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婚姻和离婚意涵的中国女性:关于1990s与2000s离婚女性的对比
摘要:本文对比了两项关于中国离婚女性对离婚看法的质性研究结果,两项研究分别于1998-2002年和2016-2018年在中国香港地区进行。对比结果显示在过去的20年间,关于离婚的想法和意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离婚不被接受以及离婚女性是失败者的想法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尽管目前仍然存在儿童福利和社会污名的阻碍,但女性在离婚这件事上有一种更为主导的现代趋势。全文内容有删减。
这是社论前沿第S1739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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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离婚研究在西方社会科学中有热度,可能是因为偏离了传统家庭模式发展。离婚是任一婚姻阶段都可能出现的中断,并没有依照家庭生命周期观点所描述的阶段发展。在华人社会包括中国香港地区,离婚数量日渐增加。但离婚,特别是离婚女性,一直未被进行充分研究。
中国香港地区关于离婚的研究意义在于其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它在其丰富多彩的独特历史中不断发展。由于历史发展原因,中国香港地区成为了一个“东西方交融”的文化综合体。社会上很少谈论离婚问题,因为中国香港的社会背景中优先考虑婚姻和家庭的文化传统较为强烈。父权制盛行于家庭和婚姻关系中,人们尊崇和谐一致,离婚在社会文化中被视为亲密关系中不愉快的事件。因此,当今中国香港女性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经历了离婚,他们的经历受到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的制约。
虽然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关于中国香港单亲家庭和父母教养的研究数量大大增加,但很少研究涉及离婚,更多通过阐述单亲家庭的负面影响表明单亲家庭处于相对不利的社会地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集中于离婚产生的代际后果和影响,而不是离婚妇女的境遇和离婚的意义。
然而,过去十年的研究表明,中国香港家庭价值观和离婚态度正在发生变化,当婚姻无法维持的时候年轻人倾向于选择离婚。正是在这些变化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笔者在2016-2018年间进行了另一项研究,是对21世纪初离婚妇女关于离婚意义的一个更新和扩展研究。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国香港离婚妇女对婚姻、家庭和离婚的意义看法是如何影响离婚决定和离婚后的经历。本文以作者1998年-2002年的一项研究为基础,将21世纪的情况与90年代离婚含义的情况进行比较。
离婚的意义
由于发现西方研究忽视离婚中个人意义和社会背景,里斯曼以离婚男女为研究对象,运用解释性视角探索他们从离婚经历中获得的意义,发现最能解释研究对象离婚经历的是婚姻是一种终身承诺和伴侣关系。性别差异在情感亲密、首要地位和陪伴的定义以及对婚姻中的性的认知方面尤为明显。女性回忆起一段婚姻经历,让她们感觉自己被贬低、被支配,而且一点都不平等。虽然研究显示了心理困扰的女性化迹象,但女性在离婚后比男性有更大的好处。
另一项由Hackstaff进行的研究探讨了离婚对已婚人士的意义,以及已婚人士如何在主流文化背景下谈论和解释离婚,这些文化背景将离婚描述为很大程度上的负面影响,以及相关的文化影响,即世代平等和“治疗文化”。总的来说,人们对婚姻作为一种规范和男性占主导地位的信仰在下降,而对两性平等和离婚是合情合理的信仰在所有世代都在上升。年轻一代倾向于不同意人们为了孩子的福利而维持不幸福的婚姻。然而,婚姻是一种常态,仍然被广泛接受,这再次揭示了研究离婚的重要性。
性别意识形态一直是“婚姻谈话”和“离婚谈话”的特征。西方的研究表明,女性赋予离婚以相应的意义。然而,在过去的十年里,这方面的知识获取进展缓慢,人们的注意力主要转向了离婚后的育儿问题。尤其是女性的育儿作用和表现——因为她们在全世界单亲父母中占绝大多数——已经成为研究的焦点话题以及咨询、治疗和社会工作干预的问题。
90年代的现代婚姻与传统婚姻(第一项研究结果)
中国香港地区是东西方文化交融的综合体。尽管中国传统的家庭价值观在塑造离婚女性内在的婚姻和离婚含义方面仍起着重要作用,但研究表明,西方的婚姻和离婚模式在过去几十年中变得更加突出。
