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东道西】孙新运/色中的警醒——浅析孙方友小说《血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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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孙方友小说《血祭》
孙新运
孙方友被誉为“笔记体小小说之王”,他的笔记体小小说也被称为是一座高峰。《血祭》选自于《陈州笔记》第一卷。《陈州笔记》具有传统笔记体小小说勾勒人物、重于叙事的特点,语言犀利,入木三分。
题目《血祭》有多重意义,一层是土匪用母子血祭子弹,使子弹百发百中。二层是剃头匠以匪首的血祭他的老婆孩子。三层是匪首婆娘用剃头匠的血祭匪首。更深一层是要用无辜者的鲜血祭人们的血性,激发人们的正义和勇敢。作者把笔触深深插进民族的血脉之中,表现的是国人的集体意识,深刻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并挖掘蕴藏在冷漠隐忍阴霾下反抗的火种,弘扬冷酷重压下不屈的生命,追寻着一抹亮色和希望。
小说一如《陈州笔记》其它作品,利用传统的描写手法,表现了中国人习惯的生活,表现出其中的伦理性,又具有内在的理性色彩。作者没有停留在传统的笔法和技法之上,而是赋予传统技法新的特色,形成了具有现实意义和当下性的笔记体手法。
对比,是把具有明显差异,矛盾和对立,有不同特征的双方安排在一起,进行对照比较的表现手法。不置褒贬,读者自能分清好坏、辨别是非。可以显示矛盾,突出本质,加强艺术效果和感染力,《血祭》中大量使用对比手法。
当村子里的男人和女人被土匪集中在十字街处,没有一个人反抗,只有“几条丧家犬夹着狗尾在很远的地方对着匪徒们狂吠。”这是狗的本性,只要是陌生人,哪怕手里拿着枪,他们也要狂吠,而人们就因为土匪拿着枪,没有一个人起来反抗,哪怕是残杀孕妇和孩子。通过对比,可见人的本性不如狗。“随着清脆的枪声,一条狗呜咽着倒在了一家店铺门前,污浊的血液顺着街面朝凹处流淌,腥腥的气息开始随风弥漫。”描写了狗的惨死,狗的冒着腥气的血液流淌着。下文还写了孕妇的血液的腥气,“鲜红的血柱伴随着不成熟的婴儿朝沙缸里流淌,热热的血腥气从缸口里溢出,被风吹拂到一个十分遥远的地方才开始荡散。”狗是因为反抗才被打死的,并且死得不是那么痛苦,而人没有反抗就被残杀,死法要比狗残忍得多,人们依然没有反抗,乱世之秋,人真不如狗!十多个“富人”被带走,离开村子老远了,才听到“突然就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号啕声。”在土匪面前,狗还敢狂吠几声,哪怕是死,也是有尊严和血气的,而人当他们的妻儿被活生生虐杀,不敢反抗也就罢了,土匪走出很远,才敢哭几声,人狗相比,相差得太远了,那几声狗吠,作用极大。
又如“孕妇们凸起的肚子在那个阴沉的天气里抖擞,跳奏出生命运动的乐章。”“一个匪徒用刀从缸里挑出婴儿,扔到了路中央。那个红色的生命蠕动了一下,最后便牺牲在了羊水里。”鲜活的生命转瞬之间就死在滋养他的羊水里,通过对比表现出土匪的残忍,村民那充满“恐惧和惊骇”的“木然”。
当匪首带着剃头匠等“富人”回匪窝时,“剃头匠望到的那个浑浊的黑影又高又大。”在剃头匠等人的眼里,匪首的身影是浑浊的,是高大的,相形之下,反衬出村民们的胆怯和渺小。当土匪们回到匪窝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作者描写了清晨的景色:“山泉从洞前流过,'丁丁咚咚’的响声清脆又悠远。晨曦在古树间飘逸,有鸟儿在枝头欢叫。”用这么清新飘逸的景色和血腥的屠杀相对比,更让人们不寒而栗。
整篇小说中弥漫的是血腥气,多次提到,和匪窝里的肉的香气相比较,更表现出土匪的残忍和没有人性,在那么血腥的场面之后,居然还能吃的进香喷喷的肉。“肉香从洞中溢荡而出,引来了野狼饥饿的嗥叫声,使山谷间显得喧嚣又恐怖。”通过狼和土匪相对比,更显出土匪的凶残。
当匪首的怀孕的婆娘出场,“匪首婆娘腆着大肚子。匪首婆娘凸起的肚子在山风中抖擞,内里那颗生命的谐声拨动着每一个人的心脏。”匪首的婆娘也怀着孩子,肚子里的生命波动着每一个人的心脏,而十多个孕妇竟然被他们惨无人道的杀害,对比之下,让人心惊肉跳。匪首婆娘说:“我的孩子还未出生,可他已没了父亲!”可是那么多孕妇的丈夫还在,他们的老婆孩子都没了。“可他却忘记了丈夫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我丈夫虽坏,但他毕竟是我的丈夫!”这真是强盗逻辑,难道屈死的妻儿在他们丈夫的心目中就没地位?就不重要吗?你的丈夫那么坏,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就因为是你的丈夫,他就不该死吗?那么多手无寸铁的孕妇和孩子,他们那么软弱和善良,就该死吗?难道他们就不是家人的亲人吗?相比之下,那十多个孕妇的丈夫们,和那么多男人们,目睹那么多孕妇和孩子被虐杀,竟然都被吓住了,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多么可悲啊!
