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1969年大年三十的那顿饭

原创: 张利

  今天,我给五十年前在岫岩支农时的老房东,现在己近八十岁的朱大姐打了个电话,提前给她拜个早年。电话里她问我,你是否忘记一九六九年在我家过的那个春节?几句问话又把我带到了五十年前那个难忘的大年三十……。

在岫岩县一个白雪皑皑的大山沟里,在一间不算宽敞的农家南北大炕上,一群军人围坐在二个岫岩农村特有的土火盆旁,高喊着毛主席语录,(饭前一定要唱毛主席语录歌)隨后就是大年三十的午歺盛宴,也是一场风卷残云式的大会战。

当时支农部队平时在贫下中农家吃派饭,并且有一个严格的五不吃军令(米面肉蛋鱼都不准吃)。春节前己经是几个月没吃到一块肉了。想慰劳一下饥肠辘辘的胃肠谁都能理解。

春节期间,按照上级的指令,军宣队自己开火做饭。并且给各个军宣队送来了猪肉,猪蹄,鸡蛋等年货。岫岩县大沟大队十几个人在一起开伙。当天中午除了几个炒菜外,还有一个使我终生难忘的火锅。

在用泥土燒成的火盆上,放上一个特制的火锅,锅里放进五花猪肉,冻豆腐,血腸,大宽粉条,葫芦条(这是房东大姐给的),那真是满满当当一大锅,大家瞅着锅里还没太熟的大肥肉片子,不由自主的都流下了口水,用眼珠子快掉进锅里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不时有人对着炭火吹气,让火锅早点冒泡开锅。

也难免吹得炭灰飞扬!不知谁喊了一句:肉熟了!开造!十几双筷子齐刷刷的一起插进了锅里,双双筷子都夾上一块大肥肉,并以极快的速度放进了嘴里。肉进嘴里,嚼吧太烫,不嚼吧着急!那形象就好像陈佩斯演小品吃的一碗面条!记得那天领导特批,可以喝一点酒,那时农村的小卖部没有卖啤酒的。白酒规定不准喝,大家只好买点果酒来解解馋,我那时就不胜酒力。半碗果酒下肚。(房东家里没有酒杯)就成了关公大红脸。还有人不雅地说:你看张利的脸,像不像猴子的屁股!

几番进攻,二十几斤猪肉下了肚,筷子进锅的速度也有所放慢。甚至还有点挑肥拣瘦。有的战友便打着饱嗝便摸着肚子,似乎还想往肚子里再装点。大家都明白,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就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我发现老兵吴文志正端着一盘炒鸡蛋吃得津津有味,我突然想起吴老兵是回族,不能吃猪肉。我开玩笑地说:“老兵咱不吃猪肉,咱啃个猪蹄呗!这猪蹄离猪身上的肉还隔那么远,吃了猪蹄不能算违反了“族规”吧?这时候,我拿了一个红烧猪蹄啃了起来,还故意做出非常好吃的样子。

看到吴老兵有点活心,我就进一步做他的思想工作。我悄悄对他说:“吃猪蹄不能算吃猪肉,猪肉里不包括吃猪蹄”!(当时我还感觉这套理论挺正确)“再说你啃猪蹄就咱俩知道。我保证不对别人说。”在我百般的劝说下,他拿起了一个猪蹄闻了闻,正在他感觉香气扑鼻的时候,我用力一推,使他的嘴完全接触了猪蹄,我小声的对他说:“这就算你啃猪蹄了,吃一口也算吃,何不大吃一顿呢?”他犹豫了一下,抬头左右看了看,捧起猪蹄就啃了起来,他第一个还没啃完,第二个猪蹄已经给准备好了。他一边啃一边说,这猪蹄真是好吃!就这样一个回族战士美美地啃了一顿猪蹄。今天我把这件事情讲出来,吴老兵他不会怪罪我,也不会受到族人的惩罚,他已经到天堂去了。但愿天堂上也能有猪蹄啃。

还要说点丢人的事情,大年三十这顿大歺之后,参加者出现了二种现象,一是跑肚拉稀(肚子里长时间不见油水,突然暴食一顿猪肉,胃肠肯定受不了)。二是发饱涨肚,从胃里反上来的味道真是无法形容的难闻。只有经过“低标准”时代的人才会有种体会。

