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撞了,最后交警判对方全责,太平洋保险公司却想坑我!
气愤,我的车被撞了!保险公司却想坑我!有幸被拿下一血,我直行,对方左转,最后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的人让我很不爽!
理赔员推荐我去他们合作的修理厂维修,而且还把人一起带来了,但是因为我这是刚买没几个月的新车,我坚持要去4S店维修。
但是理赔员就跟我说,去合作的修理厂维修会有折扣,去4S店维修的话,因为没跟他们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合作,所以去修可以,但是可能会有差价,而且差价说是还要让我自己出。
这我当时就火了,这不就是坑人嘛!于是我语气加重质问他。为什么会有这种规定,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还会有差价,还要我自己出?明明是对方全责啊!然后他的意思就是我可以去4S店修,但是后续的差价都得我自己掏,而且他已经提前通知我了可能会有差价,意思是跟他没关系了.....
然后保险公司的人就走了,我在修理厂人的带领下,去那边儿转了一圈,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在4S店维修, 4S店的人说大灯、翼子板、机舱盖都要换,包括前保险杠可能也要换。
在4S店的时候没想起来,回家后想起来了,发了短信给4S店维修的人,让他把能换的都换,不要修,直接换新的。
现在我想请教一下,如果真有差价,我肯定不可能出一分钱,这是常识问题,但是要怎么维权呢?防止对面保险公司的人扯皮?(我开到4S店之后,维修人员问了我对方什么保险公司,我说是太平洋保险,他好像也有点儿骂骂咧咧的,说他们不靠谱之类的。 )
我查了查相关的规定,根据《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第29条规定:“公司应保证客户自由选择维修单位的权利,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强制指定车辆维修单位。公司选择合作修理厂,应与经过规定程序产生的车辆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作协议。承修方要保证维修质量、维修时间达到客户满意,保险公司应协助客户跟踪维修质量与进度。”
所以如果碰到这种强制指定修理厂的理赔员,本身就不符合规定,你可以找相关的保险公司投诉,或者直接找保监会投诉。
一般理赔员指定修理厂维修,主要有两个原因:
1、要么是保险公司跟修理厂有业务往来,他们是可以选择合作修理厂的,但是不管去哪里理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应该是全额赔付的,去4S店就得按照4S店的价格赔付,去修理厂就得按照修理厂的价格赔付,没有自己补差价这一说的;
2、要么就是修理厂给理赔员回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就是理赔员把待维修的车辆拉倒他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厂老板会给理赔员一定的回扣或者“介绍费”,但是这几年管控得比较严,而且如果理赔员和修理厂如果不是很熟悉的话,一般也不敢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