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议统一30年工龄退休,养老金一律发2000元,可行吗?
有人提到,所有人都实行50岁退休或者30年工龄退休,不分男女,退休金都是2000元,每年按5%递增。你愿意不?
是这样的,统一30年工龄退休,养老金发2000元,这是非常不现实的。因为大家参加工作的时间不一样,社保缴费水平不一样,养老需求不一样等等,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其实根本无法落地。
首先参加工作时间不一样,有的人20岁以前就工作了,有的人可能是25岁以上才参加工作,统一30年工龄退休,这就没有可行性。因为对于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人来说,可能不到50岁就达到了30年的工龄,难道就可以退休了?
其次大家退休前的社保缴费水平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只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果到时跟按照社保最高缴费基数的人,获得的养老金一样,试问还有谁会去积极缴纳社保?
再次,大家居住的城市不一样,养老需求不一样,比如说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养老金2000元的话,是很难满足养老需求的。
最后,养老金发放是鼓励多缴多得,如果现在大家的养老金水平都一样,参保积极性会降低,社保基金收入肯定会有影响,而支出方面却不断增加,最终只会让社保基金难以保持收支平衡,影响的还是广大退休人员的利益。
还有人问到,在企业工作三十多年,退休时差5年社保未交齐,企业应该补偿吗?
是这样的,你在企业工作了30年,那么你的社保应该缴满了15年,不存在到了退休年龄还差5年社保没有交这样的情况,更谈不上还需要自己延迟5年退休去缴满社保年限。
现实中如果发现自己对应的工作时期内,企业没有去缴纳社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要求企业去补缴的,这也是我们职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而且现在个人是无法去补缴社保的,只有因为非个人原因导致的社保断缴,才可以进行补缴的。因此,对于你来说,完全可以在60岁的时候要求企业去补缴社保费用,这样也就不用延迟到65岁退休了。
现在既然已经延迟退休,那么其实跟企业间的合同早就已经自动解除了,这个时候企业随时可以让你离开,不论口头上说过什么,因为你们之间已经没有合同约束力了,企业的这种做法也是没有问题的。
因此,对于我们职工来说,需要关注一下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及时维护个人的权益,不要等过了很长的时间才想起去跟企业索赔,那样的话也很难再来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