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卷1孟春纪3重己诗解1重己达性寿夭自招

题文诗:

倕也至巧.人爱己指,不爱倕指,利故.

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之,

苍璧小玑,有之利故.吾生我有,利我亦大.

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论其轻重,

富有天下,不可易之;论其安危,失之,

终不复得.此有道者,之所慎也.有慎之而,

反害之者,其不达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

爱子,不免乎,枕之以糠;聋者养婴,

方雷抱之,使窥于堂.弗知慎者,死生存亡,

是可不可,未始有别,其所谓之,是未尝是,

非未尝非,是所谓非,非所谓是,此谓大惑.

若此人者,天之所祸.以此治身,必死必殃;

以此治国,必残必亡,死殃残亡,非自至也,

惑召之也.寿长,常亦然也.故有道者,

不察所召,察召之者,至察察情,至情至真,

性达情畅,情真寿致,情假灾致.不可不熟.

【重己原文繁体

  三曰:倕,至巧也。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之指,有之利故也。人不愛昆山之玉、江漢之珠,而愛己之一蒼璧小玑,有之利故也。今吾生之爲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論其貴賤,爵爲天子,不足以比焉;論其輕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論其安危,一曙失之,終身不複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

有慎之而反害之者,不達乎性命之情也。不達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是師者之愛子也,不免乎枕之以糠;是聾者之養嬰兒也,方雷而窺之于堂。有殊弗知慎者?夫弗知慎者,是死生存亡可不可未始有别也。未始有别者,其所謂是未嘗是,其所謂非未嘗非。是其所謂非,非其所謂是,此之謂大惑。若此人者,天之所禍也。以此治身,必死必殃;以此治國,必殘必亡。夫死殃殘亡,非自至也,惑召之也。壽長至常亦然。故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則其至不可禁矣。此論不可不熟。

卷一 孟春纪 重己

【原文】简体

倕②,至巧也。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有之③利故也。人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之一苍璧小玑④,有之利故也。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⑤失之,终身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

有慎之而反害之者,不达乎性命之情也。不达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是师者之爱子也,不免乎枕之以糠⑥;是聋者之养婴儿也,方雷而窥之于堂⑦;有殊⑧弗知慎者。夫弗知慎者,是死生存亡可不可,未始有别也。未始有别者,其所谓是未尝是,其所谓非未尝非,是其所谓非,非其所谓是,此之谓大惑。若此人者,天之所祸也。以此治身,必死必殃;以此治国,必残必亡。夫死、殃、残、亡,非自至也,惑召之也。寿长至常亦然。故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则其⑨至不可禁矣。此论不可不熟。

【注释】
①重己:重视自己的生命,这是阴阳家的学说。②倕:相传是尧时的巧匠,一说是黄帝时的巧人。③之:通“其”。④苍璧小玑:苍璧:为石多玉少的玉石。小玑:是质量较差的珠。珠之不圆者为玑。⑤一曙:一旦。⑥师:即盲乐师。枕之以糠:使儿子枕卧在谷糠中。糠易伤害眼睛。⑦方:正当,刚刚。窥:使动用法。之:指“婴儿”。⑧殊:过,甚。⑨其:指死殃残亡和长寿两者。

【译文】

倕是最巧的工匠。人们都不爱惜倕的手指,而爱惜自己的手指,是因为对自己有利的原因。人们不爱惜昆山的玉石,江、汉两河的明珠,却爱惜自己的一颗劣质玉石和一颗不圆的小珠子,是因为对自己有好处。如今我所拥有的生命,给我带来很多的好处。谈论及贵贱,即使是天子的位置,也不能与生命相比。谈论及轻重,即使有天下那么富裕,也不能交换到生命。如果拿生命的安危来议论,一旦失去就永远都不能够再得到。贵贱、贫富、安危这三样东西,是有道行的人所谨慎对待的。

谨慎对待生命反招来损伤,是没有通达生命情性的原因。不了解生命的情理,小心谨慎又有什么用?这就像盲乐工疼爱自己的儿子,但把儿子枕卧在糠谷之中;就像聋子抚养婴孩,打雷时却在堂上使他往上看;还有一些特别不知道谨慎的人。不知道对自己的生命谨慎的人,对于生死存亡、可做或不可做的事,从没分辨过其中的不同。那些从不去分辨问题的人,他们所说的“对”不一定就是正确,他们说的“错”不一定就是错误,他们把对的说成是错的,把错的说成是对的,这就叫“糊涂虫”。像这样的人,是上天降祸的对象。用这样的态度修身,必然死亡或遭殃;拿这种态度来治理国家,国家必定残破或灭亡。死亡、灾祸、残破、灭亡,都不是自行来到,而是愚蠢迷乱所招致的。长寿的到来也往往是这样。所以,有道的人不去考察已招致的结果,而是考察招致这种结果的原因,这样的话,死亡、灾殃、残破、灭亡和长寿等的到来就不可以禁止。这个道理不可不熟思。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