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时期的政权, 为何有的被称为朝, 有的被称为国

文|小河对岸我国历史上的分裂时期,有些政权被称之为朝,而众多政权则被称之为国。如东晋十六国,唯有东晋被视为朝代,而十六国却只被称为国。五代十国时期,五代(梁唐晋汉周)被视之为朝代,其余十国却不能享受这种待遇。

那么,同为分裂时期的并存政权,却为何有如此之别呢?其实,这是我国古人的一种正统观念的体现。在我国古人的天下观念中,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故而,正统的政权也只能有一个。这在大一统时期,自然不会有太大的争议。而一旦处於分裂时期,就会出现所谓的正统之争。

“朝”,则代表一种正统,用於指代一段时期。“国”,则是代表该时期的割据政权。而后世史学家在修史的时候,也只会使用正统政权的纪年。比如北宋时期司马光主修的《资治通鉴》,即是按朝代分为十六纪,而为:《周纪》、《秦纪》、《汉纪》、《魏纪》、《晋纪》、《宋纪》、《齐纪》、《梁纪》、《陈纪》、《隋纪》、《唐纪》、《后梁纪》、《后唐纪》、《后晋纪》、《后汉纪》、《后周纪》等等。

《资治通鉴》的纪年方式,即表明了北宋官方是以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五代为正统。而历史上有很大争议的蜀汉、北朝等都没有获得北宋官方承认。实际上,隋唐-后梁的江山却都是禅让自北朝这一支脉(北魏-北周-隋-唐-后梁),而承认隋唐-后梁的正统,就不能彻底抹杀掉北魏-北周的正统地位。这也是后世将这段时期,称之为南北朝的无奈,即南朝与北朝皆被视为正统。

而与宋朝同期并存的辽、金、西夏等,在习惯被称为辽国、金国、西夏国,也是出於站在宋朝正统的角度。而蒙元乃系少数民族入主的政权,故将辽、金与宋一视同仁,分别修《宋史》、《辽史》、《金史》。

到明朝建立,华夏光复,自然不愿意承认辽、金等异族政权的正统地位。但是,宋朝灭亡到大明建立,又存在一个华夏政权的空挡时期,又无奈承认了蒙元的正统。再至满清时期,由于也是少数民族入主华夏,而为使满清政权更具正当合法性,有意提高辽、金的地位,于是又再次恢复了辽、金的正统地位。参考史籍:《资治通鉴》、《新五代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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