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假爱-------谁之过?
几天前,一位佳缘的朋友推荐我看一部美国影片,影片的名字叫《真情假爱》,说的是婚姻、爱情和财产之间的纠葛的关系,看了后颇有感慨。
电影的故事情节大致如下:一个男士回到自己的家里,发现自己的妻子和一个所谓的商品推销员有床上的故事,盛怒之下他掏出手枪对准那个偷情的男人,他的妻子在背后用一个花瓶把他砸昏,然后她和情人驾车逃离。男人情急之中用相机拍了伤口和其他的证据,离婚的结果是那个女人没有分到任何财产。看来美国的法律也是保护无过错方的。
接下来,影片的男女主角才登场。男主角是位律师,他英俊、潇洒、自命不凡;女主角年轻、美丽、高贵、风情万种。一天,男主角接了一个离婚的案子,委托人是女主角的丈夫。女主角请私人侦探拍下了丈夫偷情的证据,要求离婚,条件是:得到全部房产和百分之五十的其他财产。她丈夫找到这位小有名气的律师,请他来打这场官司,条件是:不希望他的妻子分到任何财产。女主角也请了位律师,双方律师调解未果,诉诸法庭。法庭上,女人表现得泪水涟涟,似乎受到了天大的委屈。让在场的所有人心生怜悯,眼看女人就要赢得这场官司。不料,峰回路转,男方律师请出了一位证人,就是当年女主角的婚姻介绍人。这位所谓男爵。证实了女主角当年要他介绍结婚对象的唯一条件,就是找一个有财产的“傻瓜”,这一句证词让女主角一败涂地,分文未得。
事后几个女主角的私交好友(都是依附男人的所谓贵妇人)在一起议论,都埋怨女主角没有争到相应的经济利益,让一条“金枪鱼”变成了“鳗鱼”。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女人(特别是有姿色的女人)是用结婚作为诱饵来“钓”有钱的男人的。
接下来,上演了十分精彩的一幕。女主角来到男主角的办公室,请这位律师做婚前财产协议的见证。她带来了这个未婚夫自称是阿拉伯某个国家的“石油大王”。男主角百思不得其解,把女主角拉到一边,问:你真的打算什么都不要嘛?女主角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诡秘的一笑。在这对新人的结婚仪式上,这位所谓的石油大王,当场撕碎了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这一壮举赢得了满堂彩。可是不久,女主角又离婚了。从表象上看,她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婆,开好车、住豪宅、养名贵狗。
不久,男主角因公务去拉斯维加,在那里邂逅(其实是刻意安排)了女主角。干柴烈火,一夜之后,女人问男人:“你爱我吗?如果我们也做婚前财产协议你同意吗?”。这时的男主角已经是魂不守舍。从结婚礼堂回到洞房,女主角拿出那份婚前财产协议书当场撕碎,这一举动让男主角真真切切感受到妻子的真情所在,以至于他在律师的年会发言中一反常态,丢掉准备好的演讲稿,大谈法律不应该用契约来扼杀人们的爱情,并且放弃自己在公司的合伙人股份,给到妻子的名下。就在他回到家的时候,女主角正在把家里的贵重物品打包,一脸冷漠对男主角说:“亲爱的,从现在起,我们开始分居了。这所房子在法律没有判定给谁之前,你不得接近这个房子。顺便告诉你,我的狗是租来的”。男主角大跌眼镜。事后才知道他的妻子根本没继承什么财产,妻子的前夫是个演肥皂剧演员,女主角花心思用钱租这个男人演戏,真正想钓的就是他本人。
后面又有一系列的戏剧化变化,最终他们因为爱情放弃了所有的财产纠葛,成为了真正的心手相牵的夫妻。结局回归到人的本性。
人的一生有很多诉求。婚姻的诉求最为复杂。除了年龄、容貌、身材、学历、职业等等“硬件”,还有性格、生活习惯、品味、情趣等等“软件”以外,最大的诉求莫过于爱情和金钱之间的博弈。鱼和熊掌兼得的婚姻是人人想拥有的。但是,天下又有几人可以如愿呢?大多数女人多少会幻想,可以通过婚姻改变物质方面不满意的生活状态,在这种心态下,金钱的诱惑比起爱情的向往,就更加现实,更加有诱惑力。尽管大多数这样的婚姻最后成为让人痛苦不堪的梦魇。一般而言,一旦年轻、美貌、风情万种成为交换的法码,就一定为婚姻埋藏了定时炸弹。
再婚难。有过失败婚姻的人,再一次面临婚姻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要比年轻时复杂的多。多数人内心的深层始终存在一个问题:拿什么来保证再一次的婚姻是幸福的?既然爱情是靠不住的,那么,房子、票子就自然被看成是一种保证了。我可以说,把后者看成婚姻保证的人是大多数女人内心的潜台词。想将婚姻建立在一定感情基础上,这是真情;想得到物质上的保证,这是假爱。真情假爱就有了现实生活的生存环境。
是否需要婚前财产协议?是很多再婚者感到困惑的事情。在西方,社会环境比较认同这样的婚前财产认定的方式。在中国,这样的方式让多数人难以接受。其实,这样的协议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双方是真情,这样的协议显然是多余的;如果双方是假爱,又是一种保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方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问题是,牵手的任何一方如果不是君子,谁能够保证不受到假爱的伤害呢?
希望真情的背后不是假爱。真情假爱------谁之过?
作者简介:紫竹(真名徐竹),88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毕业,教授兼资深学者。注重修身养性,酷爱文学和诗词,文风朴实大气,情真意切。一直以竹的高节典范为行为准则,“风过竹有声,水流石留情”。业余时间用文字记录心路历程,创作了一定数量的散文作品和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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