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思考的工具·读《简单的逻辑学》
——读麦克伦尼《简单的逻辑学》一书有感
我一直纳闷为什么基础教育学校没有逻辑学这门课程。
现在有很多“进学校”“进课堂”要从娃娃抓起的项目,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干扰,在这种背景下强调要增加逻辑这门课,估计是不太受待见的。但对一个人来说,逻辑确实非常重要。我们现在非常强调要落实核心素养的教育,提升人的整体素质,那素质又是什么?本书的作者认为:“素质是一种基本教养,是一种社会公认的行为表现;素质是懂得基本的礼貌,别人讲话时,要保持倾听,然后再发言;素质是尊重基本的社会常识,以及人类文明公认的核心逻辑基础。所有与素质有关的恶劣、低俗和浅薄,其本质原因都与逻辑有关,是缺乏逻辑的基本知识,缺乏运用逻辑的基本能力,缺乏逻辑的思维方式的表现。”
逻辑不光关乎着一个人的素质高低,对一门学科的建设、对一个人的学习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逻辑学是良好教育的真正支柱,是学习其他各门学科的基础学科。
一、事实与观念
2020年上海市春季高考的语文作文题目是:“有人说,没有事实的看法是空洞的,没有看法的事实是无力的。对此你有怎样的思考?”题目中涉及两个概念,即事实和看法,这里的看法,与人对某事的观念是一回事。
事实和观念是逻辑学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事实以两种基本的形式客观存在着:事物和事件。事物就是存在着的实体,房子、树木、动物、各种生活用具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事件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在作用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相关的现象。由此可知,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
要确认某一事实是否存在,我们通常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自己亲自去检验。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第二种方式是借助他人的经验。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就必须要借助他人所提供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才能确认事物的真实性。通常我们是如何严格考察的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听专家的。那些来自权威出版社的、来自教材的、来自本领域专家的资料,往往被我们认为是是最可靠的。你看,在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等领域,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专家的意见往往最容易被大家所接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亲身经历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这就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间接证据。
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但事实则既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客观的事实不需要再解释,主观的事实指的是个体亲身经历的事实,或者虽然是别人的经历但被自己所确认的事实。
观念是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的描摹,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人们正是通过观念来认识世界的。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观念就是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桥梁。正确的观念忠实地反映了外部世界的客观秩序,如果我们一次次地来强化这样的观念,这座桥梁就会固若金汤,帮助我们很好地梳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之间的各种关系。错误的观念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因为它不符合事实,所以就会导致各种偏见、误解。人们之所以会有各种错误的观念,与对事物的接触不多、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不明有着直接的关系。
人类的认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事物是独立于观念之外的客观存在,不管你有没有对其产生看法和观念,它都在那里;当我们去了解、研究某一事物及其变化时,人们就会对其产生看法,这就是观念。如果这种观念只对应一种事物,比如说一个茶杯,人们就比较容易对这一观念加以验证,明确观念是否正确。如果观念对应的事物比较复杂,缺乏和客观事物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要检验其是否正确就困难很多。比如说民主这一观念,其内涵就有非常丰富的来源,与相关的人物、事件、宪法、立法行动、制度体系等等都有关系,把握起来就要困难的多。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进行畅顺的交流。但即使两个人用同一种语言来交流,如果大家对客观事物本来面貌的表述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要想沟通也是很难的。两个不同专业的人聚在一起,往往没话可说,原因就在于此。语言只有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才能使人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由此可见,要理解别人的观念,归根到底还是对事物的本质要有准确的把握。许多错误的产生源于我们注意力不够集中,尤其是在面对相似的情景时。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相似的情景只不过是对曾经经历过的事物的简单重复。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绝对相同的叶子。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与事物接触得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对它的理解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
你看,如果对事实和观念有上述比较清晰的认识,在写2020年的春考作文题时,或许就会容易很多吧。
二、推理与论证
推理、论证是一种理性活动,必须有一种方法来作为保证。这种方法就是逻辑,最初是有亚里士多德发明的。此后逻辑学被许多杰出的学者加以补充和完善,比如说培根、康德、、罗素等,最终形成了今天的逻辑学。
如果你深入研究逻辑学,就会发现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包括形式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哲学逻辑……,非常庞大。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很简单,其最基本的规律(主要指形式逻辑)只有四个,分别是: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猫就是猫,不能是老虎。
排中律: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不是A就是B,不存在中间状态。比如在豆腐变成臭豆腐的过程中,一定有一个临界点,临界点之前是豆腐,临界点之后就是臭豆腐。
充足理由律:又被称为因果原理,指的是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的理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矛盾律:在同一个时刻,一个事物在某个方面不能即是这样,有不是这样。比如说一片树叶是绿色的,那就不能再说它是黄色的了。
这些基本原理是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就像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一书中所确定的5条公理一样,所有的欧氏几何的证明,都是在其基础上展开的。
正是有了这种原理上非常简单的逻辑,才有了哲学,才有了科学,才有了今天独步天下的文明!
