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模仿网红导致爆炸身亡,知名大V5天后回应道歉评论区翻车

前阵子我看到了一条令人十分痛心的新闻:

8月22日在山东枣庄,14岁女孩哲哲和12岁的邻居小雨一起在手机上看短视频时,发现一博主在教如何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因模仿不当爆炸身亡。

两个孩子看了视频觉得有趣,便在家开始模仿。

两个女孩第一次将酒精点燃后,玉米没有变成爆米花,在火还没灭的时候,两人又二次向易拉罐中倒入酒精。

于是酒精灯起火爆炸,哲哲烧伤面积高达96%,小雨虽无生命危险,但亦全身多处烧伤。

“爸爸,我会死吗?”

“姐姐,我毁容了吗?放心吧,我会挺住的!”

这是哲哲在被送进医院时问姐姐和爸爸的话。

9月5日,这个14岁的少女在遭受了15天的痛苦后离开人世。

视频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小野,一名靠在办公室里搞各种“高危美食”的网红博主,熨斗烤肉、饮水机煮火锅、针织方便面……堪称室内的贝爷。

她的视频全在办公室拍摄,用各种新奇手段制作食物,一时间在网络爆红,视频播放总量高达几十亿。

女孩因模仿视频意外导致死亡五天后,小野正式在微博上发布了声明。

她说:“过去这些天,是我人生中的至暗时刻。”

在微博中小野说,两名孩子所模仿的视频并不是自己的原创。她认为意外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孩子酒精操作不当,与自己无关。

不过有人很快指出,小野的视频一直存在安全隐患。

比如,改装饮水机使其短路,然后煮火锅。

再比如,把木架拆了,用电池短路去点燃木材,然后烤牛排吃。

2018年,小野接受采访时自己谈到,拍视频时,她也发生了一次意外。

在拍摄“手心烤鱼”这个视频中,因为火势没控制住,她的整个手心烧起来了,睫毛都烧没了。

那次意外之后,她至今都心有余悸。

除了自己爆料的意外,她还被公安消防警告过。

公安的警告并没让小野及其团队注意视频的安全性,在每年超过5000万广告收入这样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小野的视频似乎越来越“浮夸”。

其中就包含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视频,并且没有任何警示标语......

(注:以上举例内容均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任何形式的模仿操作!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闪光少女》,电影中就有类似的自制场景。

女主陈惊,和男主李由就曾经在严令禁止饮食的琴房中,用饮水机涮过火锅,烫过嫩豆腐。

也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卷发棒烤过锡纸烤肉。

看着李由和陈惊的口水,我仿佛闻到了阵阵烤肉的香味。

这无形中难道不是在告诉我们这些触手可及家用电器的另一种用法吗?

在短视频产业火爆的今天,因为模仿视频内容产生的安全问题,比比皆是。

生产这些视频的人并不止办公室小野一家,为了博取关注,很多视频展示的内容都极具潜在危险。

视频博主们可能已经“实验”过很多次,通过后期制作,才能在观众面前呈现出一种“极易操作”的状态。

普通人操作起来轻则效果不佳,重则出现意外事故。

正巧@办公室小野的成名作之一就和饮水机和卷发棒有关,办公室里吃火锅,电脑面前吃烧烤。

想当初第一次看见小野的视频的时候,只会拍着手,举着大拇指说牛逼,饮水机火锅,卷发棒烤肉?

别说,我是连想都未曾想过,谁能想到这些生活中常见地不能再常见的东西竟然可以有这么稀奇古怪的用处。

但其实,也就像大多数人一样,看着视频的时候我也只图了个乐。

当看到电影中类似场景的时候,我想到竟然也只是这场景在小野的视频中出现过,虽然当时有过电器的合理用法,以及安全问题的考虑。

但,随着进度条的结束,这些顾虑从没放过心上。

因为打心底里认为,不会有人在生活中用电吹风做饼干,也不会有人用酒精灯炸爆米花。

但悲剧真的发生后,我们质问错在谁?

孩子的模仿能力既是他们探索世界的秘密武器,又是安全隐患的罪魁祸首。

孩子是真的分辨不清虚拟与现实吗?他们又为什么那么爱模仿呢?

