我的家乡一样。
我就这样来到了闵兴。
我还住在这里。
因为我没有被送回去。
本文作者:若心·读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