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直销1990

29年前(即1990年),一个美国人带着一个神秘的任务来到了广州,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车的美金。如果他是来买房的,那么现在估计得用轮船才能把赚到的钱拉回去。

但他不是来买房的,而是将钱投到了一家化妆品厂,并成立了“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这是化妆品直销企业第一次踏足中国。当时直销还被称为“传销”,而“传销”还是一个人畜无害的中性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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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黄金时代

作为传销行业的老大哥,雅芳刚开始在中国市场可谓是如鱼得水,据说仅用了7年的时间,就弄了35万直销人员,营业额超10亿元。那时如果你没推销或被推销过雅芳产品,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广州人。

但最先把传销这个“大宝贝”带到中国的并不是雅芳,而是一家卖养生床垫的日本公司,叫日本生命。它通过多层分销,将成本3000块的床垫卖到了15000。刘强东也曾帮这家公司卖过床垫,并获得了自己的第一桶金。不过在去年它已经破产了。

有人说中国是最适合传销的地方,因为中国人非常注重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而这些七大姨八大姑们正是传销的绝佳对象。所以当阀门一打开,传销就像是洪水,立即蔓延到全国各地。到了1993年,传销公司已发展到近200家,从事人员不少于100万。像史玉柱、罗永浩等名人也曾和传销扯上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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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被禁

但传销公司可并不都是善类,其中最臭名昭著的传销方式是“老鼠会”。其参与者可以通过“拉人头”来获得高额的佣金,而这些佣金来自于新加入者的入会费。这种传销模式要么没有商品,要么商品的价值远不及卖出去的价格。最后的结果是,那些上层的或早入会的人可以获得丰厚报酬,而那些新入会的人则可能会血本无归。

一些传销组织为了让新加入者能乖乖交钱,甚至会将他们骗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囚禁起来,胁迫其向家里人要钱。因此也出现了很多“传销城”,比如从1995年到1996年,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长沙县星沙的传销人员人数,从数万人聚积到数十万人,一间十几平方米房子的租房价格由一二百元猛涨至一二千元。而很多人也因为加入了传销组织而家破人亡,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于是政府看不下去了。

刚开始,政府的做法是通过立法来区分什么是不合法传销,并在1996年正式批准41家企业可以进行合法传销。但事实上,不光是普通人,就连政府也很难分清到底什么样的传销是合法的。所以很多“老鼠会”照样打着合法传销的旗子招摇撞骗。

在1997年,一些传销企业又惹出了一个大麻烦。当时多家传销企业聚集到长沙,召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万人大会”,会议期间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骚扰,触碰到了政府的底线。

仅过了一年,政府就宣布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当时在中国的安利、雅芳、玫琳凯、完美等规模较大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也全部停止了营业。

传销行业被彻底埋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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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传销企业转型

但那时中国急需吸引外资,而安利、雅芳这些又是家大业大的外资企业,于是双方达成和解。中国政府批准了包括安利、雅芳在内的10家外商投资传销企业继续在中国经营,但前提是必须接受转型。

转型后,这些外资传销企业首先必须要有自己的店铺,并对产品明码标价;其次,推销人员的推销价格应与店铺零售价一致,并只能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如果严格执行这些标准的话,转型后的传销企业和传统零售商并没有太大区别。

在这些企业中,雅芳执行得最为彻底,一度开出了6000多家门店,而像安利则打了擦边球,只开了少数店铺,并保留了多层级的传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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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转机

到了2001年,传销行业终于在中国迎来了转机。为了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在3年之内开放传销市场,并且制定相关的法律。但直到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才正式颁布。

至此,直销是合法,而传销成为非法。

该条例对于直销企业的要求特别严苛。首先直销企业必须得有线下店,并且店里的直销员只能在固定的直销区域卖产品,这和化妆品行业的区域保护有点像;并且,直销员只能由直销企业招募,也就是说不能分层级;另外,直销员只能销售店里的产品,而且只能获得销售产品提成;最后,消费者还能30天无理由退货。这比对传统线下门店的要求还要严格,所以很少有直销企业能真正做到。

比如安利公司虽然有线下门店,但依然分为多个层级,上一级可以“拉人头”,并能获得下一级的销售提成。虽然它不像传销那样,纯粹通过“拉人头”,收入会费来挣钱,但经营模式和传销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就出现了像权健这种虽然是挂着直销牌照,实际上却干着传销的勾当。

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91家持牌的直销公司,其中内资企业58家,外资企业33家。而就在2019年2月14日,商务部宣布暂停了直销执照的办理,这是否意味一直走在灰色地带的直销企业会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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