第一项研究采用了定性研究的方法对1998~2002年间中国香港离婚妇女的离婚意义进行了研究。从一个社区中心招募了35名年龄在30至50岁之间的妇女参加。这些妇女受过中学或更低教育。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结婚,在90年代离婚,并成为拥有子女监护权的单亲母亲。研究结果显示,离婚被认为是完全不可取和病态的,并且受访者内化了离婚妇女在心理和人格方面的缺陷。为了避免离婚,女性宁愿忍受多年的痛苦,努力挽救婚姻,在离婚决策过程中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通过比较第一个研究参与者对婚姻和离婚的理解,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婚姻模式:传统的、传统的-现代的混合和现代的。虽然传统和现代的观念在表1中有清楚的呈现,但是传统-现代混合型婚姻意味着从传统到现代的不完全过渡,例如,终身制传统婚姻模式和以爱情为基础的现代婚姻模式在婚姻不起作用时有着不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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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解体面临着矛盾的价值观。在伴侣婚姻关系中,婚姻的基础是以爱为前提的,当没有爱时,婚姻就终止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对于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香港经历过离婚的许多中国妇女来说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考虑到婚姻模式的含义,笔者研究了两种离婚模式(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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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认为离婚是可耻的生活事件和个人的失败,这对妇女的离婚决策过程和离婚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现代婚姻模式与传统离婚模式的不相容,使这些女性在婚姻纷争、决定离婚以及离婚后面临的困难中不得不应对这些挑战。父母对其婚姻和离婚的支配性影响也对妇女的代理权产生了重大影响。当中国女性在离婚后定义女性身份时,传统的中国女性特质受到了中国人的推崇,其中包括牺牲、分居和自我约束的性需求,以及作为单身母亲克服困难的能力。这些因素决定了他们的道德观,并因此降低了他们再婚的愿望。婚姻可能已经从传统模式过渡到现代模式,但传统的离婚模式占了上风。因此,离婚妇女被困在一个道德框架中,在这个框架中,婚姻和离婚的观念表现出不一致。
本项研究的研究方法
2002年完成了第一次离婚含义研究的数据收集工作。十多年后,第二项研究试图更新和扩大对离婚妇女离婚的理解,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个共同的信念,即离婚已经越来越正常化。
由于所研究的离婚妇女队列主要在30至50岁之间,而且第一项研究中没有针对不同年龄、种族、教育和收入背景的妇女进行有目的的抽样,第二项研究使用大样本以及目的性抽样和定性方法作为研究方法。九十六名在2000年和以后离婚的妇女被选择参加在中国香港进行的个人深入访谈。
定性研究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制定个体访谈指南;进行记录式访谈;转录访谈;预览数据并制定由广泛分析类别组成的初步编码方案;进一步概念化类别并检查相互关系以及在分析过程中开发更高层次的抽象。使用nvivo12软件将类别编码为主题。在研究问题的基础上,对访谈问题的结构、新兴话题和主题发展进行了研究。
研究发现
(1)离婚妇女的叙述体现了婚姻终身制、伴侣婚姻的观念,代表了现代婚姻模式的主导地位。现代的婚姻模式得到了所有参与者的认可,尽管有部分受访者表达了功利主义的思但当被问及她们对婚姻的期望或保持婚姻关系的重要性时,这些女性都强调爱情和激情、情感上的亲密和相互关系是婚姻的核心。所有参与者普遍期望在婚姻关系中平等分担角色和责任,以及男女双方排他的爱。
(2)离婚的含义基本上是否定的,特别是在做离婚决定的过程中。离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不好的,可耻的,是个人失败。意义创造是一个社会过程。特别的是,关于参与者离婚的负面评论都是指其他人对离婚的总体反应,特别是对自己离婚的反应。与第一项研究的结果一样,女性已经将离婚的主流观念内化为不可接受和病态的,离婚的女性被视为心理和人格缺陷。
(3)当女性开始重新审视离婚的含义时,现代离婚模式的特点变得更为突出。现代离婚模式的某些观点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认可:离婚是爱情消亡时的一种选择;离婚在道德上是中立和理性的;离婚可以带来利益;离婚在社会上是正常的,越来越多的离婚妇女可以公开露面;离婚的夫妇可以继续相处,彼此友好作为父母。
