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一桩旧案,不禁感叹:恶毒女子常有,如此恶毒者天下少有

民国有奇案,津门有奇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今日所说之事还需从民国三十年,也就是公元1941年说起,此时的津门已经落入日寇之手多年,但碍于各国租界的缘故,加之日本占领者要将天津打造成中日友好城市,因此津门自战后依旧秩序井然,与战前并无两样。时有二十二岁青年何俊伟,通过小德张(时为津门寓公)的次孙张继和(继子张彬之子)的门路,在直隶第一监狱谋了个狱卒的差事。

这个何俊伟本就是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老虎皮披上身后,身份变了,但骨子没变,还是个不着调的货。没多久,便跟其中一个女犯沈兴红勾搭到一块儿,趁当值之时以训诫为名,将沈兴红带到单人宿舍行云布雨。

沈兴红时年二十五岁,又有长相又有身段,早年嫁给睦南道的有钱人家为妾,只因大夫人的儿子骂她,她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拿菜刀将这孩子给劈了,因此锒铛入狱。

跟何俊伟好上之后,她时常索要一些好处,还要何俊伟给她纸笔给外面写信。三个月后,她写好一封书信交给田俊伟,要他拿这封书信到自己家中,让自己的母亲替自己承担杀人的责任。

何俊伟认为这是有关人命的大事,他有些犹豫,沈兴红则威胁如果他不去,就将两人的丑事闹到人尽皆知。何俊伟只好到了沈家,将书信给了沈母,并问沈母“我听说睦南道张家的儿子不是你女儿杀的,而是你杀的。你这当娘的也真是的,怎么忍心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替你担下杀人的罪名呢?你都这个岁数了,玩命活还能活几年,不如你把责任全担下来,把你女儿换出来。”

沈母死活不肯依,说自己后悔生了这么一个祸害,她爹死得早,自己含辛茹苦把她养大,结果她是个养不熟的鹩哥,有好日子没好过,嫁人之后根本不管亲娘,就因为人家小孩骂她几句,她就把人家孩子害了,现如今落到如今地步,纯粹她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最好让白帽衙门的日本兵把她拖小王庄毙了。

何俊伟回去把原话告诉沈兴红,沈兴红大怒,她以其母的名义写了一份如何害死小孩的假遗书,而后让何俊伟把遗书带到家中,要老娘把“遗书”带在身上吞大烟膏子也好,麻绳上吊也罢,总之必须死。

何俊伟问她若是沈母不愿意死,而到处告状怎么办?沈兴红说:“她真要到处告状,你不承认,谁也拿你没辙。有嘛事儿我揽着,没你的事儿,你软磨硬泡让她早死就是了。等到我出去后,我到前夫去闹,弄到钱后,咱俩好好过日子。”

何俊伟受其蛊惑,再次来到沈家,对寡居的沈母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相逼,将“遗书”留下后,还给沈母磕了个头,喊了沈母一声丈母娘,要沈母成全他跟兴红。

沈母哭着答应下来,让何俊伟转天找人给自己收尸。何俊伟走后,沈母喝洋油渣子自杀身亡。就在何俊伟听到死讯后不久,万没料想沈母娘家的几个兄弟突然闹腾起来。沈母出自书香门第,认的字,她死前将前因后果全部写下,找了邻居给娘家兄弟送去,自己则自杀身亡,要以自己的死来教训教训这个不争气的亲生女儿。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何俊伟的人生仕途也就算到头了。沈兴红一口咬定这一切都是何俊伟一手安排,她自己也是受害人,她在法庭上大声哭泣,说自己一介弱女子不但被那坏心的何俊伟脏了身子,还要被逼着用母亲的口吻写下伪造的“遗书”。如今自己挚爱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自己也不想活了。

她在庭上的话被各大报纸纷纷报道,社会各界为其喊冤的妇女颇多。然而不知什么原因,她杀死大夫人儿子的事情随即被报了出来,接着在前夫张家和沈母娘家的联合上诉之下,沈兴红被加刑十年。

至于后事如何,我自是不知道的,因为此案到此就没了下文。但可以肯定一点,二战结束后,很多在日本人占领期间被关在大牢中的人以各种理由脱罪,不知道何俊伟和沈兴红在不在此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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