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的完善探索带给海南自贸港的启示

昨天,有媒体报道,《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版(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版)已正式出台,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作为一名休闲渔业研究者与电视评论员,对此新闻事件,无论是从新闻敏感还是专业视角,都是感触良多的:
一、广东休闲渔业发展管理的完善一直在路上
广东省早在2007年3月14日,就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了《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试行办法》,全文六章共37条,可谓开了全国休闲渔业领域风气之先。
2008年4月17日,又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名义出台《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全文六章共37条,迈开了广东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完善的新一步;并给兄弟省市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的出台,提供有益的探索启示。
2011年9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全文六章共39条,比2007年版的《试行办法》多了两条,并且标题上也去掉了“试行”,使得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的实施,有了更完善的政策依据。
2019年9月1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就《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总体思想以及内容细则听取领导、专家意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高庆营的发言强调,管理办法的修订,要接地气,坚持问题导向,发展真正符合广东特色的休闲渔业。
研讨会为《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定下“接地气”、“问题导向”、“广东特色”的三大基调。
2020年,《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版出台,将休闲渔业管理的完善,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完善亮点。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修订版意义的完善
渔业发展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广东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休闲渔业是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促进渔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利于规范目前广东多种业态的休闲渔业发展,为各种业态的休闲渔业发展提供依据,促进广东休闲渔业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修订版共4章18条,包括了总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应该说,主要从规范、政策依据、促进、健康发展等关键词,完善了修订版的重要现实意义。
 
2、休闲渔业概念定义的完善。
《管理办法》修订版在第一章第二条中,对休闲渔业进行了重新定义,明确“休闲渔业是指利用各种形式的渔业资源(渔村、渔业生产资源、渔法渔具、水产品及其制品、渔业自然生物及人文资源等),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主动将渔业与休闲娱乐、观赏旅游、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科学普及以及餐饮美食等有机结合,向社会提供满足人们休闲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种渔业产业形态”。
最早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版出台的《海洋与渔业》杂志称,这比原版的“休闲渔业是指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在特定水域、场所提供参观渔业生产、体验渔民生活、参与渔业活动等服务的新型渔业。休闲渔业为社会提供以渔业内容为特色的经营服务”范围更广,更符合目前广东省休闲渔业的发展形势要求。

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明显采纳了《中国休闲渔业发展报告(2018)》的定义。

3、经营单位门槛要求经营范围完善
《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八条第一款设定了注册资金门槛要求:在海域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服务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内陆水域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活动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删除注册资金门槛要求,只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包含‘休闲渔业’”即可。
并在经营项目中,在渔业捕捞、养殖、加工、增殖等基础上衍生出了渔事体验、休闲垂钓、水族观赏、渔业科普(展示)、休闲渔业赛事、休闲渔业节庆活动等业态。
降低商事登记门槛,扩大休闲渔业经营范围,是与时俱进,完全符合现代休闲渔业的发展趋势的要求的。
3、休闲渔船的行为规范完善
《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二十四条对休闲渔船的行为规范做出如下规定:休闲渔业船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休闲渔业区和本船舶核准作业区域航行作业;
  (二)超载;
  (三)擅自改变停靠点和航行线路;
  (四)航行途中擅自上下游客;
  (五)擅自改变休闲渔业活动方式;
  (六)从事与渔业活动无关的商业性客货运输活动;
  (七)提供或容许有碍公共秩序与社会文明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管理办法》修订版则完善为——
休闲渔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超抗风等级、浓雾、洪水等恶劣天气离港或拒绝回港;
2. 超越本船舶核准作业区域营运;
3. 超载、超核定航区;
4. 擅自改变停靠点和航行线路;
5. 航行途中擅自上下游客;
6. 擅自改变休闲渔业活动方式;
7. 从事与渔业活动无关的旅游观光、轮渡业务、商业性客货运输活动;
8. 夜间航行活动;
9. 营运期间,游客不穿着救生衣;
10. 提供或容许有碍公共秩序与社会文明的活动;
11.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新版比老版不仅条款多了3条,要求也更严了。
《管理办法》修订版还明确“休闲渔船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核定载运游客人数不超过12人”,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船上要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雷达反射(应答)器、定位、救生等设备。
《管理办法》2011年版已有了“休闲渔业区最远端距离大陆或海岛岸线不得超过20海里”,《管理办法》修订版继续沿用此规定,并强调休闲渔船经营服务要“有明确的航行线路”。
至于“制造、更新改造、购置休闲渔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则归并为参照《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三、《管理办法》修订版带给海南自贸港的启示。
1、在发展中完善。
“发展才是硬道理”是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广东休闲渔业管理貌似一直在践行伟人的指示。
先促进休闲渔业发展,再问题倒逼,在实践过程中去逐渐完善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应该算广东行之有效的经验之一。
据了解,《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早就在起草之中了;可是也许过于追求完善,迟迟未能正式出台。
在建设自贸港大胆试大胆闯的语境下,《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能否尽快出台,那怕先出《试行办法》,在促进海南自贸港休闲渔业发展的实践中,再去追求进一步完善。
2、以制度集成创新为突破
多年以来,海南海洋经济、休闲渔业、海洋旅游坐拥全国最大海域面积的海洋大省资源优势却发展缓慢。
例如,2019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超2.1万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3.6%,已连续25年位居全国前列。而海南2019年海南海洋生产总值只有1717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92%。
有识之士指出,墨守成规的理念与体制机制弊病的阻碍是关键性短板。
中央领导多次告诫海南:先行先试是经济特区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海南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下大气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
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特意要求“在不平凡的一年争取不平凡的作为,必须立足超常规”,强调超常规的三要,即“要有超常规的认识,要有超常规的行动,要取得超常规的实效”;还语重心长地叮嘱:“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努力向党中央交账”。
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必须强化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前提必须要突破旧有常规。所以,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制度集成创新应当成为人们翘首以盼的《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
3、主动分享独一无二的政策红利
在全球化遭遇前所未有的逆风与回头浪之际,中国公布了开放力度空前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开放范围之大、幅度之广、标准之高前所未有。。
所以,善用《总体方案》赋予海南的“6+1+4”政策红利,应该是海南自贸港热带休闲渔业跨越式发展的最大比较优势。
学好《总体方案》政策,讲究的是态度与方法,用足《总体方案》红利,需要的是智慧与专业。
例如,零关税、低税率,将空前地降低自贸港休闲渔业企业的成本,扩大盈利空间。
贸易、投资、资金、人员、运输、数据的六大自由便利,将极大地改善自贸港休闲渔业行业的营商环境。
“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每年每人10万元”,将为自贸港休闲渔业行业吸引庞大的不缺钱的消费群体。
《总体方案》公布的“原产地规则”的红利政策,此前从未出现过。这条政策的威力巨大。对于海南休闲渔业装备企业而言,意味着双向开放:在“一线”的原料进口上可享受“零关税”优惠;产品进入内陆市场,又可享受“二线”免征关税优惠,两头分享政策红利,企业在国内实在找不出第二个这样好的发财之地。
广东、山东“两东”的休闲渔业已经走在前面了,而有了《总体方案》政策红利的加持,自贸港休闲渔业的大胆试大胆闯,能否改变全国休闲渔业当下龟兔赛跑的格局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