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优质水田资源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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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耕地资源的粮食生产能力差异较为显著。而真正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目标,靠的是优质的耕地资源。9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黑土地等优质耕地。这项法律规定的核心在于,专门强调了对优质耕地的保护要求。从土壤条件来看,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高、土壤肥沃、生产能力较高,是优质耕地的排头兵;而从土地利用类型来看,水田作为生产潜力最大的耕地资源,已成为优质耕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优质水田资源进行特殊保护意义重大

优质水田具有多种综合性功能。水田生态系统不仅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柱,而且对于维系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从水田的特点看,由于构造特殊、演化形成时间长,水田的可再生性功能较差。因此,对水田尤应予以特殊保护。

水田是我国重要的优质耕地资源。水田稳定性强,自然禀赋条件好,质量水平高。我国水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4,中国植稻有7000多年历史,长期水耕熟化形成的优质水稻土具有高质量、高产稳产等特点,目前全国稻谷产量约占粮食总产量的1/3左右。从分布来看,除东三省和河南外,我国水田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以南的湖南、安徽、四川、江苏、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浙江、云南、贵州、福建、重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部分水田占全国水田面积的80%以上。在亚热带、热带气候条件下,作物可满足一年两熟或三熟制。由于降水和热量丰富、灌溉水源充足,水田水稻单产高,对于缓解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满足其对粮食的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水田也是我国重要的优质湿地资源。水田不仅是优质的耕地资源,具有较高的生产功能,也属于湿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稻田是地球上最大的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我国不少远海地区的含水面积主要是稻田,而不是江河、湖泊和非耕种的湿地。水田中的作物、微生物和土壤具有吸收、转化和吸附养分的作用,可处理消纳生活污水和人畜粪尿等有机肥,具有“地球之肾”的功能,在净化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维护生物多样性、体现景观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明显高于旱地和水浇地。

水田土壤的碳汇作用明显高于旱地土壤。优质水田的主要土壤类型是水稻土,在农田土壤固碳潜力中明显占较高的份额,是陆地土壤碳循环的重要一环。通常旱地土壤有机碳含量较低,而相邻水稻田土壤却具有突出的固碳效率、固碳能力、碳密度和碳储量。有研究显示,水稻田土壤有机碳固持效率比邻近旱地土壤高39%~127%,且在温暖气候(比寒冷气候)下差异更大。旱地转化为水田,是土壤碳汇作用典型的土地利用转化方式之一。有研究显示,水稻土水耕熟化过程中有机碳的积累是普遍趋势,即使耕种上千年的水田土壤仍具有碳汇效应,而旱地土壤迄今还没有发现这种特性。在我国将“双碳”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背景下,保护现有优质水田格局、强化对优质水田的质量建设与保护力度,将有利于提升耕地的碳汇能力,也有利于发挥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

水田复合利用可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修复。水田不仅可以用以种植,还可以充分利用其水面资源发展种养共生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水田综合种养遵循自然规律,创造稻鱼共生共育的生态环境,达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的目的,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功范例。如:在稻田里养殖鱼(虾、蟹、鳅、鳖、鸭等),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是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粮渔共赢”的一种生态种养模式,农民收入可达到单纯种稻纯收入的3倍以上。

损坏水田会对区域农业生产与生态安全造成威胁。水田构造特殊,演化形成时间长,可再生性差。一是水田对田面平整度和灌溉保证率要求都很高,由于耕作层较薄,在利用过程中会自然形成一个保水保肥的天然犁底层,而良好犁底层的形成需要数百年时间,损坏后不易恢复,必须予以特殊保护。二是稻田属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在长期水耕熟化作用下形成的水稻土是一种特殊的人为湿地土壤,属《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独特的水耕人为土亚纲,是国际上公认的中国特色土壤。与旱地土壤相比,水稻土土壤储存着大量的有机质,而且随着种植年限的延长,其有机质的腐殖化程度就越高,有机碳也就越加稳定,固碳潜力也更强。因此,新占补的水田土壤,其生产能力、碳汇能力等往往远不及水稻土。三是水田资源的大量损坏,不仅会危害农业生产、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而且可能会影响区域蓄洪抗旱能力,从而加大洪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造成气候恶化,从而导致区域出现系统性生态危机。因此,稳定的水田生态系统是实现区域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当前我国水田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非农化”后为“补地”而盲目垦造,影响水田可持续利用。一是南方沿海、平原地区的优质水田往往因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地区,容易被建设占用,受到“非农化”潜在威胁较大。近年来,建设占用已成为造成我国水田大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尽管我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明确规定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但由于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督、验收等环节缺少必要的强制性约束与管控措施,部分地区为了兑现占补平衡承诺,大规模盲目垦造的补充水田往往存在自然禀赋条件差、区位条件较差、田块规模较小、连片程度较低、水源持续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其质量远不及经祖祖辈辈垦殖流传下来的优质水田。另外,补充水田的可持续利用能力也较差,不能有效“补位”占用的优质水田。有研究显示,过去30年间,中国水稻种植北界呈显著向高纬度、高海拔地区迁移的趋势。三是有的地区旱改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为增加客土工程量人为建造超厚压实犁底层、为构建犁底层人为换土或铺设塑料布构造不透水层等破坏耕地资源等不良行为,以致产生了“三聚氰胺”型旱改水“优质”工程,对耕地水田垦造、对耕地土壤的生态循环系统乃至区域生态环境都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非粮化”等利用不当行为,影响水田可持续利用。一是在乡村振兴、国土绿化、农业结构调整背景下,各地“非粮化”利用现象突出,大量水田变为种植速生林木或经济林果(园)等。近年来,水田流失为林地、园地等,成为造成我国水田大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二是水田旱作或因人为管理不当造成地力下降、污染或有害生物入侵等,容易造成水田质量与生态状况受损或发生种植条件难以恢复性破坏。如:随着大量工商业资本进入农用地流转市场,承包经营主体在比较收益驱使下,普遍利用水田种植柑橘、茶树等多年生旱生作物,为了满足旱生作物生长所需的排水条件,出现了利用工程机械手段挖损破坏水田原有耕作层(犁底层)等保水条件的现象,大量水田在旱作利用的同时,其原有种植条件遭受了不可逆性破坏;在南方水源充足条件下,有的因人为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福寿螺入侵,影响水稻种植;华南地区土壤环境背景值较高,有的在稻田利用过程中,因投入化肥农药、饲料、消毒剂等不规范或堆放固体污染物,加剧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在发展稻田养殖时,出现因养殖沟、外梗、进出水路超标建设而侵占耕地面积,以及为便于生产而破坏原有沟渠路电等农业基础设施、影响水稻种植等现象。此外,有的水田长期高负荷耕种或不合理施肥等,带来地力透支、土壤质量和农产品品质下降、生物性状和健康功能衰退等问题,威胁水田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三是梯状水田受自然条件或人为因素影响,利用不当容易引发耕地损毁。如:位于丘陵山区的梯状水田容易受水土流失等灾害威胁,或受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引发耕地损毁;有的地区出现梯田“非粮化”旱作利用或撂荒,由于水田抽干水后会出现干裂,再灌水容易引发田埂垮塌或梯田损毁;有的地区梯状水田养殖小龙虾、螃蟹等“打洞”高手,也容易引发田埂垮塌。