(4)在相互矛盾的观念之间的斗争中,人们不断地就意义内涵进行协商和博弈,比如认为离婚可以减轻痛苦,而不是对离婚家庭的强烈污蔑;离婚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可取的,但如果有孩子的话就不可以了。在从传统离婚模式向现代离婚模式过渡的过程中,有两个主要障碍:孩子的成长发展和社会对离婚妇女的污名化。
讨论
离婚的概念在中国古代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概念,很少有研究对其进行研究。离婚的盛行正在挑战中国价值体系的核心——家庭中心。意义的协商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在不同的语境中,意义总是会受到争议。本文中两项研究的对比清楚地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人们对婚姻和离婚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关于婚姻的含义,现代婚姻模式的特点是婚姻是终身的和伴侣式的,这一点在两项研究中都有体现。第二项研究还反映了在中国香港社会背景下功利主义的进一步弱化和家长影响力在子女婚姻决策中的减弱。在第一项研究中,我们揭示了父母在子女婚姻决策中的密集参与及其影响,特别是在结婚时间和对象选择上的影响。相比之下,在第二项研究中收集到的叙述显示,父母或家族长辈对后辈伴侣选择的影响要小得多。婚姻作为一种选择,不仅指是否结婚,也指与谁结婚。认可伴侣婚姻意味着爱情是婚姻决策的首要考虑。
虽然现代婚姻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持续存在,但从传统离婚模式到现代离婚模式的转变是不完整的。在第一项研究中,绝大多数受访者对离婚持否定态度,而第二项研究揭示了离婚意义建构的复杂性,其特点是公共和私人(或个人)意义的不协调,以及离婚后个人意义协商的解放。当第二项研究参与者认可的离婚观念与协议进行比较时,发现离婚是不可取的和离婚妇女是失败的观念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作出离婚决定的过程中。然而,从第二项研究中收集到的叙述表明,尽管儿童成长考虑和社会污名化这两个强大的障碍仍然存在,但在离婚问题上,一个更为主导的现代立场已经出现。本研究中的离婚女性在现代离婚观念的基础上,重新探讨离婚的意义和经历。这些是通过一个辩证的过程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包括个人和社会。这就意味着,中国女性既考虑传统中国文化意义,也考虑当代西方文化意义,并优先考虑现代伴侣婚姻的观念。就这样,现代离婚模式在过去20年中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但这一变化远未完成。参与者透露,她们没有向同事和邻居透露自己情况的细节,因为她们认为并不相关。这种害怕被家庭之外的人称为离婚人士的情况表明了离婚在中国香港社会下仍然不被认为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或者是私人事情。
实务启示
令人欣喜的是在中国香港地区,离婚妇女的婚姻和离婚问题上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压迫到现代解放思想的发展。鉴于意义建构对离婚后生活的重大影响,干预措施的制定应充分诠释离婚的意义,赋权实践应帮助离异人士重构婚姻和离婚的意义。现代强烈浪漫主义的婚姻观念并没有强调性别平等:女性仍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延续婚姻并确保家庭完整,直到确定不再爱。考虑到在离婚决策过程中,离婚的含义大多是消极的,而且妇女在伴侣婚姻和离婚之间左右为难,因此决策和离婚过程仍然是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干预领域,帮助妇女挑战那些认可的、使她们处于痛苦和不公正境地的含义。
在过去的十年里,离婚后的父母教育已经成为香港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彻底结束夫妻关系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大多数男人不愿意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包括支付赡养费。与现代男性文化相适应的变化表明为人父是有回报的。所以现在有更多的男性要求参与涉及子女的决策和照顾子女,从而挑战了传统的离婚后育儿模式。离婚后的父母养育将是香港社会工作者关注的一个领域,不仅是改变离婚的负面含义,而且在离婚后父母教养观念的重新审视中,社会工作干预应该以离婚的父亲和母亲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