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变卖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彭怀文
所谓固定资产报废,就是固定资产失去使用功效,企业在会计上终止作为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变卖所得,实际上就是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至于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也是要分析具体情况的。
一、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案例-1】2020年11月15日,乙公司将一台旧设备对外销售。设备账面价值20万元,累计折旧16万元,销售收到价款5.65万元存入银行。该设备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且享受过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1.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万元
累计折旧 16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2)处理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 5.65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65万元
(3)结转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万元
贷:资产处置收益 1万元
2.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1)税务处理
由于该设备享受过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因此计税基础为0,变卖取得收入5万元,减去计税基础后,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为5万元,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处理的收益为1万元,税务处理的财产转让利得为5万元,二者相差4万元,应进行纳税调增4万元。
二、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案例-2】2020年11月30日,A公司将一台旧设备对外销售。设备账面价值20万元,累计折旧15万元,销售收到价款5.65万元存入银行。该设备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初始原值与计税基础一致,后续的折旧会计与税务一致,且没有享受过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到处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还保持一致。
1.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
累计折旧 15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2)处理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 5.65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65万元
(3)结转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0万元
贷:资产处置收益 0万元
(说明:实务中根本不需要写出这个会计分录,我这里写出是为了让大家看清楚过程,并无实际意义。)
2.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1)税务处理
由于该设备到处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还保持一致,变卖取得收入5万元,减去计税基础5万元后,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为0万元。
(2)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处理的收益为0万元,税务处理的财产转让利得为0万元,二者无差异,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三、不但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而且还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案例-3】2020年11月30日,甲公司将一台旧设备对外销售。设备账面价值20万元,累计折旧12万元,销售收到价款5.65万元存入银行。该设备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初始原值与计税基础一致,后续的折旧会计与税务一致,且没有享受过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到处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还保持一致。
1.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8万元
累计折旧 12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2)处理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 5.65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65万元
(3)结转处置损益:
借:资产处置收益 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万元
2.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1)税务处理
由于该设备到处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还保持一致,变卖取得收入5万元,减去计税基础8万元后,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为3万元。由于该部分损失,是在正常交易中产生的,可以按照正常的财产转让损失进行税前扣除(抵扣企业所得税)。
如果上述固定资产损失,是因为非正常损失造成的,企业需要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要求的准备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然后填报《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等进行税前扣除。
表-2
说明:
a.表中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减去按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并税前扣除)后的余额。
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从2018年度起,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再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2)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处理的损失为3万元,税务处理的财产转让损失为3万元,二者无差异,无需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