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潮谈滨水休闲产业(52)公共游艇港与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区别

来源:滨水休闲联盟

公共游艇港、游艇俱乐部、游艇会与对大多数人来说,其基本概念容易混淆,这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游艇码头投资商和运营商来、游艇消费者来说,不明确其本质的区别,将会对项目定位、投资收益、运营管理、发展方向、游艇消费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明确公共游艇港与游艇俱乐部、游艇会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到底公共游艇港与游艇俱乐部、游艇会之间有哪些不同点哪?笔者通过对国内、国际游艇会和游艇港的长期调研,提出以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

服务对象不同

游艇港,顾名思义是停泊和进出各类游艇的港口,而公共游艇港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以游艇码头为核心的商业中心,是为所有来游艇港消费的消费者(其中包括游艇船主、游艇从业人员、游客)服务的公共设施。公共游艇港的基本属性是公众性和开放性。在国外,公共游艇港即是商业中心,也是旅游景区,每天有大量的游客在游艇港参观、游览和消费。公共游艇港的建设将提升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同时也成为大众化滨水休闲娱乐场所。

游艇会或游艇俱乐部,顾名思义是游艇船主的私属会所,实行会员制,是一个专属性的商务交流平台,与其它形式的私人俱乐部性质相同,如高尔夫俱乐部、马会、企业家会所等。游艇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其会员,重要的配套服务设施是游艇会所,有些大型的游艇会还设有对会员入住优惠的游艇酒店。其游艇码头和游艇会所不对外开放。

我国目前大部分游艇会是房地产商开发建设并自主运营的,主要目的是突出其地产项目的高端化品质,品牌推广意义大于游艇会运营效益,游艇会成了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是为地产业主服务的配套设施。

在国外,游艇会数量很少,大多数是公共游艇港。而我国目前大多数是游艇会或游艇俱乐部,还没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游艇港。2019年初开始运营的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公共码头是我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游艇港。这充分反映了中国游艇产业发展初级阶段以及游艇消费市场不完善的现状。在这里,我们不讨论我国目前为什么没有大型公共游艇港的原因,笔者会在今后其他文章中专题讨论。

二、社会义务不同

由于服务对象不同也造成所承担的社会义务不同。

游艇会主要服务对象是游艇会的会员,因此要承担对会员的服务义务,突出私密性和专属性。游艇船主加入游艇会需要交纳一笔可观的会籍费(或购买物业赠游艇会籍),游艇会会籍可以转让,可以继承。香港游艇会由于游艇码头泊位紧张,入会还需要排队。游艇会所理论上只为会员提供服务,游艇泊位为私人泊位。虽然有些游艇会也逐步向非会员开放,但这只是运营压力下的权宜之计,并没有改变其专属性的本质。

而游艇港主要服务对象是所有进出与停泊的游艇及普通游客,因此要承担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义务。游艇港的码头是公共游艇码头,按时段和游艇尺寸收费。游艇港的配套设施以餐饮、购物、娱乐、休闲为主,面向所有消费者。

一句话——游艇会属于一个企业,属于会员;而游艇港属于一个城市,属于所有喜爱滨水休闲的消费者。

三、投资模式不同

由于所承担的社会义务不同也造成投资模式不同。

目前我国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游艇会大多数都是由房地产企业投资的,游艇会岸线上的配套设施其投资模式是通过地产项目立项,参与土地招拍挂,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是商业建设用地。得到土地证后,通过银行贷款获得项目融资。游艇码头建设需要办理海洋使用权证或水域使用权证,海洋使用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可以挂牌拍卖。总之,游艇会的投资是独立的企业行为,其投资模式和融资渠道也较为单一。

而游艇港的投资模式更加多样性,投资主要目的是向社会提供优质低价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BOT模式,即Build(兴建)、Operate(营运)以及 Transfer(转移)三个单字的缩写。即由民间投资营运后转移模式,是一种公共建设的运用模式,其投资模式为将政府所规划的工程交由民间投资兴建并经营一段时间后,再由政府回收经营。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是投资企业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海洋使用权证由政府办理,企业以现金形式出资。在投资建设运营后一段期限,收回先期投资并产生盈利后,所有产权转移给政府。

