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澳签军事协定,澳索要“免死金牌”特权:澳军在日本杀人不得处死

  据媒体报道,11月17日,日本、澳大利亚在大框架下达成《互惠准入协定》,这被媒体认为是日本战后又一次签订的历史性军事协议。
  报道称,自1960年,日本同美国签订《驻日美军地位协定》以来,日本同其它亚太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军事协定,意义非同寻常。
  该协定之所以签署,其目的为何不言而喻。不过,对于诸多军事观察人士而言,日本、澳大利亚签署该协议的另外一个亮点不在军事协议本身,而在于澳大利亚对日本的态度。
  据报道,在日澳协商该军事协议的过程中,澳大利亚提出了一个非法的要求,之所以是非法的要求是澳大利亚人提出:一旦澳大利亚军人在日本犯下了严重罪行,如杀人罪,不会在当地面临死刑。
  这个要求相当于澳大利亚向日本索要“免死金牌”特权,无视日本的法律。
  当前,日本虽然算得上是法治国家,但对美军而言还是日本的法律约束力有限,根据《驻日美军地位协定》,美军在日本犯下严重罪行,日本方面几乎无能为力。
  实际上也是如此,此前驻日美军在日本犯下杀人罪之后,特别是在琉球犯下的罪恶滔天的案件,都是按美军的军事法庭审判,几乎没有死刑的案例。
  毫无疑问,美军在日本拥有特权,日本也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澳大利亚向美国看齐要求日本也给予特权,让日本方面感到为难。
  报道称,澳大利亚索要“免死金牌”特权一直是日澳军事协定谈判的重要争议点,澳大利亚一直对此不松口,而日本也一直没有直接拒绝。
  这一次,签订协议,是双方各退了一步。报道指出,澳大利亚、日本最终在对争议的解决方案是搁置争议,“建立机制、逐一解决争议”,相当于以后遇到了争议事件一事一议。
  这样的处理显示,澳大利亚没有执着的要求,而日本方面也没有执着于法律。  
  图为日澳联合声明英文版与日文暂译版相关内容截图
  分析指出,日澳该军事协定谈判了6年时间,一直难产。这一次双方搁置争议达成大框架协议,都是各自遇到了大麻烦,急需“狼狈为奸”,增加同邻国谈判的筹码。
  这次达成的仅是大框架协议,也就是说是否具体能够实施还是个未知数。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日本并不是拥有军事自主权的国家,日本自卫队的一切行动都需要看美军的眼色行事,澳大利亚同样是这样。
  所谓的日澳军事协定,实际上是美国圈养的两只宠物的互动而已,对实际军事战术战略上的作用并没有多大影响。
  对于日本和澳大利亚挖空心思的搞小动作,有分析借用金庸小说中的情节一针见血地指出:杨康拉拢欧阳克据说是为了对付郭靖,最后先死的却是欧阳克。
  不过,不少曾对澳大利亚有好感人非常困惑,作为经济上对我们依赖如此之大的澳大利亚为什么这些年变得如此坏?
  这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有“好事者”最终不得不认为,这事都怪刘慈欣,谁让他在小说《赡养人类》中,让外星人一夜之间杀死了澳大利亚全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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