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般会犯什么失误?这3种最常见,需要大家警惕
法官常常被视为法律和正义的化身,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经由法官判决后,其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的,对于这么重要的一个角色那么法官会不会犯错呢?来看一个案子:
【基本案情】
2014年潘某和网络认识的一男子同居,并未婚先育,考虑到个人经济状况和一个人抚养的难度,潘某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多年不孕想要收养孩子的邹某,邹某提出愿意给6-7万收养孩子,潘某答应了。并以邹某的身份信息住院产子,事后,邹某给中间人2000元,给潘某4.8万。
法院一审认定,潘某、中间人犯拐卖儿童罪,邹某某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各判处1-3年不等的刑期。
三人不服,决定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潘某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孩子考虑将孩子寄人篱下,而且邹某经济条件良好,而且多年未孕有着强烈的收养孩子意愿,故送孩子给他们!而且是邹某主动提出给钱,因此不属于故意生育、'送'孩子来获取非法收益!最终,判决三人无罪!
网友可能要说了,一审二审竟然差别这么大?!一审法官出现这种法律适用错误要不要负责呢?该不该受罚呢?可不可以起诉索要赔偿?
其实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一项法律的判决,跟所经手法官的认知、主观上对案件的态度、对于法律原理的适用情况、地方的人际因素等等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而一审法院在做判决时常出现的失误有以下3种:
1.法律程序错误:这是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一是一是有的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不规范,二是有的案件庭审程序不规范如:你想要去立案,法院不立,开庭过程中你想要调查取证法院不同意,或者你想要追加第三人追加被告,法院不但没有给你答复,还给了一个不利于你的判决,再者普通程序的案件,规定给当事人举证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但一个月内就安排了开庭,这些都是法律程序错误。
如果是因为法律程序错误,那么该怎么办?你可以据此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如果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2.适用法律错误:即在法律适用上,法官有时会犯下机械套用条文的失误。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就是本文中所提到的案件,本来这案件要适用A法法官却适用了B法来判决,这就是适用法律错误。
3.认定事实错误:即证据认定错误,在事实认定方面,法官可能会因为对“证据规则”的片面理解导致失误。如一个证据是虚假的是伪造的,但法官肉眼无法辨别导致了错误,再或者一个证人的证言(由于跟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本不应该出庭)不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但是法官却采纳了,当然也会导致事实认定错误。
最后,如果法院出现以上情况是不是有过错?需不需要受到惩罚?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一审法官只要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性或者重大过失,是不会被追责的。
还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对于法院审判失误,即使是必须赔偿,也不能提起诉讼,你不能想象告法官。即使赔偿,也只能申请国家赔偿。还是那句话人无完人,法官也避免不了会有失误,所以作为当事人,一定要警惕这些问题,以防对自己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