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掉的初恋

忘不掉的初恋
文 / 叶 紫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牛大啦”今年都近70岁的人了,在清明节前回家上坟的时候,还向我老表打听他的初恋情人小翠目前的情况。

从我老表嘴里我知道“牛大啦”之前有过不同寻常的经历。

“牛大啦”在部队是学医的,退伍回来就在他家所属的龙山大队卫生室上班。当时卫生室有位护士小翠,人,长得相当漂亮——齐腰的两根辫子乌黑油亮,微团的脸型镶嵌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酒窝实在讨人喜爱,1.6米的身材很匀称,特别是她的嘴巴很甜,见人不笑不说话,心地又特别善良,所以人见人夸。

小翠已到了二十七八的岁数了可是还没有对象。可能是因为自身条件偏好,在她眼里始终没有觅到如意的另一半。

“牛大啦”的出现,小翠的神情着实有点慌乱,因为“大啦”太优秀了——军人气质特浓,高大威武的身材结实如牛,人又聪明好学、精明强干。在北京当几年兵,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很多人都说他假斯,可在小翠的心里“大啦”是她最理想的人生伴侣。

在他们相处的日子里,小翠主动出击。你有情,我有意,于是两个人很快就“大得”火热,及早地坠入爱河。

谁也阻挡抹杀不了缘分,70年代的婚姻有点简单,因为他俩又都是大龄青年,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结婚的日子就订到年底的农历二十四。

那个时代农民的日子过得很清苦,连最起码的温饱都很难解决,所以对“公家人”、城里人及城里生活真是羡慕不已。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生产队的社员都集中在庄西头地里干活。书民有一个在公社代销店当经理的亲戚骑着“大幸福”摩托来找他,当时所有的社员们都停止手中的活愣是看他——白色的“的确凉”褂子勒在裤子里面,实在让人“眼馋”,当他骑着摩托一阵风离开时,大家都说闻不够汽油味。

“牛大啦”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上面下发一个文件:要求每个地方抽一个年轻的、积极上进的“赤脚医生”去县医院学习。“牛大啦”自然是最佳人选。

尽管距离结婚的日子还有个把月,可小翠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乐开了花。

送“大啦”去车站的那天早晨,天气有点阴,不远处有几个孔雀在叫个不停。小翠吐了几口唾沫,然后把她多年来省吃俭用攒下的三十多块钱不留一分地掏给了他,“大啦”感动的掉了泪,小翠也哭了。谁都知道初恋的日子是幸福的,甚至每时每刻都不愿分开。

小翠对“大啦”太倾心了,“大啦”走后的一段时间,她竟然连雪花膏都舍不得买,省下的钱就托人给他捎去。

但她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大啦”一走就没有音信。结婚的日子快到了,她担心、着急,她有点焦躁不安。

她怀有一颗忐忑的心找到了他,“大啦”跟她谈话很敷衍。

小翠失望了,她的心碎了,心已凉到透底!

小翠知道他有了新欢,女孩的名字叫小红,是一名医生,小红的父母有本事,是当官的,可以让“大啦”转正成“硬壳本”吃商品粮。

小翠的心太善了,她没有说太多的话,不像有些女孩会破口大骂,闹得有死有活。她是一个文化人,很有修养。她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她强忍内心的酸楚,很自然地结束了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牛大啦”春风得意,终于跟白干面“离了婚”,过上了人人向往的城里生活。

“大啦”这个人有一个特长——就是从不爱低调,无论在什么场合不知道谦虚,总会侃侃而谈、大吹大擂,于是人送外号“牛大啦”。他这种敢说敢讲的性格也是造就他后来成功的根源。

“牛大啦”并没有满足他现有的生活,随着改革大潮的到来,他毅然辞去让人垂慕的工作,只身一人去南方沿海城市进行打拼,去寻找他新的生活。

做生意、开公司。外边的世界虽然精彩,有时也很无奈,似乎就像一场游戏。但总的来说:人,必须努力地付出,才会有可喜地回报,但还有一少部分人是七分靠运气,三分靠打拼,“牛大啦”就属于这类人,他的命运的确是好。

据说他的公司发展速度很快,都已上市了,他一个人占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民正言顺坐上公司董事长的第一把交椅。

事业有成,凯旋而归。他没有忘记自己已故的生身父母;可能是因为年龄关系,对他年轻时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进行彻底的悔改。

当他看到家乡的飞速发展后,不由的发自内心的一声感慨:变化太大了!几乎不弱于沿海……

老表跟他说,小翠的日子过得很不如意— 丈夫死得早,一个妇女拉扯几个孩子实在是太难了。幸运的是孩子们都比较争气、省心,这对他来说心里还算得到点安慰,可是还有一个男孩今年都三十多了由于地方的男女比例失调严重至今还没有成家,这是小翠的最大心事。