稻田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影响水田未来生存发展前景。水田浸水种植过程中,土壤有机质和新投入的有机肥等,容易释放甲烷气体,加速气候变暖。如:水稻在淹水的条件下种植,稻田土壤中残存的腐烂植物体等有机物会被产甲烷细菌分解,产生大量甲烷,并经液相扩散、气泡和植株传输这三种途径释放到大气中。由于采用浸水种植,水稻的甲烷排放在诸多作物中十分突出,达到25.6百万吨/年。相比之下,玉米和小麦等旱地作物种植的甲烷排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中国是世界水稻的第一生产消费国,种植面积占全球总体1/3以上,西方国家因此对我国研究高产水稻一直大加指责,对我国农业绿色发展也持怀疑态度。实际上,有研究表明,如果使用浅灌方式代替间歇性淹水种植,有望将水稻种植对气候变暖的影响降低六成。而如果能更进一步,将浅灌与氮和有机质管理精心结合起来,甚至可使一些农场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降低九成。还有研究表明,通过种质资源改良优化和控水增氧耕作等创新性、保护性耕作措施,稻田温室气体排放能够明显下降(其中甲烷减排尤为显著),未来水田实现由高产高排转为高产低排的协同战略目标成为可能。为了发展绿色、高质量稻田,减缓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稻田甲烷减排势在必行,改良种质资源、探索水稻绿色低碳生产模式成为关键问题。

强化水田资源保护的相关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是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耕地保护与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水田等优质耕地,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水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十分必要。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针对现有优质水田资源制定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加快《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明确有关条款,形成法律约束。建议将优质水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予以特殊保护,稳定现有优质水田资源,坚决防止水田“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

二是在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保障水田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补充水田的质量、生态及其利用的可持续性。做好水田垦造可行性评估与监测监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自然地理格局、土壤条件、水源条件等角度全面评估论证拟垦造水田地块的可行性,尤其注意坚持“以水定地”原则,因地制宜垦造水田,确保水田生产所需的充足水源条件,杜绝盲目、不可持续地大规模垦造水田,套取占补平衡指标,进而引发生态失衡问题。

三是分类制定差异化水田质量保护措施,尤其要加强水田耕作层、犁底层保护和山区梯状水田田埂保护。建立水田质量精细化监测评价与预警机制,定期开展水田质量“体检”,强化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水田质量监测监管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并遏制水田“非粮化”以及撂荒等现象,防止水田耕作层、犁底层和田埂等重要种植条件发生破坏,及时对水田“非粮化”地块进行恢复性土地整治,保证良田种粮属性,确保优质水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退化、生态可持续;制定水稻土等优质土壤保护措施,对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避免占用水田资源的,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措施,将适宜继续用于农业生产的水田水稻土剥离并优先用于新开垦水田或旱改水工程,保证水稻土持续发挥固碳增汇功能;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提升水田生产和生态功能稳定性,加快低产水田提质改造,稳步提高优质水田数量、质量和生态水平;制定水田质量破坏鉴定标准,明确破坏水田犁底层、耕作层、土壤肥力、生态环境等的惩处政策和处理意见。

四是运用高科技手段,最大程度发挥水田碳汇作用。加强高产低排种质科技攻关,探索并推广水田绿色施肥、秸秆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等绿色低碳生产模式等。

五是践行“两山”理念,建立水田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承包经营主体的“种稻”比较收益,使其成为水田保护的主体;防止“非粮化”、撂荒或管理不当对水田保护造成的威胁,确保优质水田持续发挥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作者均供职于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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