2、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企业)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按双方投资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并获得相应收益,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四、项目规划不同

由于投资模式不同也造成项目规划不同。

游艇会与游艇港在规划方案上的最大区别主要反映在项目选址和配套设施两个方面。目前我国大部分游艇会是房地产项目的配套,因此项目选址受到局限,只能选择在房地产项目所在地,也是房地产项目的组成部分。而游艇港项目的选址可以考虑在任何人流聚集的岸线上,如港口、旅游景区、城市商业区等有岸线资源的区域。

游艇会的配套设施主要是游艇会所、酒店、游艇码头、办公设施等。即使有对外出租的商业性配套设施,也都是游艇经销商的卖店或办公场所,普通游客不能进入。而游艇港的配套设施主要是面向普通消费者的商业设施,如餐饮、购物、娱乐、酒吧、文化广场、旅游景点等。

五、盈利模式不同

由于项目规划不同也造成盈利模式不同。

游艇会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是会籍和泊位停泊费收入;二是游艇托管服务收入;三是物业出租收入。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其他收入。但是游艇会的收入只能维持自身的运营成本和维修成本,很难收回游艇会全部投资,地产商主要靠投资游艇会提高房产项目品质,从地产项目中收回游艇会的前期投资。

而游艇港的盈利模式主要是游艇停泊费收入和游艇码头岸线上的各类商业设施的营业性收入。由于游艇港的前期土地成本和水域使用成本较低,因此游艇停泊费单价比游艇会要低很多。另外,游艇港岸线上的商业配套面积比较大,游艇码头泊位也较多,加之游艇港的地点一般都是人流聚集区域,因此其经营效益也比游艇会要好。

六、运营管理不同

由于所有制不同也造成运营管理不同。

我国游艇会的运营管理公司大多是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投资方与管理方是一体的。游艇会的主要管理团队虽然是由招聘的专业人士组成,但其股权结构和从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游艇会的经营要服从房地产公司的营销理念,要服务于房产项目的推广,特别是要服务于房产业主的基本需求。游艇会的管理大多是采用房产项目封闭式管理模式,既保安加围栏式的管理。

反观游艇港,由于股权结构的多样性,服务对象的广泛性,投资方与运营方是分离的。投资方将游艇港建成后,大多委托专业游艇码头运营公司来运营管理,岸线上的商业设施也是通过招标选择经验者。游艇港是开放性管理,游艇码头只有水上通道有锁,船主刷卡进入,其他区域是向公众开放的。

七、经营理念不同

由于运营管理模式不同也造成经营理念不同。

游艇会经营理念是对目标群体的保姆式服务,强调精细化、托管式服务。游艇会经常举办会员沙龙、游艇聚会等高端商务活动,也举办游艇展,设立游艇销售部门,加大游艇销售的利润。其核心经营理念是通过优质服务吸引更多的游艇船主入会或购房,通过游艇会和游艇展这个载体扩大房产项目的品牌知名度。

游艇港的核心经营理念是旅游加滨水休闲。通过游艇港的运营,带动沿岸的商业经济带,带动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品牌效应。游艇港的管理者更多的关注客流状况,包括有更多的船舶停靠港口并产生消费。

八、发展方向不同

由于游艇会与游艇港存在上述诸多不同点,因此其发展方向也有所不同。

游艇会与游艇港各有特色,各有其存在的现实理由和市场需求。双方应该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相互借鉴,协调发展,共同促进中国游艇产业和滨水休闲产业的发展。

游艇会主要瞄准游艇高端消费市场,做好游艇会会员和地产业主的服务,扩大经营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学习国外包括香港游艇会的先进经营及管理经验,结合国内市场需求,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游艇会运营管理之路,游艇会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公共游艇港是我国目前应该大力推广的投资运营模式,要把公共游艇港做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建设,把公共游艇港做为大旅游产业来发展,把公共游艇港做为城市景观来打造。政府要推出更多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公共游艇港投融资新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游艇港,不仅体现其社会效益,也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政府与企业形成合力,促进公共游艇港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大众消费,迎来中国滨水休闲产业的大发展!

作者简介:中国滨水休闲产业联盟理事长、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市场学会滨水休闲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世界游艇盛典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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