“牛大啦”听后要了小翠的电话号码,或许是良心上的发现,想到小翠当年对他的付出,不单单是经济上,最让人同情的是情感上的伤害,他觉得如坐针毡。

“牛大啦”是一个成功的人士,在本地已是传说中的叱咤风云的人物,但是在情感上却是一个大逆不道的叛徒。

和他相比我只能算是一个庸人,但我也有一段让人揪心的恋情。

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的孩子要想出人头地,不外乎好好学习,只有上好学才能真正地改变命运。

那时我家由于姊妹很多,尽管责任制到户都几年了,家里的粮食很难年头吃到年尾。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有些同学讲他们家的收音机天天在播刘兰芳评书《杨家将》有多好听时,我只是低头在默默地看书,从不插言。听评书其实是我最大的喜好,每逢放寒暑假,晚上我都会跟着大人去其他庄听大鼓、扬琴。

穷日子真可怕,初中都快毕业了,我还是穿着娘做的自染的老蓝布对襟小褂,脚穿的也是娘在煤油灯下纳低做成的方口布鞋;后来偶尔能穿上大哥退旧的成品服装,心里就特别满足。

那时由于封建思想还有残余,人,还有点守旧,所以我们学校的生活还是很单调的,男女有别,基本上不搭腔说话。如果在僻静处发现两个男女生在一起走路、说话。马上学生间就传开了:“某某俩在谈恋爱…真好玩…!”那时我们的思想真单纯的让人可笑。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本班的王小娟同学对我发来一个特殊的眼神时,我原本幼稚的青春期萌芽的念想已开始浮想联翩:“什么意思?难道她对我有好感?”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意识,因为我的家庭条件太差,只是我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这是我当时唯一值得骄傲的资本。

而后的几天我从小娟炽热的目光中坚信地认为:“她肯定对我有好感”,于是我便写了张纸条,把它团成团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塞到她的手里,上面的内容大致是:“王小娟同学,我想通过你了解一下你们女生对我的看法,时间…地点…。”

三月的天气不冷不热,真的很爽!这天晚上天气很伊人,一阵微风从脸上吹过,略有凉意,一轮明月悬挂在空中,不是很多的星星相互间眨着俏皮的眼睛,在嬉戏,又好像在偷笑。

我怀着紧张的心情,假装镇静,强制性的哼着歌曲向我们预约的地点走去。

很远就发现一个人影在操场的篮球架下面站着,不住的来回走动,是她—王小娟,于是我便紧走,几步来到小娟的跟前。是她先开的口:“吴晴,其实我们女生对你的评价也不差……”

“你不要说了,那不是约你出来的主要目的,小娟,其实我很喜欢你”。

当时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我竟然说出让人不可思议的话语。

她很诧异,同时也有点局促不安。但那只是暂时的表现,不大回她就恢复了平静。

她对我说:“吴晴,你应该觉察到,我也喜欢你!”她的声音很小,但我听得非常清楚。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不只是被谁发现了,于是整个学校都传的沸沸扬扬,更可气的是,有一个同届不同班的家在本地的园艺场是一个非农业户口的叫陈思的女生,公开的在向我示威:“如果你以后再敢骚扰王小娟,我就跟你没完,我们女生会集体向老师告状,让学校开除你!”。

我当时就懵了,真是很懊恼,特别的后悔—后悔我的一时冲动给王小娟带来名誉上的损失;我更痛恨的是这些扯周的同学,在你们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用这种野蛮、恶毒的方式来攻击我,真是可悲!可叹!更可恨啊!

后来的日子我和小娟几乎成了仇人。

人的一生,特别是在关键的“十字路口”哪怕有一个善意的举动、一句贴心温暖的话语都有可能会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恰恰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由于本人天生的华而不实、性情孤傲,总是呈现一副穷假斯的态势,所以激起很多女生的反感,为此我苦恼过!

学校这个家庭真正使同学们感兴趣的不是带着父母的使命感而是为自己制定的恢弘目标;要么就是有一个异性知己的存在…(我曾经有过体会:譬如今天我去上学,发现心目中的她因事没来,这一天都提不起来神,心情特别糟,只感觉索然无味)。

这下完了,我的心灵深处受到严重的创伤,精神上打击使我在此后的日子里萎靡不振,尽管我很早就知道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但那必定是明君所为。

书念不进去,成绩一塌糊涂。上学仅仅是纯粹应付父母。

好歹坚持到了毕业,中考自然是名落孙山。

由于家庭条件的局限,尽管家里人还劝我继续复习,我心知肚明。

就这样我走上了社会。

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很难走出心灵上的阴影——

我去了很多地方打工,由于心里不能够安静下来,始终一事无成。

年龄在不知不觉中逐步增大,本庄和我同龄的都已娶妻生子,而我还是光棍一条,特别是母亲很替我焦愁,当时我不难看出母亲心里难过的滋味,我开始恨自己太懦弱。

暑夏的一天,天气特别闷热,太阳有点不讲情面地烤着人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路边的青石板上撒点水都能看出滋滋的冒泡,完全可以当鏊子使用在上面烙饼。

我在庄东边的大汪里尽情的游水,以此来洗刷我不清醒的头脑。游泳是我的强项,只有在水里我才会忘乎所以。我一边拼命的搏击,一边在想:“吴晴,你不能倒下,你要站起来,要自立,要不甘示弱。这是一个天高任鸟飞的时代,上学绝不是唯一的出路,你争取要做一个让父母放心、让父母省心,争取做一个争气、孝顺的孩子”。

一个猛子从水里汆出,我转脸发现娘急促的脚步,几乎一溜小跑地来到池塘边,很激动地喊我:“三,你赶紧家去,有一女孩说是你的同学在家等你!”

