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 | 紫禁城考古重大收获—清宫造办处旧址发现面积最大遗址区,再现古今重叠型建筑
清宫造办处旧址位于故宫外朝西路内务府以北、右翼门外西北,慈宁宫东南区域。明初记载阙如,性质不详;明中晚期该处被认为是司礼监经厂直房所在地,为存储日用纸札书箱的地方;清初将养心殿造办处部分作坊挪设于此,故称内务府造办处。造办处为宫中专司内廷交办承造各种器皿之处,下设馆、处、作、厂等诸多作坊,并一直沿用至民国年间。
现造办处旧址区域的清代建筑几乎无存,现有建筑多为自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因工程需要新建的红砖瓦房、工棚、厂房等,后期又增建隔墙将造办处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现主要作为故宫修缮技艺部办公区使用,南区现为地下文物库房的通道使用。
图一 造办处旧址在紫禁城内的位置示意图
一、工作缘起
2020年10月,故宫博物院启动造办处旧址环境整治工程。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故宫造办处旧址环境整治工程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921号)中的批复意见:“工程实施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古和研究工作,查明建筑布局和结构,进一步确定建筑形制,最大限度保护建筑布局及其形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院修缮技艺部与院考古部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络协调机制,由考古部组成考古队并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开展考古发掘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方法
本年度发掘区域位于造办处旧址东南部区域,对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式管理。采用探方发掘法,布设10米×10米探方10个。由文物保护技术人员对现场出土文物分类登记,统一入库管理,对于需要特殊保管的文物、特殊保护的遗迹由专业的文保技术人员处理后保管。根据发掘情况及发掘阶段对遗址进行适时数字化记录和三维建模,全面采集遗存信息,保留完整遗存信息。至2020年12月底开口面积1000平方米,按期完成年度遗迹的清理、记录、测绘、影像采集、样品提取等工作。
图二 发掘区在造办处旧址的位置示意图
三、主要发现
迄今已发掘清理出建筑遗址、排水沟、灶、大型建筑基础等遗迹,出土了丰富的砖瓦等建筑构件及陶、瓷、铜、铁、玻璃、骨等质地的遗物。
(一)清代造办处建筑遗址
清代造办处建筑遗址位于新中国成立后建筑的水泥地面下,在拆除水泥地面及垫层后即暴露。目前发现多处建筑墙基、散水、地面、排水沟等遗迹现象,分属不同的小型建筑或院落组群。其中较为完整的建筑基础位于发掘区的南部,坐北朝南,仅存建筑四周台帮基础及周围散水。通面阔10.8米、进深5.4米,内部可见有南北向四列残砖碎瓦砌筑的独立磉礅,砌法粗糙,推测为面阔三间的带砖砌台基的建筑,建筑明间前檐还残留有半块垂带踏跺的燕窝石。
排水沟遗迹位于建筑遗址西侧,南北走向暗沟式,底部和两侧均用残砖砌筑,盖板用旧石构件改制而成,沟内宽0.25米、深0.41米,沟底打破明中期垫层砖面。从与建筑址的关系和结构考察,应为清代造办处院落内的排水沟。
在发掘区东南部发现一座砖砌的小型残灶,在紧贴后墙的室内陆面下砌筑,由灶门、灶膛组成,灶门底部为整砖垒砌,向下成坡面便于投柴;灶膛为碎砖砌成的椭圆形,内填充大量灰渣。灶膛北端为两壁砖砌、底部掏挖形成的灰坑,坑内出土大量的碎玻璃片、青花瓷碗(盅)、陶器(缸)、铜质钟表配件、铁器、木炭、动物骨骼等遗物。从出土的铜质钟表配件中可分辨出钟表机芯和西洋人物剪影片等类,从青花瓷器风格看,属清中晚期民窑产品。
从上述建筑类遗迹可见,此类建筑开间和进深均狭小,基础工艺粗糙,不使用灰土,仅有拦土墙基,大多无独立磉礅,台基亦不明显,部分建筑周围发现有“一顺出”散水砖,结合房址周边的地层中填埋的大量布纹灰陶瓦残片,推测这些建筑基础所属多为清代小型硬山布瓦顶值房类或作坊类建筑。其中部分建筑基础打破下层明中后期垫砖层,另外一部分则利用晚期废弃堆积作为垫层砌筑基础,因此这些建筑之间存在不同时期增建、改建的情况。此外,房址内外发现数个灶的遗迹,并在附近发现多个垃圾填埋坑,伴出大量动物骨骼、民窑陶瓷器、碎砖瓦等遗物,足见当时此区域频繁的较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
图三 清代造办处建筑遗址全景(东—西)
图四 清代排水沟遗迹(南—北)
图五 清代灶坑遗迹(南—北)
图六 出土的清代青花瓷器残件
(二)明中后期垫层砖面
在发掘区范围内的清造办处建筑基址下及周边区域发现大面积错缝平铺的城砖面,砖层表面及砖层下均有白灰,白灰垫层厚且坚实,其下还铺垫较纯净的黄土或灰土垫层。根据紫禁城内以往同类遗迹的发现,可确定此垫层砖面为明中后期铺设,但上部尚未发现明确的同时期建筑基址,而这种垫层砖既有可能是建筑范围内铺设,也有可能用于院落地面的铺设。在发掘区内还发现有几段疑似明代建筑的墙基,但多数被清代造办处建筑基址叠压并打破,性质暂不明。
图七 明中后期垫层砖面(东—西)
图八 清代地面和明中后期垫层砖叠压细部
(三)明早期大型建筑基础
图九 遗址区内明早期砖砌体及墙体遗迹
图十 磉礅底部石板垫层及桩基
(四)元代遗存
在探方T0105内现地表下清理出一座晚期灰坑,开口径2.2米,打破清造办处遗址及明中期垫层砖遗迹。该坑上部填埋有丰富的建筑构件如砖、灰瓦片以及瓷器、动物骨骼等,根据瓷器特征判断,为清内务府造办处时期回填的堆积坑。而在该坑底部距现地表深约2.5米处发现一遗物堆积层,出土较多的绿琉璃构件、沟纹砖、花纹砖及碎石板等,目前清理至3.2米深仍未及底,且堆积范围向南北延伸出晚期灰坑范围之外。
经初步清理,出土的绿琉璃构件有脊兽和角兽残件、鸱吻(鸱尾)部位残片、绿琉璃勾头(瓦当)及绿琉璃滴水(重唇板瓦)等,均为红陶胎,绿釉为低温铅釉,剥落严重;还出土数块模印花纹砖残件,纹饰有龙纹、卷草、花卉等。从这些建筑构件上龙纹的形态及典型的“三爪”造型,结合元上都、元中都、元大都及紫禁城内等已发现的元代遗物特征来看,此堆积层遗物均属元代。
图十一 鸱吻残件 (摄影:王琎)
图十二 绿琉璃滴水、勾头残件(摄影:王琎)
图十三 模印龙纹方砖残件(摄影:王琎)
四、初步认识
( 故宫博物院考古部 徐海峰 吴伟 赵瑾)
编辑 | 张宸 实习编辑 | 吴雨遥
复审|郭晓蓉
终审|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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