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的真经和源头在中国,结绳是契约的原始形态
在现代人的意识形态中,契约和契约精神的起源都是在西方,欧美人最信奉契约,最有契约精神,而中国则缺乏契约和契约精神,其实这是一种颠倒乾坤的认知和迷信。
深入研究全球文明史,可以明确判断,契约起源于中国,唯有中国在人类文明的初期和早期,存在漫长的契约时代,并保留了契约的早期历史和早期形态。其他任何文明中的契约,都不仅仅远远晚于中国,而且更是来自中国的契约的变异。
也可以这么说,唯有中国存在完整的契约史,其他任何任何文明都缺乏契约的起源史这一段,从而他们的契约史都是局部的、间断的。了解完整的历史,是建立正确认知和判断的前提,目前关于契约和契约精神,所流行的谬论,正是建立在局部历史之上的,更准确地说,是建立在错把局部历史当成全体历史的基础之上。
《周易 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这是人类历史中,对契约和契约早期历史的最早记载。但是,现代人却往往把“结绳”和“书契”的功能理解成单纯的记事。即所谓的“结绳记事”、“刻木记事”。
“结绳”和“书契”固然可以记事,但是记事绝非唯一功能,甚至也不是核心功能。核心功能是什么?是契约。“结绳”和“书契”都是中国历史中,当然也是整个人类历史中,最早的契约,也是契约两种原始形态。
“上古结绳而治”,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说上古社会通过结绳,而实现治理。也就是说,结绳具备治理社会的功能,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单纯的记事显然无法承担如此重任,而契约则可以。“结绳而治”实质就是“契约而治”。
中国文明的前半段,实质上就是一个“结绳时代”,一个“契约时代”。契约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制度的主要形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生产和生活的协作,都是以契约为形式和理念的。
易经和契约是中国文明的双基因,易经侧重于内在的心性,契约侧重于外在的制度。易经的内核在“贞”、“孚”,就是守正、诚信。而契约的内核在“文”,就是将源于心性的真实意见表达出来,呈现在契约上。契约就是“文”的原型,即结绳和书契就是文的原型。
这是“文以载道”的更久远和身后的历史背景。“道”就是“诚”,就是“率性”。《中庸》说:“率性之谓道”、“诚者天之道”。“文以载道”中,最初的“文”就是以结绳和书契为形态的契约,“道”就是基于真诚和共识的契约双方的意见,也是契约条款。
最初的“文”就是结绳和书契,就是契约,也可说是契约符号。商朝早期,“文”开始与语言相结合,有了发音,可以去表达语言,就出现了“字”。随着“文”的语言化加深,开始出现的长篇幅的字,这就是文章。文章的出现是在春秋时期,至两汉才得以成熟。这就是从契约到文章的演变史概要。
这也意味着,契约是文字的源头和母体。同时还意味着,只有中国存在文字的早期形态和起源史,任何其他文明的文字史,象契约一样,都是局部史,缺乏起源部分。研究文字和契约,如果不去研究中国的上古史,就是向壁虚造,胡编瞎扯。目前所流行的关于文字和契约起源和本质的观点,都是向壁虚造、胡编瞎扯的,因为这里观点的提出者对中国文明一无所知。
契约是与中国文明自身同时出现的,因此在中文中,“文明”、“文化”都包含着“文”,是因“文”而明,用“文”去化。文的核心是契约,还包括着易经之文,即卦象。总之中国文明从契约和易经开始,开始的时代就是“伏羲时代”。
伏羲在神农之前,神农就是农业时代。根据考古证据,农业的出现时间大约在10000年前,这也是伏羲时代的结束时间。再结合陶器的起源和传播的考古数据,可以推知,伏羲时代的开始时间大约在17000年前。
契约时代的终结在春秋时代,时间大约在公元前700年前左右。这意味着契约时代在中国至少存在了7000年。因此,孔子悲叹“礼崩乐坏”。“礼崩乐坏”的实质是契约时代的崩溃。“礼者,理也”,“理”是本于和基于契约的,也可以说是契约之理。“礼崩乐坏”的直观表现就是结绳迅速在中国文化核心区消失,而书契则被边缘化和文字化改造。中国社会秩序的基础由契约转向政府。中国社会由契约时代,进入政府时代。
孔子对此前的契约时代无比留恋和向往,在契约时代行将崩溃之际,而企图总结和保留契约时代的精神,永世传递。这就是孔子之所以伟大的原因。孔子将契约精神归结为一个“仁”字。
