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府(星子)

南康府:冲。隶饶广九南道。南距省治二百四十里。广三百里,袤一百十里。北极高二十九度三十一分。京师偏西二十五分。沿明制,领县四。

星子简。倚。西南有黄龙山。西北有庐山,硃子知南康军讲学处。北:吴章。东北:定山。鄱阳湖在县城外,赣江经焉,北行至都昌。又北入德化。南落星湖,东宫亭湖,鄱阳湖之随地异名者也。谷帘水自德安入,东南行,入鄱阳湖。诸矶、青山、谢师塘、冈窑四汛。渚溪、青山二巡司。

都昌疲,难。府东六十里。西:元辰山,道书“五十一福地”。东:阳储。北:檀树。东北:篁竹山。鄱阳湖在西,其中有强山、四望、松门诸山,北流入湖口。北通后港河,自左蠡石流嘴引入,至徐家埠,又北汇西洋桥水入湖口。柴棚、左蠡二镇。棠阴、黄金嘴、猪婆山、左蠡四汛。县丞驻张家岭。巡司驻周溪。一驿:团山,裁。

建昌冲,繁。府西南一百二十里。北:将军。西:越山。西南:长山。冯水自安义入,至城南曰南河,流合修水。修水自武宁入,至县西曰西河,右合桃花水、云门水,左合白杨港水、白水,东北入新建注赣江。芦埠、河浒二镇。南浔铁路。

安义冲,繁。府西南二百里。南:文山。东:西山。西:台山。北:马山。冯水自奉新入,左纳双溪,右合兆州水,至闵房分流复合,东北汇洪泉水,入建昌。龙江水、东阳、新迳水俱自靖安入,流注修水。

     星子县建县千余载。自古为“南国咽喉,西江锁钥,江右之门户”。商周为扬州之域,战国属楚,秦汉归九江郡辖。五代十国吴杨溥大和年间(公元929-835年)设星子镇,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升镇为县。后历设南康军、南康路、南康府,辖星子、都昌、建昌、安义诸县,府、军均治于星子。民国初废南康府,属浔阳道。建国后属九江市。
    据《今县释名》:“境内有落星石,《县志》,今名德星石,五代杨吴因置星子镇。宋改县,有落星湖,一名落星湾,在县南,鄱阳湖之随地异名者也。”
    据考古发掘,公元前一千余年的商代,都昌人的祖先即在这片土地上渔猎耕耘,休养生息。至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县枭阳。然沧海桑田,随古彭蠡泽南移,千里沃野渐成万顷碧波,古县枭阳遂废于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年)。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县都昌,于是,“沉枭阳,浮都昌”的故事相传至今。

都昌历史上名人辈出。娟秀的湖山,悠久的历史,丰盈的物产,孕育了都昌灿烂的鄱阳湖文化,陶铸出都昌一代又一代人杰。晋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陶侃留下“竹头木屑”典故百世流芳;北宋刘琦,驰骋中原,辱死不南;南宋末左丞相江万里,舍生取义,捐躯报国;元初杜可用,不畏统治者残暴,揭竿而起;黄灏、冯去非等研究成果垂名于中国教育家之林。先哲先贤,丰富和推进了都昌的鄱阳湖文化,洗濯出都昌人富贵不尚侈华,贫穷不失礼仪,卑贱不阿权贵,危难不思苟全,争强好胜,豪爽气派的个性特征。

    都昌地域历史渊源久远,据考古发掘新石器时代即有人类繁衍生息。人们使用石器从事原始农业、渔猎业。

  夏、商、周为古扬州域,春秋战国为楚、吴地,属番邑。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置番县,隶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番县隶九江国九江郡。四年(前203年),隶淮南国。六年(前201年),析番县地立枭阳县,治所四望山(即今周溪乡泗山境),隶淮南国豫章郡。文帝前元六年(前174年),隶淮南郡。十二年(前168年),复隶淮南国。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隶九江郡。平帝元始元年(1年),隶扬州刺史部豫章郡。兴平二年(195年),孙权分豫章置庐陵郡,建安十五年(210年),又分豫章置鄱阳郡,枭阳县隶鄱阳郡。

  晋武帝大康十年(289年),隶扬州鄱阳郡。惠帝元康元年(291年),割荆、扬二州地置江洲,枭阳县隶江州鄱阳郡。永安元年(304年),改隶江州浔阳郡。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年,因彭蠡湖盆地发生多次沉降运动,湖水南侵,枭阳县地大部分沦入湖中,枭阳县撤销,境域入彭泽县,隶江州。齐永明元年(483年),复隶江州浔阳郡。梁天监元年(502年),隶江州太原郡。陈永定元年(557年),改隶江州豫章郡。天嘉元年(560年),复隶江州浔阳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陈置郡县废,彭泽县易名龙城县,隶江州。十八年(598年),龙城复名彭泽。大业三年(607年),州废,隶九江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安抚使李大亮谓土地之饶,井户之阜,水陆之阻碍,遂割鄱阳湖雁子桥之南境置都昌县。因地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故名。设临时治所于王市(今北炎乡洞门口),隶江南道都督府浩州。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隶江南西道江州。代宗大历元年(766年),隶江南道饶州。大历年间(766---779年),治所徒迁彭蠡湖东,即今治地。

  五代南唐,隶建康军饶州。

  宋开宝八年(975年),隶江东路建康军饶州。太平兴国七年(982年),隶江东路饶州。天禧四年(1020年),隶江南东路南康军。建炎四年(1130年),隶江南路南康军。绍兴元年(1131年),隶江南西路南康军。

  元至元元年(1264年),隶扬州行省江西元帅府南康军。十四年(1277年),隶江淮行省江西道南康路。二十三年(1288年),隶江西行省南康路。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隶江西行省西宁路。二十二年(1362年),隶江西行省南康府。

  明洪武九年(1376年),革行省置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领十三府分五道,隶九江道南康府。清顺治二年(1645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改称江西省,隶江西省九江道南康府。康熙九年(1670年),隶饶九南道南康府。雍正九年(1731年),隶广饶九南兵备道南康府。

  民国初年,废府制。民国3年(1914年),隶江西省浔阳道。民国15年,废道,隶省直辖。民国21年,省下设13个行政区,隶第三行政区。民国24年,全省为8个行政区,隶第五行政区。此后,民国28年全省改11行政区,民国31年又改划9行政区,都昌均仍隶第五行政区。

  民国38年5月12日,都昌县解放,隶江西省鄱阳专区。7月,改隶九江专区。1950年隶中南行政区江西省九江专区。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仍隶九江地区。1983年,地市合并,隶九江市。

    永修,古艾地,秦隶九江郡,汉高祖六年置海昏县,南朝宋元嘉二年“废海昏,移建昌居焉”,改名建昌县。1914年改称永修,取其“泮临修水,永蒙其利”之意。
   安义县秦始属九江郡,宋至清时属南康府,于明代正德十三年(1518年)建县,迄今已有480多年的建县历史,1959年起隶属宜春地区,1983年重新划归南昌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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