作者描写匪首婆娘的外貌:“她那秀美的发在风中招展,阳光透过树枝映在她那秀丽的面孔上,如同一朵盛开的白牡丹。”让人们不禁想起被挑死的那十多个孕妇:“山风摔打着孕妇们的长发,使她们显得安详又潇洒。”同样是孕妇,同样是长发,同样是年轻俊美的面孔,匪首婆娘的秀发在风中招展,那十几个孕妇的头发被山风摔打着,匪首婆娘的面孔,像盛开的白牡丹,而那十几个孕妇的脸“显得安详又潇洒。”“土匪挑完十多个孕妇已到半下午时分”土匪用这么长时间挑死这么多孕妇,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抗,都没有人出来敢于和他们的妻儿一起去死,真是让人揪心。屈死冤死的孕妇哪来的安详和潇洒?那些丈夫们,男人们,村民们怎么能看出孕妇脸上的安详和潇洒?通过对比,真的让读者发指。剃头匠在结尾处说:“女人是传宗接代的圣物!”哪怕女人只剩下传宗接代的功能,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传宗接代的工具的?“圣物”从何谈起?连同他们的后代?既然他们的后代都不重要,那传宗接代的工具当然也没那么重要了!
对于为什么要虐杀孕妇,“匪首说,这是邪法,用'子母水’淘过的子弹有血腥气,能百发百中。”结果呢,在剃头匠说了一番话之后,迎着斑驳的阳光朝坡下走去,土匪们打完最后一粒用“子母水”淘过的子弹,剃头匠还在走,通过对比,可见这种说法完全是荒谬的,完全是草菅人命。而匪首婆娘用一颗未曾沾过“子母水”的子弹结束了剃头匠的性命。
在文章的最后,匪首的婆娘说:“诸位良知觉醒,已不配当匪,散伙吧!。”当土匪良知觉醒了,就不配做土匪了,人如果面对自己的怀孕的妻子被残杀,都无动于衷,这还配不配做丈夫?做男人?做人吗?
由于作者通过大量对比,深刻地挖掘了人性的劣根性,人性中那种胆怯懦弱的本性,使读者感到惊悚、悲哀、愤怒和无奈,达到了极致的艺术效果。
反语也叫倒反,就是说反话,使用同本语相反的词语以表达本意。使用反语可以产生幽默感和讽刺性,有时比正说更有力量,更能体现艺术性。
文中写道:“匪首摸完了肚子扭转了身,一股强劲的风顺势刮了过来,使他那只扬起的手臂活像迎风屹立的船桅,显得苍劲而伟大。”这是一只沾满了无辜生命鲜血的刽子手的手,作者竟然把它描写成像“迎风屹立的船桅”,屹立是褒义词,形容美好而强大的事物,这里用来形容刽子手的手。作者还用“苍劲而伟大”形容匪首的手,初次阅读,看到这两个词语,以为在阅读中错过了一些重要的情节,回过头来看了好几次,才发现用的是反语,表现出匪首的趾高气扬,更显出村民的软弱和胆怯,更助长了土匪的豪气,更能表现出土匪的丑恶嘴脸,残忍狰狞的面目。
在描写土匪杀害孕妇的时候,作者还用了“潇洒”和“娴熟”,表现出土匪杀人如麻,把人命当做儿戏,草菅人命,让村民生灵涂炭。当剃头匠杀死匪首时,作者写到,从匪首脖子中喷出的血如“天女散花般”,也是用反语,用形容绚烂的语言来描写匪首血流如注的情景,让读者对匪首的死感到大快人心。
这些反语的运用,加强了讽刺性,使读者更擦亮了双眼,更认清了刽子手的嘴脸,激起读者的激愤之情。
细节描写是小说中对细小情节详尽细致的描写,看似闲笔,信手拈来,却是小说创作中不可取代的,体现出作者的精心设计,体现出作者的创作智慧,在艺术表达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小说篇首对景物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天是阴沉的,山风是旋转的,枯黄的落叶和纸屑儿飞舞着,大街上偶尔闪跳着光亮,冒着青烟,纸烬和布灰在地上随风飘动,焦糊味儿萦来绕去。这样的描写为悲惨的故事奠定了基调,摹画了背景。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给读者传递的是不祥之感,让读者有了阅读的心理。
但是再聪明的读者也料想不到他们将看到这样一个让人不忍卒读的故事情节,接下来是虐杀孕妇的细节描写,请原谅我的懦弱和不忍,我简直没法复述,不敢把这样的血淋淋的细节用文字表述出来,让人们毛骨悚然,心中翻江倒海。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给读者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感应。更深入地揭露了刽子手的残忍,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村民们麻木懦弱的心理,让人无法接受。
