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联通混改上给自己出了 “两道难题”
证监会在联通混改上给自己出了
“两道难题”
在改革过程中,突破一些现有框框不要紧,前提是,必须让舆论和公众能够接受。
联通混改方案终于正式亮相了。
作为首家在集团层面引进非国有资本的垄断央企,虽然转让股权达到了35%,堪称一大突破,但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在转让的股权当中,国有资本仍是主角。也就是说,在整个联通的股权结构中,国有仍然是占据绝对控股地位。其他所有制资本,更多的可能仍然是扮演财务投资者角色。也就是说,改革有突破,但突破力度不大,仍处于小步慢走状态。
不过,在联通混改的具体操作中,却具有两大“突破”,一是员工持股的授予价格。二是非公开发行的法律矛盾。而这两方面的“突破”,无疑是证监会自己给自己出的的“两道难题”,两个很有可能在以后的操作中都会遇到又难以应对的难题。
就员工持股的授予价格来说,只有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一半略多,比其他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也低了45%左右。虽然没有突破相关规定的红线,但是,作为一家垄断企业,授予价格如此之低,显然是不合适的。今后,那些非垄断企业在改革时,是否更应当把员工持股授予价格放在最低水平,其他垄断企业员工持股的授予价格又当如何确定,等等,都是证监会将来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每个企业都按照授予价格的最低水平进行员工持股,毫无疑问会出现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联通混改在员工持股授予价格的确定上,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证监会如何应对,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而面对今年2月17日刚刚颁布的再融资新规,仅仅过了半年不到的时间,就要在联通混改中面临考验了,就要将新规抛之脑后了。对证监会来说,确实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要知道,新规就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再融资,稳定市场,完善市场的再融资功能,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可是,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是明显与再融资新规冲突的。而在这一问题上,证监会似乎又没有多少话语权,只能执行,没有商量。
事实也是,从证监会对此的回应来说,就是联通的混改是按照老规定执行的。这下可好,问题来了,其他企业都已经开始执行新规,只有联通混改还在执行原来的规定,这叫什么规定、什么操作方法。此举,无疑是证监会自己打脸,自己给自己出难题。
我们能够理解证监会的难处,但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法治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而联通混改所涉及的这两大方面问题,都有可能给以后的国企改革带来不利影响,证监会将如何处理和对待呢?是继续突破既有的框框呢,还是来个下不为例,或者说朝令夕改,将刚刚出台的政策收回或者暂停执行。不然,其他市场主体不服啊。
我们说,联通的改革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所突破,改革本身也是对市场规则的一种挑战,对传统管理制度的冲击。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有所突破,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前提是,必须给出能够被各方所接受的理由。而证监会在这两大问题上,前者没有解释,后者解释不够到位。尤其是后者,实际就可以用适应国企改革需要来解释和说明,而不应当用适用老规定来解释。这样的解释,除了熔断机制一样给自己打脸,没有任何意义。也许,这也是驾驭复杂问题能力的考验吧。
谭浩俊【原创】