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郎之霍青桐
文/沉吟先生
我们翻开历史,每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建立之初,都有或长或短的平叛过程,俗称收拾烂摊子。
刘邦建汉,用八年时间,扫清诸异姓王,开创刘氏王朝。
唐初群雄割据,李世民用十年时间,先后败薛举、薛仁杲,杀刘武周、宋金刚,灭王世充、窦建德,削平刘黑闼、徐圆朗、高开道,灭辅公祏、梁师都,天下遂定。
赵匡胤黄袍加身后,攻荆、湖,灭南平、武平,扫平后蜀、南汉、南唐,太宗赵光义收吴越,攻太原灭后汉,历二帝而平天下。
元末朱元璋灭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后称帝,北伐中原,攻山东,取河南,据潼关,陷河北,占大都,遂灭元。由大都南下攻山西,定陕甘。而后攻四川,平云南,征辽东,历二十余年,奠定近三百年基业。
满清入关,灭李自成、张献忠,攻破南明,收降明郑,灭三藩,平葛尔丹。定西藏、青海,平准噶尔、大小和卓之乱,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帝百余年始定。
这个过程,叫做逐鹿,问鼎,争地盘抢饭锅,踏着尸骨登上权力巅峰,成王败寇,谈不上孰正孰邪。对于老百姓来说,其实谁当老板都无所谓,大家争得头破血流,人头打出狗脑袋,管甚谁家兴废谁成败,反正兴亡都是百姓苦。不过,硬要做一个选择,大一统总比战乱频仍好一些,好歹能过点太平日子。
我们今天谈的这个女子,据金庸先生的说法,应该就是乾隆年间回疆大小和卓之乱的首脑人物之一。
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秋,小和卓霍集占随辉特汗阿睦尔撒纳起兵叛清,二十二年(1757年)四月,自立为巴图尔汗。因天山南北叛乱不息,当时清兵十个指头按十只跳蚤,只能派小部兵力弹压。直至次年八月,定边将军兆惠奉旨由伊犁率部南下,指挥清军平定回部叛乱。交战中兆惠先小胜,后大败,被回人围困黑水河畔三月之久,史称“黑水营之战”。
金庸在其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中,写到了这段历史。
不过作家写作,总有自己的主观倾向。例如金庸在这部书中,就说清兵是恶的,回族人民是善的,我们在天山脚下牧马放羊,与世无争,你凭什么好端端跑来打我们,神圣的可兰经和真主安拉都教我们:干他狗日的!
在金庸笔下,这位历史上的叛乱者成了天山北路一个游牧部族的首领,反抗暴政的英雄,名叫木卓伦,他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一个叫霍青桐(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翠羽黄衫),一个叫喀丝丽(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香香公主)。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很怂,我们后面再说。
霍青桐长得很好看:
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
腰插匕首,长辨垂肩,一身鹅黄衫,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旖旎如画。
不过她妹妹喀丝丽更好看:
骆冰道:“我见到霍青桐妹妹,只道她这人才已是天下无双,哪知瓶上画的这人更美。”
陈家洛忽然想起:“这白衣姑娘(喀丝丽)……原来在玉瓶上见过她画像。只是肖像画得虽好,哪有真人美丽之万一?”
妹妹比姐姐好看一万倍还多。
但是姐姐比妹妹会打架,是天山双鹰之一雪雕关明梅的徒弟,精通天山派三分剑术,妹妹手无缚鸡之力。姐姐不仅会打架,更重要的是还会打仗,不仅是一人敌,而且还是万人敌。
前面说了,兆惠奉命征讨回部,吃了个大败仗。在金庸笔下,这一仗是翠羽黄衫霍青桐打的:对阵时青旗似林,圆盾如云;冲杀处刀光与白雪交相辉映,黑水河水声溅溅,清兵与回兵杀声震天;炮响时震耳欲聋,黑烟弥漫;放火时热不可当,众清兵纷纷卸去铁甲,乱奔乱窜;故布疑阵时漫山遍野布满了火堆,无穷无尽,扯地连天。真乃孙武在世,诸葛重生。用红花会第十四位扛把子余鱼同的话说:“孙子曰:'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想不到回部一位年轻姑娘用兵,竟是暗合孙子兵法。”
这位姑娘,战场上所向披靡,情场上一塌糊涂。
明明喜欢人家小伙子,偏偏有话不直接说:“你不要我跟你去救文四爷,为了甚么,我心中明白。你昨日见了那少年对待我的模样,便瞧我不起。这人是陆菲青陆老前辈的徒弟,是怎么样的人,你可以去问陆老前辈,瞧我是不是不知自重的女子!”
