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门生丨关于人情的“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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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子门生
关于人情的“断想
重阳节前夕,我的一位非常要好的中学同学,因突发心梗遽然离世。作为多年的老同学、老朋友,在哀其不幸、送其远行的同时,当然要在其出殡之前,积极参与其治丧活动,按照惯例,通知相关人员,一是见逝者最后一面,不留遗憾,并以此告慰逝者;二是随个人情,表下心意,前提是逝者生前须与之有情感关系之“往”,此番乃有生者的赙仪赙金之“来”。如果“桃”之不投,一般情况下,便无“报李”之举。此可谓之为“人情交往的对等性”,或曰,“感情都是相互的”。当下,人与人之间情感维系,关系往来,基本上遵循这一“准则”和“铁律”。       
        我的老同学生前经济拮据,为了给儿子购婚房、自己上回迁楼筹资,欠下不少外债。他家的回迁楼一拖数年,前不久才交付使用,他只在新楼上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故去了。其生前,做人一向古道热肠,对同学、朋友间随礼的事从来不马虎,即便囊中羞涩,不得不借钱,也要给对方面子。他去世后,实在讲,其家属并未委托我代为通知他的“生前友好”。这可能与事发突然,所虑不周有关,也可能家属并不了解,他生前与人交往的具体情况,因而不便托付。然而,我自忖与逝者非一般老同学,在其遽然辞世之际,从“死者为大”、人之常情角度考虑,应该主动“表现”,遂在左思右想后,通知了几位以往家里“办事情”次数较多的同学(这些同学家里有事“广发通知”时,逝者生前均曾随礼支持),委婉的表达了“希望到场”,“送最后一程”的愿望。结果是,只有一位正在“收秋”的同学,闻讯后当即放下手里的活计,由于错过了长途中吧,竟专程打车,匆匆赶到了殡仪馆。而其余几位,直到逝者上路,也未见身影。我想,他们大概都各有各的“特殊”情况吧,也许逝者生前对其“办事情”随礼的次数不够多,我的好心,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为此不免感到很没面子,但是,我并不觉得丢人,我只是为那些坚持“原则”、固守“铁律”,完全无视昨日交往、浑然“忘却”当年情谊的人,感到莫名的悲哀。于是,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谈钱,最能看人品。
        类似的情况,我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遇到。这里仅举一例。两年前,也即在我退休二年后,家父因病谢世时,我委托我工作单位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代为发布“讣告”,请其通知与我有人情往来(有的已是数次的单向往来)的同事。然而,最终却有两位被我寄予厚望的“特殊关系”均未到场,据说,其给出的解释,一为“爱人患病,脱离不开”;二是“记错了日期,无法弥补”。理由十分正当,似乎无可厚非。这两位同事,无论是我在职时,还是退休后,关系一直都是不错的,而且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我帮助时,我都尽可能提供了帮助,尽管有的帮助,并非我情之所愿,乃是在思想压力很大,冒着得罪单位原“一把”的情况下做出的。然而,在我需要“帮助”时,他们却出乎预料的缺席了。让我更未想到的是,在我直接通知的曾经随大流表过“心意”的“重要人物”中,有的以“工作太忙”为由,没有到场,仅表达了“诚挚的慰问”;有的接了电话,毫无态度,自然是没见人影(后来得知,此公在人际交往中从来都是只“入”不“出”);有的答应得很爽快:“那得去!即便因故去不上,人不到礼必到!”可是,到头来终归是一张空头支票!
         当然,也有的人与上述视“死”有如无睹者不同,他们在如何看待和处理与逝者关系感情的事情上,是跳出了“铁律”,违反了“准则”的。例如,上文提到的那位正在进行秋收的同学,知情后却能打车,专程赶到殡仪馆,就是很重视与逝者生前关系和感情的,起码是具有一定的道德觉悟的。还有两位同学,人虽未到现场,但都能事中或事后有所表示。其中一位是家住北京、和我同班、我们奉为学长、做人一向慷慨且堪为楷模的老大哥,一位是跟我同届、“义”字当头、颇为重视情谊的小兄弟。前者在从别的渠道获知我们共同的老同学猝然去世的噩耗后,当即给我打来电话,责成我必须代为上礼致意;后者闻讯较晚,对我好一阵埋怨,并且提醒叮嘱我,逝者还有一个孩子未婚,以后结婚时,务必告知他。这三位同学的对待逝者的情谊,深深地感动了我。从这三位同学身上,我深深地感到,人间真情,是远比金钱宝贵的珍珠。它,值得我们一生珍惜,永世捧在手上!这样的同学和朋友,应该是相伴终生、至死不渝的“铁杆”!问人间情为何物?那是心与心的相融相通,爱和爱的相伴相守;虽然人去了,情却不能死!
