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小区准备加装电梯,请满足这三个条件,这是北京案例

自从棚改让位旧改之后,老旧小区的改造中加装电梯成为最迫切的需求,同时也存在明显的争议。加装电梯对高楼层住房的居住品质有显著的提升,但对低楼层,特别是一楼的住房则增加了不少的干扰。例如采光面被遮挡、电梯运行及人流走动的噪音也不可避免。因此,电梯加装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好会形成一些邻里矛盾。

由于加装电梯形成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因此,有一个大家认可的法制规范,更能促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顺利推进。特别今年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大规模开局之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称,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与2019年相比翻一番。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加装电梯,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更便于工作的推进。

最近,北京作为旧改的先行者再次把工作做到了前面,北京市住建委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在该 《手册》中明确了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这对其它城市在旧改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第一个条件:业主应当具有相关证据证明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即房屋产权证。这个肯定是必要条件,不是本楼业主,哪有权利来参与决策。

第二个条件: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这是从安全角度提出的前置条件,实属必须。

第三个条件: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方位内全体业主意见,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注意,第三个条件才是关键,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其它业主不反对。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户反对,就不能强行加装。这一条无疑保障了底楼业主的利益不被大多数人的利益所裹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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