这就是我们五十年前,在岫岩县石庙子公社大沟大队大院堡生产队,过的一个使人终生难忘的大年三十。

二0一九年腊月二十七日

今天河南一九六六年入伍的老兵,要求我再发一次这篇文章。一转眼五十多年过去。当年在岫岩支农的老兵,已有好多战友已经不在世了。那时我们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吃饱喝足了,还各自拿出对象的照片,比比看谁的对像漂亮,比赛没有结果,谁都说自己的恋人最漂亮……。

二0二一年农历正月初三。

我终生的情人老伴

原创: 张利

  二月十四月一大早,战友在微信里告诉我:今天是情人节,你打算怎么过?我只记得今天是大年初三,却忘了二月十四这个洋人的情人节。

我记得有位名人说过的一段话:情人节并不是让你去找个情人,而是做一个有情的人,对天地有敬畏之情。对苍生有悲悯之情。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重要的不在于你有没有情人,而在于你是不是一个有情怀的人。

照片上的这位女人,就是和我相依五十年的情人,好多人都说,她是一个靓女,却嫁给我这个丑男人。可我们却做到了终生爱恋,无怨无悔。有人说她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她却骄傲的说:张利这堆牛粪,能使我这朵花开得更鲜艳!

二0二0的大连晚报上,刊登了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老伴当年是军嫂》。文章中讲述了,她当军嫂近二十年的艰辛。过去那些事情,从怎么谈恋爱,当了军嫂带两个孩子多么艰难,众多战友都知道,今天和你讲的是,这对老“情人”怎样相依为命,唇齿相依,一点一点变老的故事……。

先和你讲讲我和“情人”床上那些事(别误会不是说那事)。刚转业回来,我和老伴是各盖一床被,俩人合盖一床被子睡不着觉,二十年军旅生涯都是单睡,现在被窝里多了一个人,一个翻身,另一个就醒了,好多年也不习惯。等到七十多岁,我们就合盖一床被子了。因我和老伴都不打呼噜,夜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反而使人有点害怕。我们都怕对方发生意外,好多战友都是睡觉时再也没醒过来。盖一床被子,我耳朵聋,但我能感觉到她的体温。她也能听到我的呼吸,顺便她还能给我盖被子。(我一年四季晚上总爱蹬盖被子)经过长期的磨合,两人盖一床被子也能安然入睡了。也感觉到和老伴盖一床被子也挺好!

在小区里,我们老俩口也比较出名,无论是到公园还是到市场,我们总是手挽手的走,哪怕是买一什韭菜,也要俩人一块去。倒不是在众人面前显恩爱,而是老俩口都是高血压,怕路滑跌倒出意外。街坊邻居都羡慕:“看人家这老两口,这才叫真正的恩恩爱爱!”

女人都喜欢穿戴,我老伴也是一样,因她身材苗条,从前面看是七十三岁的老太太,从后面看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街坊邻居都说她“条”好。听到别人夸自己的老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她也挺高兴。她愿意逛街,每次离家,我都劝她:“女人对自己下手要狠一点,看好的衣服你就买。别舍不得花钱。人生就那么几十年。等你拄着拐杖的时候,穿得再漂亮也不好看!”可每次上街,她大都是空手而归。她也总是那么几句话:“现在的衣服都太贵!不买啦!有几件穿就行啦!”

七十年代初期,在大连的天津街百货,我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五十几元),给她买了一件漂亮的羽绒服,她也非常喜欢,可她嫌太贵,硬是给卖了。给我心痛了好几天。也只能说:“你真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

我这一辈子,真是愧对了我的“老情人”,结婚近五十年,我没给她送过一束鲜花,那怕是山上的一支野花。更不要说什么金银首饰,那个年代也不兴这些,那天我打电话给她,说咱俩结婚吧!她就愉快的答应了,连结婚登记我都没去。没有那浪漫的求婚仪式,没有那求婚的戒指。更没有那隆重新婚典礼。直到二0一七年三月,在海南岛才给她买了一串珍珠项链,也算是给情人五十年来的一点补偿。

这个情人节,我仍然没有送鲜花。也没送巧克力,但我们彼此之间都有郑重的承诺,携手走完后半生,一生一世不后悔!并再次约定:下辈子咱们还做情人!

二0二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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