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朱元璋的儿子们(四)

在野史中一直有这样一种说法,就是朱元璋第八子潭王朱梓不是亲儿子,是陈友谅的遗腹子,因为朱梓的生母是达定妃鄱阳湖大战之后,陈友谅突围时,身中流箭而死。据记载陈友谅总共有妻妾4位,分别是杨苕华、娄玉贞、陶氏、阇氏。朱元璋在击溃陈友谅之后,顺便接收了陈友谅的遗孀。据说陈友谅的第三个妾阇氏长相姣好,朱元璋在看到她之后,心生怜爱,便将阇氏拉进自己的后宫成为了定妃。洪武二年(1369)九月生下朱梓,次年被封为潭王。所以,江湖就一直传说朱梓不是朱元璋的亲儿子。

史载,朱梓的生母阇妃(或说妲定妃)确实是陈友谅之妾。朱元璋对此并不避讳,他在自撰的《大诰》中曾提及此事。他说:“朕在天下尚未平定时,攻城略地,与群雄并驱十四年,在军中从未妄夺一妇人女子。唯有攻下武昌以后,因恼怒陈友谅屡屡起兵相犯,故夺其妾而归。”

在《明太祖实录》和《明史》对朱梓一生的记载很简单:“潭王梓,太祖第八子。洪武三年封。十八年就籓长沙。梓英敏好学,善属文。尝召府中儒臣,设醴赋诗,亲品其高下,赉(lài)以金币。妃于氏,都督显女也。显子琥,初为宁夏指挥。二十三年坐胡惟庸党,显与琥俱坐诛。梓不自安。帝遣使慰谕,且召入见。梓大惧,与妃俱焚死。无子,除其封。”说他在洪武十八年(1385)十二月,16岁时就到了封地湖广长沙府。他机敏好学,善文章,常召集府中儒臣宴饮,并让他们即席赋诗,亲自品评高下优劣,优者赏以金币。王妃于氏是都督于显的女儿。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显之子宁夏指挥于琥被卷入胡惟庸案,旋即被杀。朱梓闻讯后非常紧张。朱元璋派人对他进行安慰,并召其入京,结果使朱梓更加害怕,便与王妃于氏一起自焚而死。年仅21岁的朱梓,由于无子,封国被除。

在查继佐的《罪惟录》和何乔远的《名山藏》详细记载了这件事:阇(dū )氏(或说妲氏)入宫后,没多久就生下了陈友谅的遗腹子朱梓。后来朱梓被封为潭王,赴封地之前先去向母亲告别。阇氏告诉他说:“你是汉王陈友谅之子,你父被杀后,我为你忍辱偷生于此快二十年了。你到封国后要时刻准备为父报仇。”朱梓了解了自己的身世以后,愤恨异常。他到长沙后,日夜筹划起兵复仇,并在一铜牌上写了“宁见阎王,不见贼王”八个大字,置于密室中,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复仇。后来,朱元璋听到了朱梓意欲谋反的一些消息,便派徐达之子魏国公徐辉祖对其进行讨伐。朱梓紧闭城门,抱其幼子在城上绕行数周后,将写有“宁见阎王,不见贼王”的铜牌掷到城外,旋即回宫举火,全家一起焚死。朱元璋得报后大怒,便借“妖星乱宫”为由,大肆杀戮宫人,马皇后也脱去簪珥待罪,唯有她获免,宫人大量被杀。

据记载皇帝家族世系的谱牒《玉牒》,朱梓系达定妃所生,与朱元璋第七子齐王朱榑是同母兄弟。即使确为朱元璋掠夺的陈友谅之妾,且陈友谅有遗腹子,那么朱榑的可能性要超过朱梓。其次,朱梓生于洪武二年(1369),距至正二十三年(1363)陈友谅之死已经六年。所以,朱梓是陈友谅遗腹子肯定是江湖传说,可以确定是谣言。还有就是野史记载中提及朱梓自焚后,马皇后脱去簪珥待罪,其实马皇后早在洪武十五年(1382)就已病逝,根本不可能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还有所谓待罪之举。

那么朱梓自焚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在历史上对他的记录是因为他和当年的胡惟庸案有关联,朱梓的岳父于显在洪武二十年(1387)就已病逝,他被列名胡党是因其子宁夏卫指挥于琥的缘故。而于琥被卷入胡案是因为受到了一个叫封绩的人的攀援。据朱元璋为胡惟庸案发布的《奸党昭示录》称,封绩是一个被谪至南海居住的罪犯,曾上书揭发胡惟庸专权。胡惟庸得知后威胁他说:“你今犯死罪,若去北边走一趟,便饶你不死。”封绩同意后,胡惟庸便把他送到宁夏耿指挥、于指挥(即于琥)等处,由他们引导出境与北元勾结。这里的记载显然不足凭信,胡惟庸要干谋叛这种株连九族的事,派什么人去联络不行,偏要派一个反对他的人。胡惟庸死后,封绩又被李善长长期包庇。封绩案发之时就是李善长案发之时,于琥被归入胡党是在李善长案发后开始的。李善长案发生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且此案系从李善长及吉安候陆仲亨、平凉候费聚等高官显贵抓起,顺藤摸瓜,由大及小,于琥仅是一个指挥,只不过是一个小喽罗,不可能被首先处死而打草惊蛇。

朱梓听到于琥案发后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四月初一自焚,也就是说于琥案发应该在朱梓自焚前,但实际上于琥此时还是安然无恙的。所以,明朝史官是将朱梓之死和于琥被卷入胡党案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生拉硬扯在了一起。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掩盖某些见不得人的事实。如果朱梓真的牵被扯进了胡惟庸的案子,朱元璋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儿子杀死,顶多就是废除他的爵位贬为庶民。如之前的三子晋王朱棡准备谋反,朱元璋都原谅了他。所以关于朱梓自焚的事情是另有原因的。也就是说那么相关史书肯定是隐瞒了更大的阴谋或丑闻,但我们今天虽然抽丝剥茧依旧还是无法破解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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