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构建“前后正负”立体式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近年来,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探索干部监督管理新方式新方法,构建了“前后正负”立体式制度体系。

一、推行“三示三书”制度,着力事前预防“治未病”

我市在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2017年修订印发了《关于实施市管干部预警监督“三示三书”制度的意见》。2018年以来,发出《任职提示》《温馨提示》《勤廉提示》共222份,发出《提醒通知书》《函询通知书》《诫勉通知书》共26份。在实施过程中,注重跟踪问效,及时预警纠正。实践证明,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治未病”,在领导干部还未出现问题或者刚冒出问题苗头时及早提示预警,是成本最低、效果最理想的监督方式。

二、实施干部考验性管理,着力事后调理“亚健康”

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切实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强“亚健康”干部的管理,我市采取新的监管方式,出台了《韶关市市管领导干部考验性管理意见(试行)》,明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选择性执行”等17种需要进行考验性管理的情形及方式。2017年以来对5名市管干部和43名县管干部进行了考验性管理。该做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干部干预治疗,也为拒不悔改者“能下”疏通出口,起到良好的鞭策作用。

三、开展实绩档案管理,着力建立正面“实绩单”

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真正树立用结果说话、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我市2017年1月出台了《韶关市干部实绩档案管理意见(试行)》。2017年全市收集了127名干部实绩档案材料,并提拔了16名实绩突出的干部,强化干部实绩档案的运用。实绩档案管理有效地把干部队伍活力和积极性激发出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施行征集监督信息制度,着力构建负面“病历本”

为全面掌握干部的负面信息,精准科学识别干部,我市2017年10月出台《韶关市市管干部监督信息档案管理意见(试行)》,采取电子化建档立卡方式,进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管理,全面征集市管干部各方面的负面信息,建立干部“病历本”。至今,已初步建立了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库,掌握了近5年来全市市管干部问题信息约550人次。坚持把“病历本”的负面信息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为选拔任用和调整配备干部、评先评优及干部监督提供重要参考,切实提高干部监督管理针对性、实效性。(市委组织部、派驻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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