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鉴编纂中姓名排序规则辨析
志鉴编纂中姓名排序规则辨析
在志书、年鉴编纂及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人名排序问题,如编辑人员名单、各种委员会组成人员、姓氏列表等。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这种排序一般按姓氏笔画进行。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主席团成员的排名,就是以姓氏笔画为序的。因此,按一定规则正确排序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到目前为止,关于姓氏排序的国家标准尚未颁布,姓氏排序的规则可以说是“大体则有,定体则无”。正因为缺少一个统一的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争议或随意的情况。
笔者翻阅了部分志书、年鉴,发现在姓氏排序问题上比较混乱,有些存在明显错误。如有的志书将“方”排在“王”之前,有的志书将“张”排在“谷”之前,个别志书在姓氏部分虽然标明按姓氏笔画排列,排的却非常混乱。凡此种种,都是因对姓氏排序规则缺乏深入研究所致。因此,制订一个规范的姓氏笔画排序规则十分必要。
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新闻出版署 1997年4月7日)(以下简称《通用笔顺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9年8月12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手册·百家姓索引》(改革出版社 1991年12月),参考《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笔者以为,姓名按笔画排序的规则主要遵循三条:笔画多少原则、笔顺原则、字形结构原则。
笔画多少原则
这是首选原则。本规则要求按姓氏第一个字的画数多少排列,画少的在前,多的在后,依次排列。如“王”四画,“李”七画,“王”排在“李”之前。复姓按单姓对待。如十八大主席团名单中有“欧阳淞”,“欧阳”为复姓,只计“欧”的画数,而不是“欧阳”的总画数。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有的人名是双姓,前两个字分别是父母的姓氏,这种情况也应按第一个字排列。
按笔画多少的原则,在实际使用中没有异议,规则也很明了,最主要的是把字的笔画算准确。
笔顺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是解决姓氏笔画相同时如何排序问题。若姓氏笔画相同,按汉字书写顺序排列。汉字书写笔顺为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由外及里等。其基本笔形有五种,分别是“-(横)”、“|(竖)”、“丿(撇)”、“ヽ(点)”、“フ(折)”。按此笔顺,起笔是“-(横)”的,排在起笔是“|(竖)”的前面,起笔是“|(竖)”的,排在起笔是“丿(撇)”的前面,以此类推。若第一笔相同,则比较第二笔,第二笔相同,则比较第三笔……直到最后一笔。
对五种基本笔形以外的笔形,通常的处理原则为:
1.“ (提)”作为横。如“刁”与“刀”第一笔相同,“刁”字第二笔为横,“刀”字第二笔为撇,故“刁”应排在“刀”之前。“冫(二点水)”和“氵(三点水)”的最后一笔,算作点还是横,尚有争议。有人认为与点连用的提作为点,《辞海》《通用笔顺规则》中都作为横处理。我们应按权威规定,作为“-(横)”处理。
2.“ヘ(捺)”作“ヽ(点)”。如“人”“又”最后的捺均作为点对待。有人认为,和点对称的短撇也作点,如“⺌”“丷”右边的短撇,“少”左上角的短撇,“肖”“羊”右上角的短撇等。而《通用笔顺规范》中,这种情况还是作撇处理,实际工作中应遵循这个规定。
3.“亅(竖钩)”的处理。在《辞海》中作为折,如“扌”的第一、二笔为横、折。在《通用笔顺规范》中,这种情况作竖处理。在实际应用中,作竖处理比较妥当。如在中共十七大主席团名单中,“才卓”排在“万里”之前。“才”与“万”同为三画,起笔一致,“才”第二笔为竖,“万”第二笔为折,故“才”排在“万”之前。
4.笔形带钩和折的均作为折,包括¬、乛、∟、∠、し、フ、乚等。若两字的同一笔都是“折”,则简单的“折”排在复杂的“折”之前。如“李”“杨”同为七画,前四笔完全一致,第五笔“李”的折比“杨”的折简单,故“李”排在“杨”之前。
笔顺原则是比较复杂的,大多争议的产生也都是对此原则理解有偏差所致。在适用此原则时,一定要注意搞清楚笔顺。如“王”的笔顺应为横横竖横;“忄”先写两边后写中间;“万”先写横,再写折,后写撇;“乃”先折后撇,这个字与“及”字型相似,笔顺不同,“及”是先写撇;“火”先写两点再写人;“义”字先写点。另外,有人认为两字笔画数相同的情况下,比较起笔与第二笔,若起笔与第二笔相同,再比较字形结构。这种方法把问题更加复杂化了。笔者以为,能用笔顺解决的,就不需要用字形结构去比较了。因此,在比较两个笔画数相同的字时,用笔顺原则比较第一、二、三笔……直到最后一笔,这样就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字形结构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是解决笔画数一样、笔顺一致的问题。汉字的字型结构主要有:左右结构,如“程”“陈”“刘”;上下结构,如“李”“苗”“范”;杂合结构(包围、半包围、独体字),如“国”“区”“于”。若笔画数一样、笔顺一致,排序规则为先左右结构,再上下结构,后杂合结构。如“欠”与“风”,笔画、笔顺完全一样,“欠”为上下结构,“风”为杂合结构,故“欠”排在“风”之前。笔画数、笔顺、结构完全一样的字,字形比较简单的排在前头。如“干”与“于”、“午”与“牛”。
以上笔画多少原则、笔顺原则、字形结构原则,主要解决的是不同姓氏之间的排序。同一姓氏之间的排序,因第一个字完全一样,按姓名的第二个字进行比较,比较的规则仍适用以上三条通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姓氏笔画排序”与“按姓名笔画排序”有所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对待两个字的人名上。“姓氏笔画排序”法,对待两个字的人名,第二个字算为空,是零画,因此两个字的人名排在三个字的之前。“姓名笔画排序”法,对待两个字的人名,第二个字不算空,按第二个字的实际笔画排列。党代会、人代会的排名均按姓氏笔画排列,政协会的排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附带说明一个问题,“笔画”与“笔划”这两个词在使用中比较混乱。有的志书、年鉴用“笔画”,有的用“笔划”;同一本书中,有的地方用“笔画”,有的地方用“笔划”。这两个词原本通用,2002年3月31日,国家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将“笔画”列为推荐词条,在正式出版物中统一规范为“笔画”。党的十八大公布人员名单时,采用的就是“笔画”一词。我们在出版志书、年鉴时,应遵照国家规定,一律写作“笔画”,不应再写作“笔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