娘说话时很高兴。我知道娘的心里有种期盼!

“俺娘,您头走吧,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女同学?真是笑话,莫不是太阳要从西边出来!

我怎么也猜不出是谁,可我还是穿好衣服,急急地向家里赶去。

我家锅屋门口的棚下面的确站着一个女孩——高而苗条的身材.披肩的长发搭在穿着连衣裙的后背上。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仅从那熟悉的背影我一眼就认出是王小娟。

我虽然有点惊奇,人必定是来咱家,我还是主动地问了一句:“是小娟!哪阵风把你吹来的?”

“现在哪有风?想不到吧?我赶集路过,顺便来看看老同学,不管吗?”

“你看你说的,我只是觉得突然,怎么还站着?坐呗。”

我话只是这样说,那仅是客套,其实在我家里真是很难找到一条像样的板凳。

“不坐,站着一样。”小娟说话时样子有点俏皮。

接下去时间就是无语。我发现她具备女孩子特有的矜持,羞涩地站着,很不自然,一只手在不停地抠着身边带土的墙壁。

“没有什么事,只想知道你可在家,那我走了!”

说出这句话时,我感觉她很不情愿,其实跟前就我们俩存在,母亲早已就有意地躲开了。

满腹的话我不知从何说起,于是便不由自主地顺着她的话说:“你走,那我送送你。”

湖里的庄稼在稍微偏西的太阳的照射下略显卷叶,天是有点旱了。

我们漫步在田间的小路上,我不时地向她看去,她不停地用手绢擦她那扑脸的汗珠。远处的树梢一动也不动,这天气也实在太热了!

小娟的皮肤真好,越是被太阳暴晒,脸色偏白里透红,她比上学的时候更加妩媚动人,现在倒给人一种成熟的女性感觉。

走了很长时间的路,谁也没有说话。

夏暑的天气就是很怪,刚刚还晴空万里,远处的一声雷响,不大会太阳已被厚厚的云彩遮挡。

又一声雷响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

她说:“吴晴,你为了送我,中午饭还没吃吧!”

“是你在提醒我,我竟然连最起码的礼节都忽视了,你肯定也没吃吧!”

接下来,我们已不在尴尬,话匣子彻底地被打开了,相互倾诉我们多年来的相思之苦。

其实我内心很清楚:在校时,她也是无奈之举。下学后,我回家务农,她继续求学,后来考上了大学,这不,她仅才工作两年。

一道弯曲的闪电似乎从我们跟前快步地消失,接着清脆的一声巨雷响彻云霄,天地相连,震得我们浑身发抖,随着一阵狂风吹过,黑暗逐步向我们包围,我看着她,她注视着我,我俩的脚步几乎同时地向前挪动,我本能地伸开双臂把她拥在怀里,我感觉她的身体在颤抖,接着又听到细微的哽咽声,我又一次的注视着她——太美了!我已在怀疑:幸福来的是不是太快。

有种力量在催使、在递进,我开始在吻她,虽然豆大的雨点在不停的垂落,拍打着我们的全身,但我还是能感觉到脸上不时传来滴滴的热度—她哭了,那时委屈的泪水、是相思的泪水。我又一次地吻了她,虽然吻的有点生疏,但那必定是我的初吻,此刻的我有种说不出的甜甜的幸福感!

谁曾想那是一次永别的“吻”,我只能把它珍藏在我的心灵深处,作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

后来还是一个同学告诉我:小娟为了能和我继续相处下去,跟自己的父母闹翻了。她父母看不起我的家庭,也看不起我本人条件,她怎么争取都无济于事。

她欺骗了父母,在回去上班的路上就投河自尽了。

她——小娟纯粹是为了爱情啊!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内心还久久不能平静,或许是因为年轻,对爱情太专一、太执着、太痴情,现在看来有一百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怎么说也不该轻生啊!

时过境迁,往事必将成为过眼的云烟。现在社会发展的旋律、节奏在不断的加快,我们所面对的是锅碗瓢勺,急需解决的是油盐酱醋,人,必须要回到现实中来。

对美好事物的回忆是人的本性,就像“牛大啦”一样都近70岁的人了也没曾忘记过去。

我认为:不光现在,即使到了秃顶、齿危的那一天,哪怕还有一点点感知都不会忘记曾经的最美好时光,特别是初恋的那段时间。

19.5.11完稿

本文作者:叶紫,本名:程武,1969年生人,下学后一直做农资经营,因对文学始终兴趣不减,所以经常写点一作自我享受。灵璧家园网新晋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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