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需求不可禁止!三轮车“一刀切”就是急时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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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临沂兰山区及地方环保部门为整治区域内环保问题,采取“一刀切”方法,急功近利,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活,经群众强烈反应后,被中央生态环境部点名批评,责令地方立即整改,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一经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后,不止是环保“一刀切”行为将被终止,针对电动车、三轮车行业的问题也将迎来利好。
平时不作为,急时滥作为
很多地方管理者针对电动车、三轮车管理也存在着“一刀切”行为。“平时不作为,急时滥作为”,一味的追求道路规范化、整洁化,管理简单化,对电动车、三轮车大肆禁行限行,丝毫没有顾及到百姓的出行问题,也影响了企业、经销商的销售。
依法整治,保障民生
今年7月12日,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发布一则《电动车装芯片 被盗易追回 丢失有赔偿》的公告,特别明确表示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财产安全,将给辖区内的电动车(含电动两轮车、三轮车、低速电动汽车)、摩托车开启智能防盗芯片安装工作。这既表明了淄博市官方承认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合法身份的态度,又保障了人民的出行需求和财产安全,又有助于交通规范管理,一举多得。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省市出台相关政策,保障了电动车、三轮车的上路权、上牌权。例如:
山东济阳实行“分类挂牌”,所有电动车、三轮车都可以挂牌;
江西瑞昌为电动车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
河北任丘实行电动车、三轮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
河南虞城可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村委会备案,并获得颁发车牌;
山西大同采用了过渡期备案登记制度,在过渡期内依然可以上路行驶;
河南方城交警部门表示,在国家未出台正式文件前,不对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车进行处罚。
这一系列的举措,都非常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人民的需求不可禁止。电动车、三轮车作为老百姓日常出行、谋生的重要交通工具,不是随随便便一句“禁行限行”’就能解决的,要规范化、合法化管理,才是真正的为民之道。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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