逻辑是用来讲理的、论证的,逻辑学的“全部目的”就是一个,找出真相。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桌上有一个杯子,这就是本体真相,它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是幻象。而逻辑真相,则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
事实和真理之间,往往横亘着一条巨大的鸿沟,要找出真相,就必须要在事实和真相之间搭设一座桥梁,而逻辑就是桥。亚里士多德说,苏格拉底是要死的。为什么要死呢?因为人都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你看,为我们搭建的这个“三段论”的逻辑之桥,多么简单明了。有了他搭的这座桥,每个有理性的人,只要愿意,都可以一步一步沿着它走向彼岸。
上述搭桥的过程,其实就是推理和论证的过程。每个论证,无论它在形式上是多么复杂,本质上都是极其简单的,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并为大家所接受。
逻辑论证的形式也很简单,只有两条——演绎,归纳。从一般推出个别就是演绎,从个别推出一般就是归纳。例如,你从所有的金属都导电,判断某种金属具有导电性,你就是在演绎推理;你看到一种金属具有导电性、又一种金属具有导电性……许多金属具有导电性,由此判断所有的金属都具有导电性,你就是在归纳推理。在推理和论证的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就是上述的四个原理。
三、真理与谬误
逻辑作为一种工具,在使用的过程中自有其局限性。比如说归纳,我们看到一个乌鸦是黑色,看到另一个乌鸦也是黑色的,看到了许多只乌鸦都是黑色的,于是得出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结论,但这个结论是否可靠,是绝对真理吗?那倒未必,因为没有人能看到所有的乌鸦,进行全样本的概括。只要有一只白乌鸦,这个结论就不成立了。
即便在论证时从逻辑的角度看上去没有瑕疵,也还是要警惕所的出来的结论是否可靠。因为逻辑可以用来讲正理,也可以用来讲歪理。比如说,“因为别人先冒犯了我,所以我就要对其进行还击。”从逻辑上来看,似乎没有问题,但如果别人的做法已经错了,你在跟进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报复。比如说,看到一些文章或者专家的发言中出现的“毫无疑问”,“毋庸讳言”,“不言而喻”,“事实已经证明还将继续证明”……诸如此类的话,很多人马上肃然起敬、点头称是。但这样的说法是缺乏逻辑的“独断论”,它违背了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言而喻的事情;任何一个观点,都必须提供证明。在这本书里,作者专门用了两章的篇幅,列举了种种讲歪理的谬误。比如,偷换概念,滑坡论证,恶性循环……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谨慎用好逻辑这一工具。
还有一点要特别提醒的,在谈情说爱、吵架等各种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的情况下,要谨慎使用逻辑。我们都知道,爱情是没有逻辑可言的,如果你和自己的对象、爱人讲逻辑,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同样,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讲逻辑也是不理智的。有的时候,论证会在情感的引导下变成宣泄愤怒的途径,或者是自我辩解的借口,甚至仅仅是自我膨胀的工具。在这样的情况下,偶发事件往往会取代真相。
我们学习、我们思考、我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逻辑。学习一些逻辑学的知识,对我们更好地生活和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简单的逻辑学》 [美]D.Q.麦克伦尼/著 赵明燕/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