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经史子集”?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也是中国传统学术体系的主干。华东师范大学陈璧耀先生新作《国学概说(增订本)》在论述这四部学问的源流与特征时,先从文字学角度入手,分别对“经”“史”“子”“集”四字进行了探讨。现摘编如下。
“经”是什么?许慎《说文解字·糸部》:
经,织也。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织之从丝谓之经,必先有经而后有纬。
“从”就是“纵”,“从丝”即纵线,也就是经线。“经”是“祙”的加旁分化字。“祙”字象形,象织机上的纵线。“经”从“糸”,本义就是编织品里纵向贯穿始终的长线,与纬线相交就可编成织品。
“经”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后由编织引申借指书籍。又因编织时先有纵向的经线,且经线在编织中最基本也最重要,所以又引申为经典。章太炎在《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中说:
经者,编丝缀属之称。
他又在《章氏国学讲习会讲演记录》第二章《经学略说》中说:
今人书册用纸,贯之以线。古代无纸,以青丝绳贯竹简为之。用绳贯穿,故谓之经。经者,今所谓线装书矣。
按章太炎的说法,“经”就是一种用线编联起来的线装书。我国早期的书是竹简,编缀竹简而成的是竹简书。穿竹简的线就是“经”,用线穿起来的竹简书也是“经”,所以最初凡书皆可称“经”,“经”并非专指经典或儒家典籍,而是各家书之统称。但自孔子治六经之后,“经”就被用来专指儒家经典,之后又有为解经而作的“传”“笺”“注”“疏”等。
古人似以竹简的长短来表示“经”“传”之尊卑有别。东汉郑玄说,“经”的竹简长二尺四寸(《仪礼·聘礼》唐贾公彦《正义》引郑玄《论语序》)。章太炎因而认为“经”是一种大型典籍。1959年甘肃武威汉墓出土的竹木简印证了这个说法,“经”的竹简确实比较大。
对经典的研究就是经学,经学就是研究经典义理的学问。但就其原始意义说,经学是具有文献学特征的。因为经原是线,经书就是用线穿起来的书,也就是线装书,只不过穿的是竹简,原本并无什么深意。但当这些文献被奉为经典之后,就带上了许多人为的神秘色彩,被神秘化甚至宗教化了。
在古代,所谓经典通常特指儒家经典。儒家的三纲五常六艺,被称为“天地之常经”。把儒家的书说成“经”,始见于《庄子·天运》:“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如果此说可信,那么孔子之前就已经有“经”的名称了。
儒家最早的经典,据说都是经过孔子整理的,是孔子教学生的教材。
中国古代的学术研究以经学研究为主,因而具有尊经的特点。汉代以后的知识分子,大多就把毕生精力放在了经学的研究上。
许慎《说文解字》说:
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
“史”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许慎以为“史”是记事之人,字形由“又”(手)拿着“中”会意。关于“中”为何物,所说不一。有以为是簿书的,那么史就是掌管文书案卷的人;有以为是简册的,那么史就是拿着简册记事的人;有以为是盛放算筹之器的,而算筹与简册本是一物,那么史就是持书之人;也有以为是笔的,那么史就是拿笔杆的人。
许慎释“中”为“正”,应是从抽象意义上说的,意思是记事要正,不能带有个人成见,必须客观如实。客观如实是记事的基本原则。这就是“中”,也就是正。
《周礼·天官冢宰·宰夫》说:“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官书就是官府文书,这里的史指掌管官府文书并帮助起草之人,有类今之秘书。《玉篇》则认为“史”就是“掌书之官也”,只是管理图书的官,又似今之图书馆馆长。老子曾担任的“柱下史”,就是这个职务。
综上可知,“史”作为官名,有两个基本意思:记事之官与掌书之官。前者为秉笔直书者,负责写史;后者为管理文书或图册者,负责保管。
梁启超对“史”另有一个定义:
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中国历史研究法》)
梁氏认为史官之记述史事,是为后人作“活动之资鉴”的。但从甲骨文“史”的早期字形看,史原先似乎并非文职的记事之人,而像手执猎具的猎人或手执武器的士兵。
胡厚宣《殷代的史为武官说》指出:
殷代的史,尚非专门记言记事和掌握国家文书诏令簿书图册的文官,也不是专门担任王朝钻龟占卜、钻燧取火以及国家庶务的任务。主要乃是担任国家边防的一种武官。
陈梦家《史字新释》也说:
史为田猎之网,而网上出干者,搏取兽物之具也;古者祭祀用牲,故掌祭祀之史亦即搏兽之吏。
因此,“史”原先指的可能是武官一类的人,并没有执笔记事之意。“史”表示文职记事官应是后来的转义。
我国很早就有史官记事的制度。
周以前,凡负责记事的官都被称为史。春秋时各诸侯国都有史官,《周礼》春官的属员就有大(读如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其中大史和内史是专为帝王记事的。
司马迁像
汉时史官制度逐渐完备。太史称令,兼“掌天时星历”;另有专掌历史典籍与修史的史官,东汉时称兰台令史。《汉书·艺文志》说: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王念孙谓“式本作戒”)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