文中对剃头匠的手也采用了细节描写,特别是写到:“他知道自己的手一天过水无数次,一定又白又嫩。他伸出他的手,那双手在那个阴森的下午显得粉白又柔嫩,并列在一起活脱一只白色的蝴蝶儿在风中颤抖。”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接了前文孕妇粉白而柔嫩的肚皮,下接用着双手拿着剃刀结束了匪首的命,有力地推进了故事情节发展的。
文中写剃头匠给匪首剃头也用了细节描写,他刮了两个时辰,又掏耳又打眼,使匪首昏昏欲睡。这样的细节描写和上面给其他土匪剃头形成鲜明对比,给别的土匪剃头三下五除二,哈气的工夫便完了。另外也麻痹了匪首的神经,让他放松警惕。作者写道:“那时候太阳已升老高,阳光如针般在林间穿来梭去,匪首的脸被阳光分割得光怪陆离。”阳光代表着光明和希望,也代表着正义,匪首的脸被阳光分割得光怪陆离,预示着正义将惩罚他,剃头匠迅速拿刀结果了匪首。
作者运用细节描写,渲染了气氛,奠定了基调,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深化了主题。
笔记体小说具有中国传统文学重叙事的特点,对于故事情节的设计要求很高。《血祭》情节设计起伏跌宕,一波三折,由于伏笔设置得好,故事情节离奇而又具有合理性。在写孕妇被杀时,就有男人昏倒了,当土匪们检查男人的手,以此判定是穷人和富人时,剃头匠醒了。说明这个昏倒的男人就是剃头匠,这也为结尾做了很好的铺垫,当读者看到结尾时,看到剃头匠那么勇敢地刺杀了匪首,当时在残杀孕妇的时候,为什么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呢,回头再看时,发现当时剃头匠已经在强烈的刺激下昏了过去。当因为手白嫩被当做“富人”时,剃头匠也不解释,到了匪窝才说明自己是剃头匠,并主动要当面试活,当风卷残云般理完其他土匪的头,非常细致地给匪首理发,趁机杀死了匪首。读者才知道原来被当做“富人”带走他不解释职业,是因为他心中已经酝酿了报仇的想法。通过这些伏笔的运用,为读者塑造了一个尚有血性的男人,让读者看到一丝的光明。
当土匪看到匪首被杀,又听到剃头匠的一番话,“众匪怔然一时,然后一齐开枪。子弹如雨般网住了剃头匠,可剃头匠仍在朝前走。匪徒们又一同开枪射击,子弹又一次如雨般网住了剃头匠,可剃头匠仍在朝前走。众匪不停地开火,直到打完最后一粒用'子母水’洗过的子弹,那剃头匠仍在朝前走……”这段描写非常精彩,也不直接写土匪的子弹虽然网住了剃头匠,但是也避开了剃头匠,匪首的婆娘发现了蹊跷,开枪打死了剃头匠。把匪首婆娘的话作为结尾耐人寻味,如果土匪良心发现了,那就当不了土匪了。初读的时候觉得很费解,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就因为剃头匠几句话就幡然悔悟,就良心发现?再读就会发现作者内在的缜密的逻辑,土匪不打死剃头匠的主要原因是匪首已死。结尾真是出乎读者的意料,如果把结尾设计成小剃头匠安全走出匪窝,不管对人物塑造,还是主题的挖掘都会逊色很多,这样的结尾更让人思索人性的劣根性,升华了主题,增加了阅读性,提高了艺术价值,出人意料而又合情合理。
这篇小说的主题是揭露人性的劣根性,传统中人性的隐忍退让懦弱,不由得让人们联想到,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有的村子几百号人,全村被两个日本人占领了,并且杀死很多中国人。这样的事情都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到了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一定要有正确的三观,要与正义感和道义观,面对不公平的事情,敢于挺身而出,敢于面对危险,甚至献出生命,去维持正义,捍卫真理。这是《血祭》给人们的启示,更是《血祭》给人们的警醒!
作者简介
孙新运,辽宁丹东人,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现为辽东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副教授。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修辞学会会员,丹东市语言学会理事。近年来发表了多篇文学评论,主持和参研了多项重要 课题,著有《孙新运评论集》《蔡楠小说论》《解读杨晓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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