        从人伦道德的意义上说,对曾经有过多次交往,且有一定感情的逝者,在其逝世后,以某种方式表达哀思和慰问,或者对健在的朋友的亲属去世表示关切抚慰,都应该是做人当有的起码的道德境界,也是人文关怀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谈何人道?谈何人品?谈何真挚感情、谈何纯洁友谊?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若只以小我为中心,把“经济因素”作为“重要前提”和“最高原则”,那么,人际关系不就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吗?不就是虚情假意的作秀表演吗?不就是毫无意义的交际应酬吗?不就是“心安理得”的冷酷无情吗?在笔者看来,所谓的交际对等,实际上就是坚持人情往来不吃亏,其实质是对做人的道德、觉悟、境界、格局和真正人情的否定。笔者认为,某些方面的“吃亏”,并非自损,因此也未必就是坏事。爱别人,其实就是爱自己,而爱之关键,在于突破小我。突破小我的爱,就是蕴含真心真情的人间大爱。这里有个如何想、怎么看和能否行的问题,说到底,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中华民族自古倡仁爱、尚道义、讲礼仪,如今怎么置如此美德于不顾,薄情寡义不认人了呢?可怕的是,这种看似自然和“正常”的做法,早已成为民间俗成之“规”。
        司马迁《史记》之《管晏列传》,记载了管仲的一段话:“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此段记述,反映了鲍叔牙的大度和大局观。“马克思一生贫困,特别是在其创作《资本论》时,经济上已是极度困窘,其道义良朋、人生挚友恩格斯轻金钱而重友谊,也更是为成就马克思主义及其广泛传播着想,尽己所能,从经济上为马克思提供了“雪中送炭”般的宝贵支助。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真纯的感情和友谊,是不可能也不应该“经济对等”的。这种不以金钱和物质为重,而以精神和灵魂建立的感情和友谊,是超越人性自私和世俗意义的崇高存在,因而是弥足珍贵的!我们固然是凡夫俗子,又处在市场经济社会,但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不能只算“经济账”,惟欲“盈利”而不愿“亏损”,而应多做些“精神考量”和“道德维护”,为根本与长远计,特别是要开阔视野,提高境界,放大格局,亦即让人性闪烁一些光辉。         
        这里,我无意做正常健康人际关系的卫道士,也不想一味指责人际交往中有意无意失误的“悭吝人”,因为,检点自身,也不无缺失。比如,在和同学、同事、朋友和亲戚的往来中,还有些“人情”未还,当然,这是在对方家里有事但却并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所犯的并非不可饶恕性的“错误”。但是,尽管如此,也不能无限期拖延改正“错误”的时间。有些事情的办理,是需要“只争朝夕”的!倘不如此,良好的关系、感情和友谊,就会受到不应有的误解和伤害。因此,必须抓紧行动!人生在世,情,可交可维,不可伤也!       
       《圣经》有云:“金钱乃万恶之源”。客观地说,金钱本身并无错,错的是,生活中的某些人,过于看重和迷恋金钱,以至于思则虑钱,言必谈钱,行即为钱,钱不到位事不办,钱未入手情疏远,钱,已成为其根本的精神支撑、人生信仰和灵魂主宰,成为其处理人际关系的至高原则与首要标准。基于此,我们充分认识到,现在,是时候调整“一切唯'钱'是瞻者”的生活重心、“灵魂选项”了!当然,这需要加强人文修养,提升人文精神,如此,才会有相应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一言以蔽之,即悟透人的生存目的和存在意义,进而在做人上正方向,上层次。人,既是自然的存在,也是社会的存在;既是物质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人活着,不能仅仅利己,也要利人,利社会,利于真善美的生长。
作者简介:
苏子门生,又网名孟小清,本名常志英,辽宁葫芦岛人,一个年逾花甲的退休老头儿。爱好传统诗词有年,积累“干体”陋作若干,偶有“作品”登坛见报载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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