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质彬彬,然后君子(6-18)

文与质是对立的统一,互相依存,不可分离,且同等重要。孔子的文质思想明确了文与质的正确关系,阐明了君子应该具备的人格模式。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注释】
质:质朴、朴实、自然,无修饰的。
文:文采、文饰,经过修饰的。
野:野外,此处指粗野、鄙野,缺乏文彩。
史:古代的史官,这里是言词华丽、虚浮不实、虚伪浮夸的意思。
彬彬:文与质配合恰当、相得益彰的样子。
【译文】
孔子说:“质朴胜过文采,就未免显得粗野;文采胜过质朴,就流于虚浮。只有质朴和文采相得益彰,然后才称得上是君子。”
“野”,《说文解字》指郊外,引申为粗野。古时郊外即为乡野,普通百姓人家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官宦之家的读书人对乡野之人存在歧视心理,认为乡下人粗野、粗俗。质多于文,即使一个人有孝悌忠信的良好人品和朴素本质,但缺乏礼文的修饰,显得过于朴素,给人感觉像乡野之人一样落后、粗俗。
“史”,一解为史书,一解为史官,意思基本相似。古代史官本应讲究诚信,宁可被杀头也要如实记载史实。但春秋时代的史官大多不讲诚信,凭君王意愿或个人好恶,对史实给予过多渲染,所记载的史实看似精彩,实则已失真实。于是,史官多注重做表面文章,内心本质缺乏真诚。文多于质,就如“史”一般多虚伪而诚不足。
“文质彬彬”,表面有文,内心有质,内外平衡,表里相宜,恰到好处,则为彬彬。文和质均衡交融,言行既文雅又真实,这样才合乎“道”,才能够称得上是君子。
《朱子集注》引用杨氏的话说,“文质不可以相胜,然质之胜文,犹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其本亡矣。虽有文,将安施乎?然则与其史也,宁野。”在文质不能均衡的情况下,二者相比谁更重要?质多于文,显得过于老实憨厚,虽没有什么文采,但有如甘甜的味道可以跟其它的味相互调和,又如白色可以接受其它的鲜艳色彩,这种人还可以塑造成才。如果“文”过胜就有可能灭“质”,言辞出口成章,文笔神采飞扬,表面礼仪完美无缺,内里却有见风使舵之嫌,其良好的本质已被损坏殆尽。这种人能放心大胆地使用么?所以,从用人的角度看,相比那种人品虚浮、轻飘的人,宁愿用暂时流于粗野的人。
蕅益大师批注道:“质,如树茎。文,如花叶。还有一个树根。”文和质都是显露于外、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但还有一个植于内心、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在起决定作用,有如一根树,质是树干树枝,文是叶片花朵,但都由树根生发而出。这树根就是“道”。一旦“道”这个树根毁坏,树茎花叶将不会长久,枯萎只分早迟。
《弟子规》开篇就讲“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皆是质,质地稳固,然后“学文”。《弟子规》又说“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则进一步强调“力行”与“学文”并重,这样才能做到文质彬彬,美好的质地调配着和悦的色彩,就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君子。即使不能成为君子,也一定是一个质朴真实、守礼有节、文采斐然、知性明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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