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给我上课
中午结束网课,等先生做饭的当口儿,我陪女儿去外面坐坐,晒晒暖阳,闻闻草香,再加上外面的人都回家准备吃午饭了,坐在广场的矮阶上,很惬意,很舒畅。女儿用草棍拨弄着地上时隐时现的蚂蚁,就这样,一堂精彩的随机动物知识课就从这小小的蚂蚁开始了。
蚂蚁是群居昆虫,和蜜蜂有相似的地方,分工蚁、蚁后、兵蚁,女儿讲这些的时候,我还能有些先知先觉的底气。接下来,女儿给我讲,当蚁穴中的蚂蚁{不管是外来入侵的,还是穴内的}死去,工蚁会把它拖出巢穴。蚂蚁的嗅觉相当灵敏,曾经有个科学家为了测试蚂蚁的嗅觉,曾经做过这样的一个试验:把死去蚂蚁的尸体研成粉末,撒在洞穴里活的蚂蚁的身上。结果,发现,负责清洁的工蚁会把身上粘了粉末的蚂蚁一个一个地拖出洞穴,并且不让他们回来,直到这些蚂蚁身上的粉末气味消失,他们才可以“回家”。
遇到天气突变或是生存危机,需要蚂蚁集体转移的时候。蚁群会形成一个大圆球,最里面的是蚁后,再外面是幼蚁,然后是工蚁,最外面兵蚁,以最快的速度,以滚动的方式尽快逃离险境,寻找安全的处所。
女儿讲得声形并茂、手舞足蹈,我听得津津有味,再一次对女儿刮目相看,问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她说是从法布尔的《昆虫记》里学到的。
狼,是春、夏、秋季多是独来独往的,因为这个时候的自然界的动植物都处在繁衍的阶段,有许多的幼崽,利于捕食。狼到了冬季就会选择群居,食物不好捕,群居可以增加战斗力,而且捕猎食物的过程中,也会论功行赏,分配食物有章法可循的,捕猎时,食物只分配给参与捕猎的个体,并且把内脏、肉胎等最好吃的东西只能留给冲在最前面的狼王,其他的部位按贡献大小分食。一场捕猎的战利品只能分给出征队伍的所有成员,即使是正在哺乳的母狼也没权利带战利品给幼崽们分享,只能靠自己多吃,从而获得更多的奶水养活狼孩。
许多动物种族或群体受到威胁时,都选择先舍弃幼崽,接着是老、弱、病,进而使得种族日益强大,繁衍的后代却很少,这也是许多濒危动物之所以濒危的原因。
知道女儿喜欢昆虫,喜欢动物,喜欢到了这个程度,了解得这么透彻、详实确实让我始料不及,问她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她说是读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书知道的。
开始窃喜,给孩子买过那么多她喜欢的书,更庆幸她真的感兴趣,并且读得懂,记得住。看着孩子在我面前,时而挥动手臂,时而抑扬顿挫地语调婉转,时而表情丰富地比拟一份情景带入。真的陶醉了,不仅感慨,我的雏鹰开始亮翅了,至少超出12岁时的我不知道多少个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