从字形上看,“仁”就是二人。二人为什么可以指代“仁”,因为二人其实就是契约双方,是基于契约关系的二人。所表达的是,契约双方要建立和维持契约关系,需要秉持的态度和精神。
在中国之外,契约的最早出现是在古两河流域。而且是以法典的形式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是古巴比伦的《汉姆拉比法典》,但是最早的则是苏美尔乌尔第三王朝的《乌尔纳姆法典》。古巴比伦与中国的夏朝大约同期,而乌尔第三王朝则与尧舜时代同期。
古两河是一个多神教时代,多神教的关注重心在人神关系,而且以神为本。但是契约关系,则是纯粹的人人关系。契约之于多神教,从本质上讲是相反的。以法典为形式的契约,之于古两河文明,是一种突然出现的新思想、新文化。不可能在其内部出现,指可能是外传的,而且只可能来自中国。此时契约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至少6000年。即契约在西方出现至少比中国晚6000年。
此后,大约公元前1500年左右,西方出现了一股一神化浪潮,一神教开始出现,犹太教是其中之一。在《圣经》中,犹太教不仅继承了古两河的法典契约思想,而且以这种异化的契约思想作为其神学核心基石之一,并且有所“创新”,而将人神关系看成是契约关系。《圣经》是上帝与人之间契约的《约书》。
其实,最早将人神关系由多神教的崇拜关系,改造成契约关系的,并非犹太人,而是中国人,其改造过程就是颛顼时代的绝地天通,我在前几天的文章中已经指出。
综合其他证据,可以判断,契约思想进一步加深的犹太教的出现,不仅是对古两河文明法典思想的继承,而且还是新一次中西文明大交流的结果。
然后,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也以契约作为其神学基石之一。再后来,基督教传入西欧,通过信奉基督教,西欧人开始接受神学化的契约的教化和熏陶。
在现代文明中,欧美人不再信奉上帝,抛弃了基督教,但是却将其中的法律-契约精神得以保留。然后,基于自身的井口大的历史,说契约起源于宗教,而脱离宗教的契约精神则是起源于近现代的西欧,欧美社会是最有契约精神的。
没错,就契约而言,西欧的历史只是一个小小的井口,契约历史的真正天空在中国。只是西方而不知中国的现代欧美人,不过是井底之蛙,关于契约和契约精神的观念不过是坐井观天之见。
从人类的整个契约史看,契约和契约精神的产生都与宗教无关,只是后来,才被宗教吸纳,成为宗教的一个重要元素。然后,到了近现代,又与宗教脱离,而独立存在。但是,西欧人只知契约已经与宗教结合的历史,但不知更早更漫长的无宗教的独立契约的历史。
我花如此大的精力去研究契约的起源史,并非徒个民族虚荣,说中国比西方早,而是弄清楚契约的本质和契约精神的本质。通过契约的整体历史的研究,可以清楚地发现。西方的契约是一种异化的形态,而西方契约精神也是异化的,不是契约精神之真谛、真经。
从契约机制上而言,西方的契约是间接契约,是不独立的。而早期中国的契约则是直接契约,是独立的。早期中国的直接契约才是真正的契约,基于直接契约的契约精神才是契约精神的真经。
何谓直接契约。直接契约就是契约的主体只有契约双方,契约双方是基于彼此的直接信任而签订契约。即是说,直接契约是基于契约双方的直接信任。间接契约则不然,契约的信任基础不是契约双方的直接信任,而是来自超越双方的至高权威,就是神。契约双方,真正信任的不是对方,而是神,是基于对方对神的信任而信任对方。
在法典式契约中,法典直接神的命令,遵守法典就是遵守神。但是在中国,法律就是“公约”,就是契约,不是神的命令,而是契约双方的共识。更准确地说,作为社会法律的公约,是一个扩大版的契约。这个才是契约、公约的真实历史起源。
因此,真正的契约精神,一定是直接的契约精神,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信任,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相互尊重。而不是,基于对外在权威的服从。在现代的欧美社会,这个外在的权威,已经由神变成独立的法律,而法律的背后则是可以消灭全球几十次的核武器。
总之,“仁”和“诚”才是契约精神之真谛、真经,而基于对以暴力支撑的法律畏惧的契约精神则是异化和伪劣的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