古代帝王都有史官,史官就是记事之官。但古代的史官,于记事之外常兼作顾问以备咨询。史官之所记,后人即称之为“史”。史有言事之分,史官遂有左右之别,以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事的史书为《春秋》,记言的是《尚书》。所谓“君举必书”,则是说君王的一举一动都要记录下来,从而使君王能谨言慎行。
唐宋时史官名目繁多,除左史、右史之外,起居郎、起居舍人也是史官,另外实录院、日历所和会要所的编修官也都是史官。自唐以后,宰相也开始自撰“时政记”。
元明以后,翰林院学士兼任史事,所以翰林也称太史。
先秦时“子”有多种含义。
其一,指婴儿。《说文解字》认为“子”是象形字,象襁褓中的婴儿,头和双手露在外面,身体其他部分都被包裹起来。
“子”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其二,表示第二人称,并逐渐由一般的对称演变为敬称。
其三,周制诸侯(公、侯、伯、子、男)的第四等爵位。
其四,男子的通称和美称。《白虎通》:“子者,丈夫之通称也。”范宁《春秋梁传集解》:“子者,男子之美称也。”
其五,对师长或学者、思想家的尊称。如老子、孔子、墨子。此义当由男子的美称引申而来。
其六,称呼师长和学者的著作。如老子书称《老子》,墨子书称《墨子》。这类著作后来被称为“子书”。
“诸子”这个名称始见于汉朝。《史记·贾谊传》说:
贾谊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
“诸子”有二义:既泛指先秦众多的学者和思想家,也泛指他们的著作。“子”在这里既指人,也指学说和著作。
前人对诸子的归类各有不同。其中班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归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
什么是儒?儒和儒家是一回事吗?
据考证,“儒”原是殷商时期的一种职业,本作“需”,或作“濡”。其实“需”是“濡”的本字,从雨,甲骨文象人被水淋湿之状,本义当为沾湿或沐浴。《礼记·儒行》:“儒有澡身而浴德。”以德澡身,把沐浴提高到和道德相关联的高度,强调道德的洁身作用。
“需”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这是就“儒”之字形而言的,应该也是儒的职业内容。
就职能分工说,儒最初可能就是从事相礼一类工作的人,专职为贵族在祭祀等隆重场合主持礼仪、担当司仪之类工作。这些场合都很隆重,需要斋戒沐浴,所以《礼记》有“澡身浴德”之说。从儒所从事的工作看,儒在当时的地位和身份都比较特殊,所以在周灭商以后十分重视教化的时候,儒就在专司祭祀礼仪之外,又开始以六艺教民,出现了师儒,也就是教民的教官。师儒制定和传承礼乐文化,周公就是当时制礼作乐的一个大儒。
西周之后的春秋时代,周天子的共主地位名存实亡。王室式微,礼崩乐坏,文化开始下移民间,那些儒也就散落到了各地。他们有继续从事六艺教授的,也有从事相礼之类活动的。孔子就是当时出现的一个熟悉礼仪知识的儒。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说:
“儒”字的字义是“文士”或学者,……不限于指孔子学派的人,它的含义要广泛些。
孔子原来就是这样一个文士,一位儒者。因此,儒家和儒原不是一回事,这两个名称的意义并不相同。
儒是一种职业,是以教民相礼为职业的一类人;儒家则是一个学派,是先秦诸子中的一派。儒家虽出自儒,但哪怕儒家之人依然从事教民或相礼,两者还是不同的。根本的区别在于儒家是要用周礼来平治天下的,如《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所说: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
儒家是一种有历史使命感的人,而儒只是把教民相礼作为一种职业的人。
“道”是什么?道家以“道”命名的用意何在?《说文解字》说:
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
“道”由辵、首会意,辵有行义,首有始义。按许慎的说法,道就是行走的路,还特别强调是一条直通的没有岔道的大路。
“道”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道是一个空间概念,也是一个时间概念,结合“首”的始义,老子遂借以表示“先天地生”的宇宙之本原,以为世间的一切皆由道而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道家出自史官,史官是用笔来说话的,所以“道”又有说的意思。
道家用笔向统治者陈说历史上成败存亡和祸福的规律,告诫统治者执政应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意思是说,统治者掌握了这些规律之后,才能明白统治和管理国家的根本和要点之所在,才能抓住根本和要点。而对统治者来说,更要以清静虚无的方式来守住自己,要以自处卑下的地位和让人感到弱小的形象来保全自己。也就是说,在内心和外在形象上都要谦退谦让,这才是管理国家的方法。这是对道家思想最精要的归纳。
道家旧时也称黄老学派。黄指黄帝,是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道家以黄帝为学派的创始人,无疑是为了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法”字原作“灋”。《说文解字》说: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法,今文省。佱,古文。