模仿是人类的本能,模仿他人是我们习得后天知识和技能的最主要方式。

尤其是对孩子而言,成长中不断模仿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是他们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完善知识结构的必经过程。

模仿和重复一样,是形成习惯的重要因素,这一行为本身并没有错。

甚至可以说,爱模仿的孩子是聪明的体现,模仿帮助孩子学习和适应,有利于孩子理解他人情感。

行为没错,错的是模仿的对象。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就曾做过一系列实验。

通过实验他发现,孩子性格中极其负面的因素,有很多是来自于生活中有意无意的模仿:模仿对象可以是电影和动画片中的情节,也可能是周围的亲人。

因此,首先家长要注意的就是要了解孩子看的媒体的内容。

德国教育机构和媒体研究机构就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在13至14岁以前独自玩游戏和观看媒体节目。

在德国青少年媒体指南网站上,“父母可以做什么”的第一条是:父母要了解孩子接收的媒体内容!

一些涉及暴力、色情的内容,势必会引起孩子的好奇心。

在尚未实行影视作品分级制度的我国,了解孩子在看什么这点就显得更重要了。

其次,根据班杜拉的研究,真正最能够影响孩子的,并不是言论和空洞的道理,而是成年人的行为。

鸡汤里经常说,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为你做了什么。

这个道理放到育儿上其实也同样适用:真正能影响孩子的,不是爸妈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

在这场意外中,孩子、家长、视频发布者、平台方都各有对错,真从责任的分布上来看,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被批评的程度,并不会低于视频博主。

出事的是两个未成年人,12岁和14岁的小女孩,我们不能要求她们真的懂得什么是水火无情,知道酒精爆燃的风险,明白自己必须遵循怎样的安全操作。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她们犯错是应该的,甚至是必然的,因为她们就是在一个拥有无穷好奇心、动手欲望以及缺乏常识的年纪——这是为什么需要家长作为监护人去指导和保护她们。

作为此次死伤小女孩们的家长,的确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 不知道孩子看到了不该看或者不该模仿的视频,

  • 没有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教育,

  • 没有对家中的酒精等危险物品进行良好的隔离,

  • 暑期没有对孩子进行更好的看管看护等等……

但从媒体上发布的现场图片来看,小女孩的家庭很普通谈不上不富裕。

对于这样家庭来说,我们去苛责刚刚失去女儿的父母,没能在努力养家的同时完美地履行自己作为家长的义务责任,有多少意义呢?

因为我们作为父母,同样无法做到完美,无法把所有的安全生存法则都牢固的灌输给孩子,无法筛选孩子看到的每一个视频,更无法24小时寸步不离地陪着她们以防出错。

所以这个惨剧是视频博主的责任,也是父母看管教育的责任,但双方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无法真的做到去规避这样风险的出现。

那怎么办?

  • 作为媒体,我们如何规避以后再次出现没有相关知识或者能力的观众读者,尤其是未成年人错误模仿出错;

  • 作为家长,我们如何规避孩子去看到不适合他们,有风险的视频内容?

我们都做不到,能做到的这点的,只能是作为中间方的内容管理方:视频平台。

其实,任何一次因为不适合内容被未成年人看到所导致的悲剧,其实都是在显示我们的内容平台在管理上的缺失。

这不是我们跟视频等内容平台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是要他们对这次的事件负责道歉赔钱,而是因为我们看了一圈,只有他们有能力来避免类似风险了。

  • 假如视频博主在内容选题的选择上会更注重安全性;

  • 假如视频上有更明确的风险提示和安全说明;

  • 假如平台能对内容有更好的推荐、筛选、屏蔽机制;

  • 假如观众能有更好的安全风险意识;

  • 假如家长能对孩子有更好的监管……

假如上面哪怕有一个链条断开不出现,悲剧就很可能不会出现。而在这个链条中,从中间环节的平台入手,是唯一具有操作性的。

因为无论是视频、博主、观众还是家长,都是海量的,我们不可能去要求如此庞大数量的内容制作方或者观看方都达到同样高的标准。

但内容平台是中间的集合,就像沙漏的中间,内容只有通过他们才能到达观众。同时内容平台具有稀缺性,即便在混战的年代,两只手就基本数过来了。

如果我们管理好中间这个中间节点,就可以实现对所有内容的梳理,让每个用户看到适合自己的内容。而这也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所以,真的是时候认真做好内容的分级分类了,请不要再让我们的未成年孩子,看到不适合他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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