还把随身珍藏的短剑相赠:“这短剑是我爹爹所赐,据说剑里藏着一个极大秘密,几百年来辗转相传,始终无人参详得出。今日一别,后会无期,此剑请公子收下。公子慧人,或能解得剑中奥妙。”
用金庸自己的话说,叫“还书贻剑种深情”,我帮你夺回经书,你送我随身宝剑,这叫书剑恩仇。
偏偏所托的不是慧人,而是个蠢人。
这绵绵情意连智商不足的俏李逵周绮都看出来了:“你不要她跟咱们在一起,你看她连眼泪都要流下来啦”,偏偏陈家洛这位“慧人”看不出来,固执地认为霍青桐与李沅芷拉拉扯扯不清不楚。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老爷子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平心而论,确实远不如后期的作品成熟,斧凿之痕比比皆是。
一个眉淡口小娇媚俊俏的女子穿了男装,旁人就看不出来了,这个套路说实话很俗,我是不太相信。《木兰辞》这首诗不容置疑是珍品,但这个故事的细节我至今想不明白,例如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到底是怎么达到这个境界的,不是十二天,是十二年,怎么住宿,怎么如厕,怎么处理每月一次的生理期……
而且人家姑娘明明说了嘛,你去问一下陆菲青陆老前辈,姑娘不好意思直说,你开口问一句会死啊?
而且心眼还小,看身着男装的李沅芷与霍青桐拉了一下手,马上就拒人千里之外了,不是个干大事的人。
之后的一切情爱纠葛,皆源于此。
问题是陈家洛自己还很委屈:你名花有主了,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啊,后来我不小心看到你家妹子洗澡,跟你也没关系了啊,后来我与喀丝丽两情相悦,跟你也没关系了啊……
后来误会冰释:“有你姊妹二人相伴,全世界的珍宝加在一起也比不上。”突然又暗自惭愧:“我为甚么想的是姊妹二人?”这个倒不必惭愧,可以原谅,因为换我我也会这么想。
不可原谅的是这段心语:“那么到底谁是真正的爱我呢?倘若我死了,喀丝丽一定不会活,霍青桐却能活下去。不过,这并不是说喀丝丽爱我更加多些。要是我和霍青桐好了,喀丝丽会伤心死的……我们相互已说得清清楚楚,她爱我,我也爱她。对霍青桐呢,我可从来没说过。霍青桐是这般能干,我敬重她,甚至有点怕她……”
你看,这就是怂人的表现:第一,我可从来没说过爱你。第二,我死了喀丝丽一定不会活,霍青桐却能活下去。第三,你比我能干(注意这一点)。
“日后光复汉业,不知有多少剧繁艰巨之事,她谋略尤胜七哥,如能得她臂助,获益良多……唉,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么?”
我们在谈李莫愁和林朝英的时候谈过,女人太能干了,是个坎。
能干的女子,打了胜仗后是这么一副模样:脸色苍白,瞪着火光呆呆出神……突然身子一晃,吐出一口鲜血……努力调匀气息,喉口一甜,又吐出一口血来。
知女莫若父,只有木卓伦明白个中缘由:知道女儿指挥这一仗殚智竭力,亲身冲锋陷阵,加之自己和部将都对她怀疑,她自然要满怀气苦,而最令她难受的,只怕是陈家洛和她妹子要好了。
后来陈家洛知道了玛米儿的故事:“比起这位古代的姑娘来,我实是可耻极矣。我身系汉家光复大业的成败,心中所想的却只是一己的情欲爱恋。”这样深刻的自我批评,确实是红脸出汗了。
所以说,从金庸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金大侠的心路历程。《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洛固然很可敬,但绝对绝对不可爱。可敬是因为他是儒家之侠,如同郭靖的侠之大者,民族的利益,大众的利益,绝对置于个人之上,为了恢复汉家河山这个大业,陈家洛可以抛却霍青桐,可以劝香香公主从了乾隆。
但是杨过不会,杨过人生的最高理想是与姑姑浪迹天涯,终老南山。
我可以长啸一声,走入襄阳的战场,杀个皇帝,跑个龙套,但我不会专门为了襄阳去死,郭靖会,陈家洛也会。
这是金庸悟道的表现,写到杨过,已经超越了武侠小说童话世界的层次,已经成长为道家之侠,更接近人性的真实。反观陈家洛,则更像是依据儒家道德铸造的一具模型。
我无法选择,我就可以缩入为国为民的壳,然后任由喀丝丽献出自由之躯,化为一摊碧血。
任由啸傲于千军万马之中的翠羽黄衫,在大漠黄沙中,瑟瑟着柔弱的双肩与孤独的背影,无声远去,像天边悬崖上那朵孤独的雪莲。
就像大胜清兵的那个晚上,听着帐外回人弹着东不拉,唱着缠绵的情歌,柔肠百转之下的呢喃:“还是去跟着师父,随二老在大漠中四处飘泊。这个身子,就在茫茫黄沙中埋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