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审计程序及常规舞弊手法
一、其他应收款定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报表项目包含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三、其他应收款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
2、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等
3、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应收利息
四、其他应收款常规舞弊手法
1、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虚列成本费用;
把一些成本费用列入“其他应收款”,从而降低费用,虚增利润;
2、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
将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减少收入,逃避税收或者调解利润;
3、利用“其他应收款”随意从企业挪用资金,为相关人员从单位套取现金;
4、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投资款项和投资收益;
5、舞弊者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企业资金从事与企业经营业务无关的活动;
6、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造成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且企业资金被长期占用。
五、其他应收款审计程序
其他应收款:
1、检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1是否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1.2不相容岗位是否进行职责分离;
1.3是否建立备用金借款审批制度;
1.4是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
1.5对其他应收款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1.6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是否及时等;
2、全面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和总账。
2.1进行复核加计,确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2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大量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误用会计科目、或有损失等现象。
3、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析。
3.1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横向以及纵向分析,分析其结构变化是否存在异常。
4、关注长期挂账款项,核实长期挂账原因,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5、执行发函程序,对于不回函的可采用替代的审计程序。
6、进行账龄测试,符合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及适当性。
7、检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8、加强对关联方欠款的审计。关注关联交易目的,复核交易合同、交易定价等是否合规。
应收利息:
1、获取科目余额表及应收利息序时账;
2、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
3、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应收利息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4、关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是否包含在应收利息明细表中,如有,则与被审计单位沟通进行调整。
5、检查账龄较长的大额应收利息未收回的原因,分析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6、复核应收利息增减变动原因,必要时可对重大应收利息项目进行函证。
7、对应收利息进行期后回款测试。
8、关注关联方之间应收利息交易的合理性、准确性。
应收股利:
1、获取科目余额表及应收利息序时账;
2、获取或编制应收股利明细表;
3、检查账龄较长的大额应收股利未收回的原因,分析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4、检查应收股利增减变动,检查应收股利减少有无异常,必要时对重大应收股利项目进行函证;
5、对应收股利进行期后回款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