“法”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按《说文》的解释,“法”有二义:其一,刑法、刑罚;其二,按古文从“亼”(同集)从“正”会意,“法”有匡正、使合乎规范义。“廌”是传说中的独角神兽,叫獬豸 (xiè zhì),能分辨是非,以角抵触不正直的人,则法家之法当取刑法义。法贵乎平,刑法应像水一样平正,所以“法”从“水”。法家的主旨就在于使刑罚的执行平等而公正。这就是“法”的初义。
獬豸雕像,常见于法院门前
班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法家这一流派出自审理狱讼的法官。这一学派赏罚分明,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法家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辅佐礼制的。礼若不足以制之者,即以法来治之。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进一步强调了法家的这种法治观念: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
法家完全以法为准绳,不讲亲情,也不管地位的高下贵贱,一切皆按法来行事。法是法家治政的唯一原则。“亲亲尊尊之恩绝”,是说在亲情与法、尊长与法之间,法绝对大于情。法不能因情而有所改变,必须“一断于法”,即完全按照法律原则来判断。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体现了法家的进步思想和一种冲破传统观念的唯法是从的变革精神。
“集”字从隹从木会意,会一只短尾鸟栖于树上意。但是籀文却是会意三鸟聚于树上,楷字作“雧”。“三”示多,所以《说文解字》释为“群鸟在木上”。
“集”的古文字(配图来自《汉字字源》)
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引《禽经》说:“独鸟曰止,众鸟曰集。”这是“集”的初义。引申而有聚集、会合义,如“天下云集响应”。用于书籍,则可指称汇辑单篇作品的书册,如“诗集”“文集”。
两汉时尚无“集”名,多称“篇”,如“所著某某凡十八篇”。
《汉书·艺文志》分著录的图书为六类: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其中“诗赋略”又分屈赋之属、陆赋之属、荀赋之属、杂赋、歌诗五类,都不称“集”。
《隋书·经籍志》以为“集”名始创于东汉,谓“别集之名,盖汉东京之所创也”,说是“自灵均已降,属文之士众矣,然其志尚不同,风流殊别。后之君子,欲观其体势,而见其心灵,故别聚焉,名之为集”,是为“别集”。但这段记载中那个“盖”字,原为推测不定之词,所以说“集”名始创于东汉,恐非确论。从文献看,“集”名始见于汉魏之际,如三国魏曹丕《与吴质书》之“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的“亮言教书奏多可观,别为一集”。这是目前所见以“集”指称书册的最早的文字记载。
“集部”之称始见于《隋书·经籍志四》:
古者陈诗观风,斯亦所以关乎盛衰者也。班固有《诗赋略》,凡五种,今引而伸之,合为三种,谓之集部。
“集部”源自班固的《诗赋略》,只是范围扩大到了散文。凡非经、史、子之文,都可归为集部。因为“集”除聚合义外还有杂义,所以集部内容比较庞杂。《隋书·经籍志》所收集部书,凡称“集”者,多为杂集各种文体或各种学术文字而成。
《汉书·艺文志序》说“(刘)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颜师古注:“辑与集同,谓诸书之总要。”可见“辑略”之“辑”或为“集部”称“集”之源。
(摘编自陈璧耀《国学概说(增订本)》,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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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概说(增订本)
上海教育出版社2020年11月出版
定价39.00元
陈璧耀,1947年生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著有《古代文化常识百话》《唐宋诗名句品读》《文史百谭》《新形式新用法成语词典》《汉字里的中国》《文化里的中国》等。《汉字里的中国》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读物”。
《国学概说》(增订本)是资深语文学者、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陈璧耀副教授继《汉字里的中国》(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读物”)等著作后推出的又一部普及传统文化知识的简明读本。
全书分绪论、经史子集概说及附录三部分内容。绪论介绍了“国学”的概念、命名缘由及国学的分类与派别;经史子集概说为全书主体,共四个章节,全面论述了经学、史学、子学、文学的基本特征与发展历史,对有代表性的人物及其著作的思想内涵、学术文化影响等加以介绍,兼顾知识性、资料性与学术性;附录则包括常见国学名词简释和国学最基本的阅读书目。
与坊间盛行的“别裁”“今释”之类的国学读物不同,本书“述而不作”,力求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作概要性的客观说明,脉络清晰,系统性强,可作国学爱好者的入门读物。
本期编辑: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